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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郭飞雄"非法经营案"不得不延后宣判

2007年07月26日

中国人权从国内知情人士处得知,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名杨茂东)"非法经营"一案7月9日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理后,由於检察院要求调回案件进行补充侦查,法院不得不延后对其案的宣判。目前,郭飞雄仍被关押在广州市第三看守所。

知情人士说,今天(26日)上午,郭飞雄的妻子张青打电话到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询问郭飞雄的案子何时宣判。天河区法院张昊法官经查询后回答说,由於几天前检察院已将郭飞雄的案卷调回补充侦查,郭飞雄案子的宣判时间将会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5、166条之规定,法庭在审判过程中,若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向法院提出建议的,法院可以延期审理,但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曾被讯问175次,其中有百分之九十都是有关太石村村民选举维权事件的话题,这是明显的政治迫害案件。
郭飞雄披露於7月9日庭审中

 

中国人权今天在打电话问候郭飞雄的妻子张青时,张青说昨日收到老杨7月10日寄出的信。老杨在信中表示对7月9日庭审的情况相当满意,并再三要她代他向朋友们问好。

郭飞雄曾为多起维权案例提供法律援助,是2005年广东太石村维权事件中村民聘请的主要法律代理人。为此,郭飞雄被警方抓捕并关押了3个多月,其间他绝食59天进行抗议。2006年9月14日遭广州警方抓捕,30日被以"非法经营罪"逮捕。警方的根据是郭飞雄於2001年出版过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其后,检察院曾两次将此案退回广州市公安局要求补充侦查,最后於5月14日起诉。

在7月9日的法庭审理中,郭飞雄控诉了他在被羁押的10个月期间,在广州和沈阳的司法机关手中遭受到的不断升级的残忍的刑讯逼供。他多次向检察机关写控告信反映情况,也向潘姓法官和另一名法官反映过他遭受酷刑的情况,但他们都置之不理,没有任何回应。

2007年6月5日,郭飞雄的妻子张青委托中国人权转交致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诺瓦克的申诉信。张青呼吁诺瓦克先生以及相关国际机构关注郭飞雄在被关押期间所遭受的非人道遭遇。

中国人权一直密切关注郭飞雄一案的司法公正性以及他在被羁押期间遭到酷刑虐待的情况。郭飞雄是被以"非法经营罪"起诉的,但他在庭审中揭露说:"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曾被讯问175次,其中有百分之九十都是有关太石村村民选举维权事件的话题,这是明显的政治迫害案件"。中国人权呼吁广东司法机关公正审理郭飞雄的案件,并呼吁国际社会对此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