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拒绝歌颂共产党 赵常青狱中受虐待

2006年02月08日

中国人权获悉,第三次入狱的陕西异议人士赵常青,在狱中多次遭受虐待,最近因拒绝狱方唱歌颂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政治歌曲,被罚长时间单独监禁。

中国人权从知情人士处获知,於2003年8月被判5年徒刑的赵常青,最近因拒绝参加狱方布置的升旗仪式和唱“社会主义好”的歌曲,被关押他的陕西省渭南监狱,罚以单独监禁40天。赵常青於近日才从禁闭室中被放出。

在此前的两年多的刑期里,赵常青曾多次被狱方以严管名义进行虐待,并3次遭单独监禁。有一次,因为赵常青与狱中法轮功犯人说话,结果被唆使的犯人殴打。知情人士告诉中国人权,尽管赵常青被打伤,眼镜被打碎,狱方仍罚赵常青单独监禁。

赵常青原是陕西省师范大学历史系学生,因参加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被逮捕,并被关押在秦城监狱4个多月。1997年,赵常青被推举为陕西省南郑县人大代表候选人,并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竞选。由於他揭发当地政府违反选举法的行为,结果被以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逮捕,并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3年徒刑。2001年出狱后,赵常青失去了原来的教师工作,但仍继续参加促进民主和人权的活动。

2002年中共十六大召开之前,赵常青发起“致中共十六大公开信”活动,提出六项理性平和的政治要求,并联络了全国17个省市的192名异议人士在公开信上签名。於2002年11月4日,赵常青被陕西省国家安全局秘密逮捕,经秘密审理后於2003年8月4日被判刑5年,目前关押在陕西省渭南监狱第三监区。当时全国各地与赵常青同时被逮捕的参与者,还有四川的欧阳懿,上海的桑坚城、戴学忠,辽宁的姜力钧和北京的何德普等人。

正如国际人权准则所普遍承认的,增加犯人单独监禁的次数和时间容易产生酷刑和虐待,而长时期单独监禁与酷刑无异。赵常青只因以和平方式表达政治观点而被判刑入狱,他在关押期间所受到的虐待更加重了其案子的不公正性。中国人权敦促中国政府,包括监狱当局,立即采取措施,有效解决赵常青受虐待的问题,并改善他的关押条件。

错误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错误

网站遇到了不可预知的错误。请稍后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