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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受难者对话团致函新一届国家领导人要求对话

2003年06月29日

中国人权新闻稿

在“六四”屠杀将届十四周年之际,丁子霖等“六四”受害者对话团二十人,致函胡锦涛、温家宝等新一届国家领导人,要求对话解决“六四”问题并率先提出对话四项内容。

中国人权全美学自联受丁子霖等“六四”受难者对话团委托,发表他们致胡锦涛、温家宝等新一届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信(全文於后)。“六四”受难者对话团,其成立之前的凝聚力,就是期望和要求通过与国家领导人对话,寻求解决“六四”这一不可能在其他层次得到解决的历史和现实问题。但是对话团多年以来屡屡呼吁,不论是以公开的方式还是私下接触,都不能获得国家领导人一级的回应。过去的国家领导人中即有“六四”的直接罪责人,要他们愿意接受可能追究他们罪责的对话活动,对话团本身也知道这是格外万般困难的事情。虽然熟知中国政治现实的对话团成员,深深知道不再含有“六四”罪责人的国家领导人群体,也并非要求对话就不再万般困难了,但是总比含有罪责人时多一点期待。所以在“六四”临界十四周年之际,对话团仍然以锲而不舍的精神致函中国领导人群体。

丁子霖等对话团在公开信中,除了讲述对话的理由、意义、必要性和公正性,同时率先提出对话的四点内容,用以提供可资讨论的具体话题。这四点可资讨论的具体话题主要是:一、成立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六四”事件调查委员会,对“六四”事件进行独立、公正的调查,公布调查结果;二、政府就每一位死者及失踪者对其亲属作出个案交代;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专项的“六四事件受难者赔偿法案”,对受害者及其家属依法赔偿;四、责成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六四”惨案,依法追究事件责任者的罪责。

中国人权完全赞同和支持通过对话,中国领导人与难属群体共同寻找、创造突破“六四”瓶颈的契机。“六四”是一件大事情,不仅对中国如此,对世界的影响和意义也是如此。人类史上这样的大事情不可能被掩饰埋藏掉。希望中国新一届的领导人,能够有勇气和智慧面对这个问题。认真公正解决“六四”问题,不仅是解除社会的疑难和困扰,也是在开拓社会的发展因素和重建中国的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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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子霖等受难者“对话团”致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信:

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生
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先生
政协主席贾庆林先生:

今年是“六四”惨案十四周年。在过去的年月里,我们作为这场惨案的受难家属和致伤、致残的幸存者,曾多次以“六四”受难者对话团名义致函你们的前任,要求就“六四”惨案及“六四”受难者问题进行直接的、有诚意的对话。我们一直期待着对方的善意回应,然而却始终没有得到任何答覆。对此,我们深感失望和遗憾。

今年是国家和政府权力交接的第一年,我们怀着良好的愿望期盼这一新的开始。我们始终坚信,历史上发生的任何一桩冤案,最终总会有一个公正的了结:任何拖延或者“淡化”,都不可能使问题自然消失,更不可能使留在我们国家、民族身上的深重创口得到自然弥合。有鉴於此,我们吁请新一届国家和政府领导人弃旧图新,审时度势,对“六四”事件这一中共历史上的罪恶与耻辱作出认真的反思和检讨,并以通达明智的决策、勇於承担后果的气魄对此次事件尽快作出重新评价。

十四年来,我们曾一再重申:当年发生在北京的那场天安门运动,是学生和市民以和平方式要求民主、反对腐败的示威、请愿运动,绝不是政府所说的“动乱”和“暴乱”。政府当局动用数十万全副武装的野战军来对付手无寸铁的示威、请愿者,用一场血腥的屠杀来确保所谓“国家的稳定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绝不能认为是中国走向文明、进步所必需付出的代价,而只能被认为是一种反人类的暴行。

我们认为,现在是到了新一届领导人放开手脚,解除禁锢,彻底了结“六四”这一历史悬案的时候了。我们作为那场惨案的受害者,深知我们这个灾难深重的民族,血已经流得太多,仇恨已积蓄得太久,应该抓住一切机遇,以最大的努力来结束这种不幸的历史。我们更愿意看到新一届国家和政府领导人,能以处理此次“SARS”灾难为契机,致力於唤醒国人的良知,建立起社会的道义与公正,以此来化解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和猜疑,改变至今仍遗留在人们头脑里的对生命及人的价值的漠视,使我们的民族变得更理智、更富有人性,从而有效地制止灾难的继续和再次发生。而作为刻不容缓的重要一步,应立即对“六四”事件作出重新评价,并使与此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为此,我们愿意再次以“六四”受难者对话团的名义,吁请各位就下列各项事宜促成我们与政府之间真诚、平等的对话:
(一) 由社会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士组成专门的“六四”事件调查委员会,对整个“六四”事件进行独立、公正的调查,并向全国人民公布调查结果,包括公布此次事件中的死难者和失踪者名单及人数;
(二) 责成政府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式就每一位死者及失踪者对其亲属作出个案交代:如果确证失踪者已经死亡,应责成政府有关部门寻找并交还死者的遗骨;如果确证死者已被毁尸灭迹,应对其家属作出严肃负责的交代;
(三)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专项的“六四事件受难者赔偿法案”,依法给予“六四”受难者及受难亲属相应的赔偿;
(四) 责成有关检察机关对“六四”惨案立案侦查,按法定程式追究事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值此“六四”惨案十四周年纪念日即将来临之际,我们期待诸位的诚意回应。我们愿意就上述各项事宜与政府方面进行切实的、有成效的协商。我们希望政府方面就此项对话作出具体安排。

“六四”受难者对话团:

丁子霖 张先玲 周淑庄 李雪文 徐 珏 尤维洁 杜东旭
赵廷杰 郭丽英 尹 敏 张傃秋 黄金平 邝涤清 杨大榕
张树森 冯友祥 吴定富 孙承康 方 政 齐志勇

2003.5.29

中国人权主席(President) 刘青(Liu Qing)
中国人权发布的报告、声明、新闻和其他正式文件,统一由中国人权纽约总部发布。上述文件经由下列二人中任何一人签名有效:刘青(主席)、Sharon Hom(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