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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难属促最高人民检察院查控李鹏案

2001年05月30日

"六四”临界十二周年之际,丁子霖等 111 位难属委托中国人权,发布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公开信(全文於后),要求对难属们两年多以前对李鹏立案侦察追究罪责的控告书,检察院理应依法立案并给予答覆,今天北京警察已经向丁子霖查问并索要了此信,中国人权呼吁国际社会关注、支援并促使中国兑现难属们的法律诉讼权。

在“六四“血腥惨案临界十二周年之际,丁子霖等 111 位死难者的亲属,致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查院,并委托中国人权将此信向国际媒体公开,以便更多的人了解关注并促使中国兑现难属们的法律诉讼权。1999 年的”六四“之前,难属们在等待将近十年之久后,仍不能从中国政府那里得到任何一个他们的亲人因何被杀的说法,中国政府杀了数以百计的人后不理不睬,摆明杀了人白杀的横蛮态度,促使难属们决心走控告元凶李鹏的法律诉讼道路。5 月 17 日,苏冰娴李雪文等三名”六四“难属带着一百多名难属签名的控诉状,以及数十名难属有关政府”六四“杀人的证言证词,亲自前往中国最高检察院,要求立案侦察并追究”六四“元凶李鹏的罪责。苏冰娴等难属经过数小时的艰难交涉,终於坚持亲手将控诉状交到最高检察院官员手里。数天后的的 5 月 24 日,苏冰娴等难属又前往中国最高检察院,递交了对李鹏控诉状的补充材料。但是,难属们虽然不断向最高检察院查询,国际媒体也一再向政府询问并报导此事,中国最高检察院却至今不予任何答覆。丁子霖等难属被迫於两年后的今天,发表此公开信,催促中国最高检察院尊重法律依法处理他们的控告,并希望得到国内国际的关注和促使问题解决。

这封公开信未公开之前已经引起中国警方的注意,5 月 30 日晚上 10 点多锺,当地警察来到丁子霖家中,向她讯问并索要了此信的复印件。现在尚不清楚警方将如何处理丁子霖,目前中国的警方已经在一些地方,如四川等地抓捕了一些异议人士。

中国人权呼吁国际社会关注、支援并促使中国遵守法律,以及相关的诉讼程式等法令法规,接受难属们的控诉以保障他们的法律诉讼权利。中国的宪法就明文规定,中国公民有权控告违法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司法机构和国家各部门要接受控告检举等,并负责给予答覆作出处理或是转给有权处理的机构,并应该告诉公民转交的情况。中国最高检察院一声不吭的作法近似无赖,与一个监督检察法律执行的最高机构很不相符。中国人权强烈要求中国最高检察院明确答覆难属的控告,不论是接受控告还是拒绝控告都必须依法回答,不要挂着最高监督检察机构的名义,却行拒绝监督检察之实。中国人权也呼吁国内国际关注支援难属们的公开信,通过舆论和各种压力促使这个问题解决。同时中国人权也表示对丁子霖女士处境的关注,希望中国政府不要因为她组织发表这封公开信,而对她有进一步的迫害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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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位难属致最高检察院的信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我们作为 1989 年“六四”事件中的受害者和受害亲属,於 1999 年 5 月 17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递交了请求立案侦查“六四”事件中刑事犯罪、追究原国务院总理李鹏法律责任的控告书。同年 5 月 24 日,我们又向贵院递交了有关此案的补充文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机关应当对公民递交的控告材料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着轻微的,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从递交上述控告书至今两年期间,贵院始终没有就我们的控告作出任何答覆。为此,我们曾於去年 5 月 22 日致函贵院,要求对我们的控告作出裁决。我们在函件中指出:“宪法和法律是神圣的,公民有权利也有义务控告任何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应切实保障公民的此项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包括国家和政府领导人如果触犯了刑律,都不应免受指控及法律追究。”现在,又一个年头过去了,但我们仍然没有得到贵院的任何答覆。为此,我们不得不重申我们去年向贵院提出的要求。

"六四”大屠杀已经过去十二个年头了。今天,由於来自各个方面的大量人证、物证、书证的公诸於众,尤其是今年年初英文版《天安门文件》和中文版《中国“六四”真相》的公开出版,十二年前那场大屠杀的真相已大白於天下,那些对那场大屠杀负有刑责的人也已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这证明了我们在两年前向贵院递交的控告书在法律上具有无可辩驳的真实性和正当性;也说明了贵院对我们的控告采取置若罔闻的态度在法律上是毫无理由的。

在此,我们再一次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依照我国宪法所载明的“依法治国”的原则,本着严肃法纪的精神,加快对我们控告的审查立案,并尽快就审查结果给予我们明确的答覆。

签署者:

丁子霖、张先玲、周淑庄、李雪文、徐珏、杜东旭、宋秀玲、于清、郭丽英、蒋培坤、王范地、袁可志、段宏炳、尹敏、赵廷杰、钱普泰、吴定富、孙承康、杨世钰、邝涤清、尤维洁、黄金平、贺田凤、孟淑英、袁淑敏、刘梅花、谢京花、周淑珍、马雪琴、邝瑞荣、张艳秋、张树森、杨大榕、刘秀臣、沈桂芳、谢京荣、孙甯、王国先、张俊生、袁长禄、王文华、金贞玉、孟金秀、要福荣、孙秀芝、孟淑珍、田淑玲、寇玉生、王桂荣、谭汉凤、孙恒尧、周燕、李桂英、徐宝艳、刘春林、狄孟奇、杨银山、管卫东、高婕、索秀女、刘淑琴、王培靖、王双兰、张振霞、祝枝弟、姚瑞生、刘天媛、潘木治、黄定英、何瑞田、程淑珍、张耀祖、包玉田、轧伟林、郝义传、萧昌宜、任金宝、林景培、田维炎、杨志玉、齐国香、李显远、张彩凤、王玉芹、韩淑香、曹长仙、方政、齐志勇、冯友祥、何兴才、刘仁安、李淑娟、熊辉、韩国刚、石峰、周治刚、庞梅清、黄甯、王伯冬、张志强、赵金锁、孔维真、刘保东、陆玉宝、 陆马生、齐志英、方桂珍、肖书兰、葛桂荣、郑秀村、王惠蓉(111 人)

2001 . 5 .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