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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律维权人士获释 讲述如何遭当局诬陷迫害

2011年07月22日

四川成都法律工作者李双德在服刑4个月获释后,讲述了当局如何将一件普通信用卡透支的事搞成一起“信用卡诈骗”案和威胁其母以达到强迫他认罪的目的。

李双德是一名从事宪政研究、推动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的法律维权人士。多年来,他为上访人士和维权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包括著名的“链子门”案* 等。李双德表示:“当局一直想打压我,一时找不到机会。”

李双德说,2011年3月22日,他正在中信银行交涉信用卡透支一事,被已等候在那里的警察拘留;次日,他的家被抄;24日他被以涉嫌“信用卡诈骗”刑事拘留。他先被关押在成都市锦江区书院街派出所,次日被移交到成都市看守所关押并在那里服刑,直到7月22日获释。

“我的案件委托给了冉彤律师,他为我做‘无罪’辩护”,他回忆道,“当局威胁我母亲,说‘如果做无罪辩护,李双德的刑期会很长;答应认罪,很快出狱’”。李双德说,他母亲相信了当局的承诺,解聘了冉彤律师。

李双德坚持认为自己无罪,没有触犯中国法律。他表示:“几个月的牢狱不会改变我的生活,出狱之前做什么,现在和今后我还会做什么,我会继续关注和参与维权工作。”

* 2009年,李双德代理了公民记者幸清贤案。幸清贤因报道成都中级法院前的抗议活动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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