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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飞雄刑满获释 信念不改

2011年09月13日

被中国当局以“非法经营罪”判刑5年的广东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名杨茂东),今天从广东梅州监狱刑满获释。

郭飞雄告诉中国人权,“我还是5年前的我,无论我受到多少特殊的待遇,我也不会因为这样的待遇,变得更加激进,变得更加软弱。我过去对民众的维权信仰完全不变。”

他还特别借此机会真诚感谢过去5年来海内外一切关注他和他家人的朋友们, 说永远不会忘记他们的帮助。

郭飞雄于早上8点半离开梅州监狱,搭乘长途汽车,于下午4点半回到位于广州市的家中,见到了姐姐和哥哥。郭飞雄的妻子和一双儿女已于2009年4月到达美国,并取得政治庇护。郭飞雄获释后已经跟在美国的妻子张青通过电话。

郭飞雄被监禁前是北京智晟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2005年,他曾因协助广东省太石村村民罢免腐败的村干部而得罪当局。2006年9月他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拘留,在被拘禁长达15个月之后,他于2007年11月被广州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万元。

在美国的张青告诉中国人权:郭飞雄案完全是一起“靠酷刑产生的冤案”,“根本是一个没有证据的案子”。她指责广州和沈阳警方为获取口供,“实施了很多不人道的下流的酷刑”。她说,“如果没有酷刑,也就没有此案。”郭飞雄在被拘留期间遭受的酷刑包括:

  • 被连续不断地审讯长达13个昼夜。
  • 被手脚穿插、身体弯曲地铐在一张木板床上长达42天。
  • 双手长时间被反吊悬在空中,被用高压电棒电击生殖器。

酷刑严重损害了郭飞雄的健康,使他目前身体非常虚弱,但他表示说:“我在监狱遭到所有不公待遇是众所周知,我也不想追究,我不在乎过去别人曾对我做的任何事情,我想尽个人努力达到宽容、和解、大团圆。我希望我们的国家向前走,不要落下任何一个人。”在谈到未来打算时他表示:“我觉得中国的未来是有希望的,我们要有耐心,要有更大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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