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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永敏、王喜凤就结婚权遭肆意侵犯向政府提出强烈抗议

2012年05月25日

【秦永敏】秦永敏、王喜凤致函武汉市青山区政府,投诉武汉市青山区和山西省浑源县两地公安局肆意侵犯他们的结婚权、旅行权和自由生活权,要求当局为他们提供办理相关文件的一切方便,并依法保障他们的行动自由。


秦永敏王喜凤结婚情况通报(第10号)

强烈要求政府当局依法办理结婚证

 

主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并送:武汉市青山区民政局

武汉市青山区公安分局

山西省浑源县公安分局

(已经寄去)

众所周知,我们自从4月30日签订结婚契约开始,就一直在努力争取尽早办下结婚证。但是,尽管材料齐备,却无论如何也拿不到,而且,反被辖区派出所刑警王辉诬蔑为"打着结婚的旗号非法同居"。在那以后,我们又做出了多种努力,可是,迄今为止仍然找不到任何给我们办理结婚证的门径,为此,我们不得不强烈要求政府当局严格审查我们的结婚资格,尽快依法给我们办理结婚证!

下面,首先简述一下我们拿结婚证的过程中遭受非难的事实。

2012-5-2上午十点,秦永敏王喜凤前往武汉市青山区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在按政策、法律规定"三证齐全"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以女方王喜凤户口本没有首页为由拒绝办理。

但是,王喜凤所在的山西省浑源县公安局的规矩却是,在没有落户地点的情况下,户口分离后只给"常住人口登记卡",不给其他任何内容。

这一情况下,此种户口持有人就处于两难境地,要到另一地方落户或者办理结婚之类的手续,就会因为没有户口首页不能办理,与此同时,要当地公安局给出首页,它又要求当事人先有落户的地点,如果不是在本地落户,那就更不可能了,这样一来,王喜凤在两边就都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武汉市青山区民政局办理人员总算指出了一个可能的解决途径,那就是让王喜凤所在地派出所出个户籍证明。

秦永敏王喜凤到区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无端受阻后,因恐某些居心不良之辈无事生非,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2012-5-2的中午两人当即去辖区派出所为王喜凤办理临时户口以杜绝后患,派出所说,那种制度已经过时,让他们去所在社区警务室办理居住证。

秦永敏王喜凤来到热电社区,海选产生的吴书记倒是非常热情认真,然而,不在办公现场的户籍警侯某照例态度恶劣。由于必须把王喜凤的三证通过快递寄回山西让亲人代为办理户籍证明,秦永敏对侯户籍说明,如果今天不办就只能留下复印件,候则声色俱厉的威胁必须在次日上午十点前来办理,说着就摔掉了电话。在这种情况下,吴书记主动说,如果有什么事,她可以证明见到了原件,秦永敏王喜凤指出,不行的话,居住证可以缓办,当前我们只能把原件拿去复印以后留下,并照此办理了。

随即,王喜凤收到来自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的消息,昨天,县国保大队相关负责人去了千佛岭小学调查她的全部情况,包括王喜凤父母乃至其父五十年前离婚的前妻的情况,将所有细节尽可能的加以掌握。并说,对王喜凤和秦永敏的全部来往都一清二楚,对王喜凤在网络上的活动也了如指掌,尚完全清楚王喜凤没能和秦永敏在武汉领到结婚证的情况。

知情人当即说,从国保的态度来看,可能不会轻易让王喜凤和秦永敏领到结婚证。

由于2012-5-4王喜凤的山西亲友已经收到特快专递,我们还是相信,如果没有人为障碍,将可以在近日办成拿结婚证的所谓补充手续,并在三天内寄到武汉。

以此算来,我们应该可以在本月十号左右完成结婚的法律手续。

但是,山西浑源的亲属办理户籍证明时,却又发生了我们无法理解的事情:在责任民警已经办理了的情况下,忽然有主管上级跑来加以阻止!那人居然毫无理由的说:"王喜凤的户籍证明必须由她本人前来办理!"

这样,我们早已公布的的结婚日程被完全打乱,只好先按原计划于5月13日举行了婚礼,希望随后能顺利的补办结婚证。

然而,5月18日上午9点半,青山区国保负责人却将秦永敏带到新沟桥派出所交给刑警王辉讯问,王辉一开口就血口喷人的质问秦永敏:"你这段时间干了什么坏事、丑事?"秦永敏反问道:"你凭什么这样污蔑人?整个世界都知道我在忙结婚。"王辉居然说:"你这是打着结婚的旗号非法同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好于5月21日下午两点多钟前往青山区公安局,求见青山区公安局局长张卫红,守门的保安立刻推脱说张局长不在,我们只好求见国保负责人瞿某,一番周折之后,瞿国保下来带我们进了会客大厅。

因为我们结婚的时候向张局长和他曾经发出邀请,但是他们没有去,所以我们特地带了16盒喜糖赠送给他们,并向他陈述了蜜月旅行的打算,以及必须到山西大同去办理结婚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否则就不予办理居住证)还有退职手续,但是他说,秦永敏正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按照相关规定,他不能离开武汉市。

这里要顺便指出,自从秦永敏王喜凤举行婚礼以来,当局已经多次说绝对不允许他们进行蜜月旅行,为此无论白天黑夜都对他们严密监控,两人走到哪里都被跟踪盯梢,尚且整夜都有几台警车在楼下停着严防他们趁夜出行。

此外,瞿国保还要求王喜凤单独前往山西办理手续,姑且不说王喜凤正因为要和秦永敏结婚而在当地遭受到无法承受的巨大压力而不可能单独回去和这种要求的不近情理,更重要的是,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证可以在男女户籍所在的任意一处,因此,武汉不办去山西办天经地义,在这种情况下当局还有什么理由阻止秦永敏陪同王喜凤前往山西?

秦永敏王喜凤的结婚旅行要求被拒之后,只好仅仅提出前往山西办理结婚证和王喜凤的退职以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否则武汉不给办理居住证)事宜。

对此,瞿国保的回答是:关于秦永敏王喜凤是否能够离开武汉办理这些手续的问题,要以市公安局的回答为准。这样秦永敏王喜风就准备离开了。

这时,忽然来了两个国保,强行把秦永敏带走,随后王喜凤被强行逐出公安局大门外,在审讯犯人的预审室扣押三个小时后,秦永敏才被放出来!

撇开其他相关事宜不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好按青山区国保瞿先生的说法,打电话给武汉市公安局国保的相关负责人,向他请教该怎么解决。

5月24日上午,秦永敏给武汉市公安局国保的相关负责人打了电话,这位负责人的回答含混,那意思是可以找青山区国保解决,他正在开会,无法详细回答,但会尽快和秦永敏王喜凤见一面。

一天之内,上述市国保负责人既没有如约来见,也没有任何反应,由于青山区国保已经说了要以武汉市国保的回答为准,这样,秦永敏只好于5月25日上午再次给他打电话。

这次,上述武汉市公安局国保的相关负责人的回答却是,秦永敏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的出行问题完全由青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负责!

这种互相推诿的做法叫我们能怎么办?

这样,我们办理结婚证的事宜,在办理结婚证的法定手续一应俱全的情况下,在武汉市青山区民政局、山西省浑源县公安局、武汉市公安局几个方面的层层设障面前一筹莫展,更不要说按照原定计划周游全国进行蜜月旅行!

更准确地说,我们的蜜月由于当局的严密监控和无理限制,已经变成了磨难重重的"灾月"!

面对这种局外人无法想象的肆意侵犯我们结婚权利、在国内旅行的权利、以及自由生活的权利的做法,我们不能不提出强烈抗议,并且坚决向政府当局要求办理结婚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居住证"以及王喜凤的退职手续,要求当局给我们提供办理这些证件的一切方便,并且依法保障我们的行动自由。

 

武汉青山区公民:秦永敏

山西浑源县公民:王喜凤

2012.5.25  于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