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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玉兰刑满获释 呼吁国际社会关注中国人权

2013年10月07日

倪玉兰,2013年10月7日


倪玉兰和董继勤,2013年10月7日

北京维权人士倪玉兰于2013年10月5日上午从北京女子监狱刑满获释。她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两年半徒刑。倪玉兰的丈夫董继勤说,她患有胸椎、腰椎及甲状腺疾病,身体状况比原来更差了。服刑期间,狱方曾多次拒绝倪玉兰保外就医的要求。

倪玉兰出狱后,继续关注维权活动。她与曹顺利相识多年,当谈到曹“失踪”一事时,倪玉兰表示:“心里特别着急。曹顺利非常了不起,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推动捍卫人权事业,希望大家关心她的情况。我盼望她早日回家。”她还说:“现在的维权人士被抓的人太多了,公民权利得不到保障,我们基本的生存权被剥夺。”

倪玉兰在服刑期间曾数次获得外国使馆官员的探望。她认为,国际社会的关注至关重要。她说:“我在狱中待遇有所改善,是由于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问题的密切关注和呼吁。”

倪玉兰表示,在监狱的日子“太痛苦,每天早晨不到六点起床,坐在座位上参加学习,跟正常人一样直到晚10点才结束。每天要坚持16小时,腰酸腿疼,浑身无力,靠拐杖已无法行走”。

这次刑满获释结束了倪玉兰一段苦难的经历。她因从事维权活动曾多次被当局拘禁乃至判刑。她上一次牢狱之灾是2010年4月结束的。那次服刑期间,她家房屋遭强拆;出狱后夫妇俩无家可归,只好在公园搭帐篷栖身。之后,当局将他们强行安置到一家宾馆;后因房费发生争议,尽管时至寒冬,当局对他们房间实施了断电断水断暖气。

2011年4月,倪玉兰、董继勤夫妇被拘留,12月其案被开庭审理,2012年4月被以“寻衅滋事”定罪;倪玉兰还多一项“诈骗”罪。倪、董不服提出上诉,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决,撤销倪玉兰的“诈骗”罪,刑期减少两个月,为两年六个月,而董继勤仍被维持两年徒刑的原判。

倪玉兰曾是一位法律工作者,她自2001年中国申奥成功后开始从事维权活动。当时北京大规模拆迁,为奥运大兴土木。倪玉兰为自己、同时也帮助其他房屋被强拆的人们维权。2002年,她在派出所被警察暴殴致残,之后她必须拄拐行走,2009年后靠轮椅代步。

近年来,倪玉兰案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2012年1月,荷兰政府授予她2011年人权捍卫者郁金香奖。

欲了解更多有关倪玉兰董继勤的消息,请参阅:

错误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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