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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母亲:“六四”惨案二十周年公告

2009年05月27日

天安门母亲:“六四”惨案二十周年公告


今年是“六四”惨案20周年。我们作为一群在这场惨案中失去亲人的中国公民,怀着沉痛的心情向海内外同胞及世界上一切正义、良知之士发表如下公告:

一、1989年6月3日至4日,在中国首都北京发生了一场由政府命令军队大规模屠杀和平示威者及和平居民的严重流血事件,致使数以千计的民众伤亡。这场流血惨案的主要责任者是原中共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原中国国务院总理李鹏、原中国国家主席、军委副主席杨尚昆、原北京市市长陈希同、原北京市市委书记李锡铭。这些人有的已经去世,有的已经下台。现在尚活着的李鹏参与了这场大屠杀的最高层决策,而且是这一决策的直接执行者。由李鹏以国务院总理名义签发的戒严令,直接导致了戒严部队对首都和平居民的大规模屠杀。

众所周知,在1989年4月至6月间,北京地区从未发生过武装叛乱或武装暴动,政府当局调动数十万军队进驻北京,对和平示威者及和平居民实行屠杀,这种行为纯属国家武装力量的非法动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之规定;按《联合国宪章》重申之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按《世界人权宣言》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有关联合国人权公约所确认的国际人权准则,我们认为,政府当局的这次武装行动,不仅严重违背了本国的宪法,违背了一个主权国家所应承担的保护人类的国际义务,而且已由对人权和公民权的一贯蔑视发展为反人类的暴行

最近披露的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先生的录音回忆《改革的历程》中说:他“不想当一个对人民开枪的总书记”。这表明当时在如何处理学潮问题上,赵与邓、李之间始终存在着和平解决与武力解决的分歧,最后赵以失败而告终。

现在,社会各阶层各类人士对这场惨案有各种说法,但发生在当时的基本事实并没有任何改变,这场惨案的性质也没有任何改变。它依然是一场对於和平居民的血腥屠杀。

、我们作为“六四”惨案的受难者群体,殚精竭虑,积20年之心力,一个一个寻找惨案中的死难者。时至今日,已找到195位。在以往的岁月,我们曾四次公布过名单,即:1994年96位,1999年155位,2004年185位,2009年195位。现在寻找到的人数,不可能是多数,也不会是全部。对於至今尚未找到的死难者,我们身怀歉疚,心存感念;尤其是20年来,这些死者的亲属依然处於煎熬、痛苦和孤独之中,而且无法得到海内外人士的人道关怀和帮助,这更使我们寝食难安。

在此,我们向所有当时惨案的知情者郑重呼吁,请求你们提供死难者线索,哪怕是蛛丝马迹,绝不要因一时疏漏而造成终生遗憾。

三、“六四”大屠杀过去快20年了。在最初几年,中共总书记江泽民斩钉截铁地说:“如果没有当时的断然措施,就不会有今天的稳定局面,坏事变成了好事。”现在十多年过去,凡是今天的国家领导人,都绝口不再提“六四”这个词,把“六四”列为禁区。这就是说,今天的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资本与权贵合谋的垄断阶层,他们控制了国家的一切资源,支配着民族的一切生机、命脉。他们只讲利益,绝对不谈“六四”。政府当局20年来的隐瞒和欺骗,使得整个社会变成一个漂亮、精致的空壳,到处弥漫着浮夸、冷淡、苟安、堕落,没有公平,没有正义,没有诚信,没有羞耻,没有敬畏,没有忏悔,没有宽容,没有责任,没有同情,没有爱……。这一切都使得“六四”这段历史竟变得面目全非,甚至成为一片空白。

中国共产党要坚持的核心只有一条,就是决心不失去绝对的权力。他们可以侃侃谈人权、谈自由、谈民主、谈法制,然淮橘为枳,若存若亡,徒负虚名而已。对於西方的民主政体,即多数国家实行的议会民主、多党竞争,他们不准备做出任何一点让步,尤其是他们绝不让自己身边的政治反对力量挑战共产党的权力。20年来,中国领导人从第二代,到第三代,再到第四代,对於这条坚硬的“潜规则”,他们越来越深信不疑,而且绝不动摇。去年,中国民间发表《零八宪章》,签署者受到严厉整肃,即是一个恶例。

20年来,“六四”事件已成为中国当代历史和政治的分水岭。是放还是收?人们将拭目以待。

四、基於以上的考量,我们在以往的十多年时间里,曾一次又一次致函全国人大,表明了我们如下观点:

“八九”天安门流血惨案,不是政府行为的失当,而是政府对人民的犯罪。因此,必须对“六四”事件做出重新评价。关於“六四”遗留问题的处理,不能按照任何个别领导人的意志办理,不能因袭以往历次政治运动过后所谓“平反”、“昭雪”的做法。

为此,我们重申了如下三项要求:

1、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专门的“六四”事件调查委员会,对整个事件进行独立、公正的调查,并向全国人民公布调查结果,包括公布此次事件中的死者名单和人数;

2、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责成政府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就每一位死者对其亲属做出个案交代;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通过专项的“六四事件受难者赔偿法案”,依法给予“六四”受难者及受难亲属相应的赔偿;

3、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责成检察机关对“六四”惨案立案侦查,按法定程序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真相、赔偿、问责六个字。我们在这三项要求中之所以没有提“平反”六四,是因为我们作为公民群体,从过去惨痛的经验中懂得:要为死者讨回公道,但决不向当权者乞求。中共当权者以往搞的那套所谓“平反”、“昭雪”,不过是重复帝王时代的一套做法。共产党在几十年里一次又一次搞运动整人,一次又一次地搞“平反”、“昭雪”,然后获“平反”者诚惶诚恐,感谢共产党“英明”、“伟大”。几十年来中国的黎民百姓已经为当政者的这种伪善和自己的愚昧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难道还能让这样的历史延续下去吗!我们意识到,属於我们自身的权利和尊严,包括死去亲人的权利和尊严,应该靠我们自己去争取和维护,不能靠别人的施舍。

五、为了公正、合理地解决“六四”问题,我们始终认为,必须秉持和平、理性的原则,纳入民主、法治的轨道。应由全国人大按法定程序把“六四”问题作为专项议案递交大会讨论、审议,并就相关事宜做出决议。这个主张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政治问题法律解决”。我们认为,通过立法和司法程序来解决“六四”问题,是唯一可行的途径。但是,这件事情不可能一朝一夕得到解决。

为了打破解决“六四”事件的僵局,使事态沿着正面的、平稳的方向发展,我们於2006年提出了“先易后难,逐步解决”的方针。按照这个方针,对一些存在重大分歧、一时无法取得共识的问题,可以暂时搁置争议,首先解决一些涉及受害人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1、撤销对“六四”受难者和受难亲属的监控和人身限制;2、允许死难亲属公开悼念自己的亲人;3、不再阻截、扣没海内外人道救助捐款,悉数发还已冻结的救助款项;4、政府有关部门本着人道精神帮助生活有困难的受害人解决就业、低保等基本生活保障,此项帮助不应附加任何政治条件;5、消除对“六四”伤残者的政治歧视,在公共参与、社会保障方面与普通残疾人一视同仁,等等。以上种种问题的解决,最终都有赖於整个法律程序的健全。

六、从1997年开始,我们吁请人大常委会改变漠视民意、对民众呼声置若罔闻的态度,就“六四”事件受难者的问题同受难亲属进行直接的、有诚意的对话。在“六四”十周年时,我们专门组成了“六四受难者对话团”,提出主张通过民主、法制的轨道,以协商、对话的方式求得“六四”问题的公正解决。2006年,我们主张这种对话应该是对等的、公开的、无先决条件的,我们不主张违背法治原则的所谓“行政解决”或私下了结。2008年,我们特向政府提出建立对话机制的建议。在一封题为“关於六四,请政府拿出一个对话的时间表”的公开信里,我们明确指出:

当今的世界,已经进入对话的时代;当今的中国大陆,仍停滞在对抗的时代。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这种令国人感到羞愧、难以容忍的局面应当尽早地结束。我们注意到,中国政府在国际事务上主张用对话的方式来解决分歧与争端,那么我们更有充分的理由,要求政府当局以同样的方式来解决国内的分歧与争端。中国,一个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专制人治国家,如果能争取实现以对话来代替对抗,那将是整个民族的幸事、全体国人的福祉。多一分对话,就多一分文明与法纪,也就少一分愚昧与专横。对话不是把社会导向对立和仇恨,而是把社会导向宽容与和解。以对话方式解决“六四”问题,将是达成社会和解的必由之路。

我们认为,目前进行对话的时机渐趋成熟,政府领导人应以豁达的胸怀,勇於承担后果的气度来促成有关“六四”事件的对话。

七、20年来,西方民主国家对於中国“六四”惨案所持的态度,从最初的制裁、抵制,到后来与中国政府领导人的“私下”谈判。最近几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以及中国在国际舞台上扮演的重要角色,不少国家尤其是一些大国在涉及全球重要问题时寻求中国的支持,包括摆脱这次金融危机的支持。在这种情势下,他们对於“六四”事件的态度,也随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在以往的20年里,我们不放过任何一次机会,面对当局威胁、打压的凶险,毅然走向海外媒体,不停地说,不停地写,尽我们之所能向世界披露“六四”大屠杀的真相,呼吁国际社会关注当年惨案中的死难者及其亲属,以切实的行动来敦促中国政府践行人类普世价值。这样的呼吁曾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这20年来,对我们失去亲人的受害者来说是漫长而艰难的,时间长了,斗转星移,物是人非,本来清楚不过的是非竟变得如此模糊,甚至颠倒了过来。功利主义、实用主义替代了昔日的理想和激情。中国离自由、民主、人权不是越来越近,而是越来越远。我们痛惜中华民族在走向民主的过程中又一次错过了和平转型的历史机遇。中国,为什么总在这古老的泥坑里苦苦挣扎呢?

签名者:

丁子霖 张先玲 周淑庄 李雪文
徐 珏 尹 敏 杜东旭 宋秀玲
於 清 郭丽英 蒋培坤 王范地
袁可志 赵廷杰 吴定富 钱普泰
孙承康 尤维洁 黄金平 贺田凤
孟淑英 袁淑敏 刘梅花 谢京花
马雪琴 邝瑞荣 张艳秋 张树森
杨大榕 刘秀臣 沈桂芳 谢京荣
孙 宁 王文华 金贞玉 要福荣
孟淑珍 田淑玲 邵秋风 王桂荣
谭汉凤 孙恒尧 陈 梅 周 燕
李桂英 徐宝艳 刘春林 狄孟奇
杨银山 管卫东 高 婕 索秀女
刘淑琴 王培靖 王双兰 张振霞
祝枝弟 刘天媛 潘木治 黄定英
何瑞田 程淑珍 张耀祖 轧伟林
郝义传 萧昌宜 任金宝 田维炎
杨志玉 齐国香 李显远 张彩凤
王玉芹 韩淑香 曹长先 方 政
齐志勇 冯友祥 何兴才 刘仁安
李淑娟 熊 辉 韩国刚 石 峰  
庞梅清 黄 宁 王伯冬 张志强
赵金锁 孔维真 刘保东 陆玉宝
陆马生 齐志英 方桂珍 肖书兰
葛桂荣 郑秀村 王惠蓉 邢承礼
桂德兰 王运启 黄雪芬 王 琳
刘 干 朱镜蓉 金亚喜 周国林
杨子明 王争强 吴立虹 宁书平
郭达显 曹云兰 隋立松 王广明
冯淑兰 穆怀兰 付媛媛 孙淑芳
刘建兰 王 连 李春山 蒋艳琴
何凤亭 谭淑琴 肖宗友 乔秀兰

(共128人)

2009年5月28日

根据难友们的提议,决定把历年来签名者中已故难友的名单附录如下,以尊重死者遗愿:

吴学汉 苏冰娴 姚瑞生
杨世钰 袁长录 周淑珍
王国先 包玉田 林景培
寇玉生 孟金秀 张俊生
吴守琴 周治刚 孙秀芝
罗 让 严光汉 李贞英
邝涤清 段宏炳  

(共20人)

 

2004年至2009年新找到的“六四”死难者十名 (PDF)

 

欲了解更多有关天安门母亲群体的消息,请参阅:

支持“天安门母亲”!签署电子呼吁书, 支持为“六四”受难者寻求真相和正义的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