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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国际社会强烈呼吁,当局维持对刘晓波重判

2010年02月11日

2010年2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刘晓波的上诉,维持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处以其11年徒刑的判决。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告诉中国人权:“法庭上他们宣读完判决书,晓波说了三个字:我无罪。”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指出:“这一裁决,再次显示了中国的法院只是当局进行社会控制的政治工具,它不能也不会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对人权活跃人士和国际社会而言,刘晓波案的终审裁决是中国官方发出的进一步钳制言论自由的清晰信号。维权律师、《零八宪章》签署人滕彪告诉中国人权:“政府完全用政治考量取代了法治。重判刘晓波也说明了这个政权虽然表面强大,但背后还是心虚。”滕彪还说,刘晓波“不但无罪,而且是践行公民精神、推动自由民主的优秀代表”。

这一终审裁决立即激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应,欧盟和美国都发表声明,呼吁立即释放刘晓波。自刘晓波於2009年12月被定罪判刑后,国际知名人士哈维尔、达赖喇嘛、图图主教等都公开发表声明支持刘晓波,批评中国政府,并呼吁提名刘晓波为今年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

哈维尔说:“中国有句谚语: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中国法庭做出的这一不公正裁决,将置中国政府於国际社会中更为孤立的境地。”

现年54岁的刘晓波长期对中国政府持批评立场。他因其写作和呼吁活动,曾多次被当局拘留、监禁和监视居住,其中包括因参与1989年民主运动被拘留 20个月(1989年6月至1991年1月),因批评政府的腐败而被劳教3年(1996年10月至1999年10月)。之后,刘晓波写了一系列评论中国人 权状况和呼吁政治改革的文章,包括他参与起草的《零八宪章》,为此,他於2008年12月8日被拘留。在开庭审理刘晓波案前几个星期,450多位《零八宪 章》签署人在互联网上发表了联署的公开信,宣布他们愿为当局对刘晓波的指控承担集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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