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 月13日,刘士辉律师受维权人士 陈建芳 委托,就其2013年9月14日在广州白云机场被阻止登机前往日内瓦——去参加一个人权培训并观摩联合国人权机制的运作——分别对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和广州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提起诉讼。刘律师在本文中说,白云区法院没有正式立案,称要“经过领导批准”。刘律师不同意法院声称的边检部门履行的是国家安全职能的说法,他反驳说陈建芳告边检的案子无疑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为边检部门履行的就是边检职能,执行的是《出入境管理法》。刘律师警告说,该案不仅仅是陈建芳个人的案件,同时也关乎所有有出国需求的不特定多数人。《行政起诉状》和《行政暨行政赔偿起诉状》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