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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海

面对持续恶化的人权状况,中国人权律师绝不会退缩,将责无旁贷,义无反顾,毫不犹豫地直面困难和挑战,像战士一样勇往直前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精卫填海,子规啼血,纵风雨如磐,犹血荐轩辕,这是我们的主动选择,也是我们的宿命和使命!
王全璋自2015年7月10日失踪,已经三年四个月了,严重超出规定的案件办理期限。律师会见王全璋却被你们法官设置了无法逾越的障碍!林崑、周虹,你们违法的行为必将在中国法治上留下耻辱的一笔。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律师和学者、群众理解、明白、清醒,律师死磕,是法治之兴。律师和权力媾和,是法治之殇。死磕,律师不得已之举,法治不彰,才有死磕。法治昌盛之日,便是死磕消亡之际。但这一天,还要等多久呢?
王全璋律师被捕近两年,是“709案”被捕者中迄今唯一毫无音讯的人。当局不仅拒绝他的妻子李文足为他聘请的律师会见他,还对这些律师进行各种打压。近来,两位官派律师通过各种途径找李文足,试图让她同意他们代理王全璋案,就此,李文足发表公开声明,指他们违反程序跟官方站在一起,就是伙同官方把一个清白的同行陷害成罪犯,帮着官方把王全璋的罪名做实。声明说,王全璋现处在不自由的状态下,如他有看似自己选择的律师,一定是在被酷刑的情况下万般无奈的选择。李文足在声明中表明坚持使用自己聘请的律师,并规劝拟做官派律师者自重。 拒绝官派律师的再次声明 ——709李文足 2017年7月14日和今天,...
你们的英勇,无法用言语表述。 是你们,率先打破恐惧,勇敢的向强权挑战; 是你们,率先传播真相,揭露不法、控诉酷刑,让世界为之震惊; 是你们,前仆后继毫不退缩,虽遇强压仍不屈不挠,展尽人权律师的风采。 你们以你们的勇敢,突破了官方的围剿,激励了家属,阻遏了罪恶,你们理应获得我们这些当事人最高的敬意。值此“709”案两周年之际,也恰逢“人权律师节”设立之初,我们向“709”案全体辩护人致以诚挚的感谢! 致敬,“709”案辩护人!
38名律师联署发表“中国律师不参加违法年度检查考核声明”,要求废除律师年检制度。该联署活动由北京律师程海率先发起——去年程海被当局违法停止律师执业一年,目前正在诉讼中。声明指出,司法部有关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强制进行的年度检查考核和备案盖章的规定,不仅违法,而且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和财力,甚至成为打压和非法限制律师承办所谓的“敏感案件”的工具。律师们在声明中说,从今年开始,他们将只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参加由律师事务所组织的年度考核,不再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违法年度检查考核。
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将于2014年9月5日就拟给予 程海 律师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谢燕益律师就此发出公告,呼吁各位律师同仁和公民同胞到现场参与听证或以其他方式声援程律师。谢律师说,“该案的结果关乎每一名律师的执业命运以及公民的权利尊严,如果任由官方为所欲为,律师执业前景堪忧,中国法治前景堪忧”,“今天你不站出来明天你或许就无法站出来”。 程海律师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谢燕益 各位律师同仁公民同胞们:北京程海律师因代理丁家喜公民权利案以及采取有力行动促使律师非法年检考核制度几乎陷于破产失效状态,目前遭到北京市昌平司法局报复执法欲行政处罚停止执业一年。...
程海 律师2014年1月在代理丁家喜律师要求官员财产公开、教育平权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时,因海淀区法院和检察院的一系列违法行为而退庭抗议并投诉控告,就此,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于8月22日以扰乱庭审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为由发出拟给予他停止执业一年行政处罚的听证权利告知书。在程海要求进行听证后,司法局发出将于9月5日举行听证会的通知。 就司法局所定举行听证会的地点,程海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场所异议书》,对听证会安排在“北京昌平区阳光中途之家”提出异议:“阳光中途之家是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教育、培训、临时安置等服务”的机构,安排在该地听证,是司法局“明显的滥用职权,...
昌平区司法局于2014年8月22日告知程海律师,拟对程海律师处以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理由是程海律师在出庭为丁家喜辩护时,扰乱庭审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为此,157名律师和法律学者联合发表声明,指出在法庭审理程序严重违法、律师多次努力仍无力阻止违法程序继续进行时退庭前往法律监督机构控告的行为,完全是在履行律师的法定职责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声明促请昌平区司法局收回成命,司法行政部门不能沦为违法者打压律师的工具。 关于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拟对程海律师处罚一事的律师联合声明 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于2014年8月22日告知程海律师,拟对程海律师处以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丁家喜 案二审辩护律师 程海 在这份控告状兼辩护词中表示,根据宪法,丁有权要求官员公开财产、呼吁教育平等;同时对125位法官、检察官和警察提起控告,控告他们滥用职权和法律侵犯公民权利。 程海指出今年4月判决丁家喜有罪,没有事实依据、适用法律错误。其次,参与办理此案的公安、检察院和法院工作人员在一审和二审中涉嫌滥用权力、玩忽职守,存在一系列程序违法行为。第三,公安、检察院和法院工作人员应当被追究徇私枉法的刑事责任。 告状兼丁家喜案二审辩护词 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海 我受被告人丁家喜和其亲属委托,担任其被判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二审辩护人。2014年5月9日,本人把律师事务所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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