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4日以“妨害公务罪”,判处上海访民 李玉芳 有期徒刑一年。 2013年12月19日,李玉芳曾到杨浦区政府外上访,与警方发生冲突,随后被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分局拘留。李的丈夫 陈瑞明 表示,李玉芳因自家被强拆曾上访十余年,并为申请社会福利到政府大门外上访,敲击不锈钢碗,以引起路人注意。李为夺回被警察扣押的不锈钢碗,抓住警察的衣服,因此被拘留。2014年1月2日,李玉芳被正式逮捕。 该名警察宣称李玉芳抓扯他的衣服,致其受伤。但李在法庭上辩称该动作不可能造成警察受伤。 陈瑞明表示,这份判决是对李玉芳多年上访的报复,她不仅为自己的事情上访,而且也为其他上海访民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