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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东旭的证词 ── 遇难者马承芬的丈夫

1999年01月31日

马承芬,女,1934 年出生,遇难时 55 岁;生前为复员老军人;89 年 6 月 3 日晚 11 时,在总政干休四所宿舍楼下乘凉时被戒严部队枪杀,子弹射入右下腹部,伤口约 4 至 5 厘米,6 月 4 时晨死於 304 医院;骨灰自费安葬於金山陵园。

我的妻子是一位退伍老军人,1934 年出生於河北省,1949 年参军,1951 年入朝参战,在韩战中历经三载幸免遇难。归国后 1958 年复员做了随军家属,到了晚年却无辜死在了所谓人民军队的枪弹下。十年前的 89 学运和民运, 全国广大学生和人民群众,从国家前途着想,起来反对贪污、腐败,要求自由、民主,并要求与当时身为总理的李鹏对话,李鹏不仅不听广大民众的呼声,反而丧尽天良於 6 月 3 日派军车、坦克进城,开枪镇压手无寸铁的学生和市民。

我们家住在总政白石桥第四干休所,位於复外大街木樨地水利科学院对门,距大街还有 200 米左右。当时很多老干部(约有数十人)聚集在干休所的楼下,对开枪屠杀人民的行为愤恨不平。约在夜间 10 点左右,从西向东开来的军车,竟毫无人性地向衚衕里开枪,当时我妻子正坐在楼下台阶上同一帮老太太和电梯工说话(当时我站在离她 2 米远处和一位老干部说话)。突然间,一颗子弹击中她的右下腹部,伤口直径有 4 至 5 厘米,鲜血流了满地。 她当时就栽倒在地下奄奄一息,生命垂危,必须马上送医院抢救,可是汽车又不准出动,只好借一辆三轮车,夜 11 点多送到 304 医院。因医院受枪伤的人太多,直到 4 日凌晨 3 点多,才被推进手术室。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草草手术后送回病房,也未给输氧(事前已向院方说明她前两个月因心脏病在此住过两个月医院)。当时以为并不严重,她躲过了这埸灾难,哪知道把她抬到病床上时她早已停止了呼吸。这把我和孩子们都吓坏了,我痛苦万分,致使心脏病复发,医生又把我送进抢救室抢救,经两个多小时才恢复过来。事后经干休所联系,把妻子送八宝山火化,三年后,我又自费将她的骨灰盒安葬在北京西郊的金山陵园了。

“六.四”惨案已经十年,我们这些死难者家属和难友,每年都向当局写信申诉,要求公正解决“六.四”问题。我个人在“六.四”后的前两年也多次向总政和国家领导人写信要一个说法,因为我妻子完完全全是被无辜杀害的,但结果都是石沉大海,不仅不给我一个答覆,反而再三阻拦我同一些难友的联系;当局还一再厚颜无耻地说什么天安门没死一个人。我在“六.四”早晨从急救室出来在医院门前等车时,亲耳听医院护士边走边说:“可把我吓死了,在五棵松附近一辆坦克把一个人碾成了肉泥!”至於死亡人数仅在 304 医院起码有数十人,在复兴医院、铁路医院死亡的人数更多,更何况在大街上被射杀的人,当时由军车运走或就地掩埋的就更是数不胜数了。

杜东旭
1999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