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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昌兰已被羁押一年三个月

2016年01月27日

广东佛山维权人士苏昌兰的律师刘晓原发帖讲述苏昌兰从被带走以来的案情:因在网络发表文章声援香港占中而被以寻衅滋事为由带走传唤、后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的苏昌兰,其案在两次被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后,于2015年11月13日被送交法院起诉;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但未获批准。


苏昌兰已被羁押一年三个月

刘晓原

苏昌兰已被羁押一年三个月:今天是1月27日,2014年10月27日,苏昌兰被辖区派出所以寻衅滋事为由传唤带走。当天,南海公安分局以她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4年12月3日,南海公安分局以她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期间,律师多次申请会见,警方不准许。2015年1月9日,南海公安分局以案情重大复杂为由,将案件移送给佛山市公安局侦办。去年5月3日,佛山市公安局将苏昌兰案移送佛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才允许律师会见。去年6月18日,经过一个半月审查,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去年7月16日,公安经过补充侦查,将案件重报检察院。再经过一个半月审查,去年8月31日第二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一个月,去年9月30日又重报检察院,去年11月13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苏昌兰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在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不批准。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我再次递交取保候审申请,法院书记员口头答复,要拿到开庭后再决定。苏昌兰案件是因她在微信朋友圈转发香港“占中”图片引发,被刑拘后,公安以她曾写过的维权文章(包括转发别人的政论文章)和参与过的维权活动,指控她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不再指控她参与的维权活动,仅以四篇文章中的个别言论,指控她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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