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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访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07月14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4日以“妨害公务罪”,判处上海访民李玉芳有期徒刑一年。

2013年12月19日,李玉芳曾到杨浦区政府外上访,与警方发生冲突,随后被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分局拘留。李的丈夫陈瑞明表示,李玉芳因自家被强拆曾上访十余年,并为申请社会福利到政府大门外上访,敲击不锈钢碗,以引起路人注意。李为夺回被警察扣押的不锈钢碗,抓住警察的衣服,因此被拘留。2014年1月2日,李玉芳被正式逮捕。

该名警察宣称李玉芳抓扯他的衣服,致其受伤。但李在法庭上辩称该动作不可能造成警察受伤。

陈瑞明表示,这份判决是对李玉芳多年上访的报复,她不仅为自己的事情上访,而且也为其他上海访民呼吁。陈告诉中国人权,法警告知他和未成年的女儿可以在庭审结束后与李会见。听到判决时,李玉芳高喊:“我是无辜的,打倒腐败,打倒杨浦区法院!”随后,法警将李押出法庭,法院也不允许李与家人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