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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保密法实施条例未提供更大透明度

2014年0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将于3 月 1 日开始生效。

该条例于2月2日首次公布,新华社称它将进一步“增加政府的透明度”。然而,把该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 年修订)放在一起辨读,它对国家机密定义的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和过于宽泛,与以往没有任何变化;处于国家机密系统核心的信息控制政策也没有任何松动。

相反,修订的保密法和实施条例专门针对中国迅猛发展的互联网和数字平台采取措施: 扩大国家秘密保护的范围,涵盖所有的公共信息网络,如互联网、 传统媒体和全部领域(硬件、 软件、 服务提供商等), 并对广大的参与者规定了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欲了解更多关于中国国家机密的框架以及新的实施条例的英文翻译,请参阅下面的内容。

关于中国的国家秘密法律框架

中国的国家秘密法律框架主要由法律、 条例和规定三个级别组成。

  • 最高一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法),对中国的国家秘密系统制定了总体法律框架。目前的保密法 (2010 年修订)反映了政府在数字时代扩大并收紧信息控制的现行政策。
     
  • 处于国家秘密法律框架第二级的是实施条例,以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1990年发布)。实施条例随着2010年保密法的修订进行了修订。
     
  • 最低一级包括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前身为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或称国家保密局)以及其他有关的中央机构制定的具体规定和分类,这些机构包括从事具体领域的工作,比如工会工作、妇女工作、计划生育和环境工作等组织。这一级制定的规定执行上述的法律和条例,在这一级,具体的信息被分为“绝密”、“机密”或“秘密”。在这一国家秘密框架的层级上,没有随着2010年保密法的修订和2014年实施条例的修订而公开发表相应的规定。
     

关于特定信息的分类类别,或有关部门或机构对特定信息进行分类的过程,目前没有这方面的公开信息。与以前版本的法律和法规一样,这种完全不透明的状况继续对公民构成重大危险。公平的基本原则至少要求法律要明确规定什么行为是被禁止的。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英文翻译

欲了解关于保密法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欲了解中国人权2010 年关于互联网的策略报告的更多情况,请参阅:
错误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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