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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平妻子 王峭岭等:13名被失踪人士家属致公安部长郭声琨的公开信——写在8月30日国际强迫失踪日前夕(图)

2015年08月31日

尊敬的郭声琨先生:

我们想,这封信真的能被您本人看见吗?不见得!那为什么还要写这封信并且还要寄给您呢?是因为哪怕有一丝希望,我们也愿意抓住。

自从今年7月9号开始,我们的亲人被强迫失踪了。其中包括17名律师、律师助理及律所人员,还有6名维权人士。所有人的失踪几乎是照着一个版本进行的:从北京和天津带走人的号称“天津警方”,涉嫌的罪名清一色的“寻衅滋事”或仅仅就是“涉嫌刑事犯罪”,连个具体罪名都没给!而且接下来聘请律师的过程极其艰难,有的律师只要表示愿意代理,就有国保找上门禁止代理。

当好不容易聘请到律师,踏上该有的会见的步骤时,竟然发现天津市警方根本不承认曾经带走过我们的亲人。

如果一起恐怖袭击事件发生,还有恐怖组织站出来声明要负责;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安系统,是否要为他带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表一个态呢?

果不其然,7月18号,央视《朝闻天下》播出了有关我们亲人的节目。让我们震惊的是,我们在收看节目时,依然没有收到警方任何的书面的通知。难道“未审先判”是我们习总书记强调的依法治国的另一个注解?

就在我们一次次寻找亲人的过程中,终于有消息传来,说我们的亲人由项目组负责,天津警方并不知道具体详情,我们好歹问出了涉嫌的具体罪名,也被告知官方的通知书会寄出。

但是从我们亲人被失踪,迄今为止最多的已达50天。我们不知道通知书寄向了何方?即或是按着身份证地址寄回原籍,这么长的时间,爬也该爬到了。但是,除了其中5名律师及律师助理、2名维权人士 的家庭接到了警方的通知书(羁押地点仍是秘密,会见仍是遥遥无期;尽管其中1位曾被获准与律师会见一次,但之后不再允许),另外的16人对其家属来讲依然是杳无音信。

所以不争的事实是:这23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被强迫失踪”了,有的已“被强迫失踪”长达50天!而且到目前为止,您所服务的公安系统并没有打算让我们这些家人享受依法应有的知情权。

我们想不明白为什么是这样一个结果,难道举国上下强调的“依法治国”,官方依据的“法”跟官方公布的“法”不是一部法律?这其中的无奈与煎熬岂是三言两语可以表达的?

我们也在想:上至公安系统的高官,下至普通办案警察,总也有家人,有父母、妻儿、丈夫吧。换一个角度,如果此等事情不幸发生在贵系统的工作人员身上(请原谅我这样设想,但是实际也是发生过的),是否人才能感同身受呢?

我们的家人朋友不断问我们的涉案亲人“有下落”没有?我们也只能如实回答:“到如今,公安部门还是没有给任何手续。”

在天津河西看守所预审支队门口,这次事件牵扯进去的王全璋律师的儿子,一个两岁的小人儿问妈妈:“爸爸呢?”王宇律师的儿子包蒙蒙短信问这些暂时没被失踪的律师叔叔们:“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我爸妈呢?”还有李和平律师的五岁女儿天真地问:“爸爸怎么还不回家?”

面对孩子们的问题“爸爸什么时候回来”,我们也愿有一天您能体会,“我们连他们去了哪里都不能知道,我们又如何知道他们何时回来呢?”

还有,贵系统这许多年来在侦查阶段的刑讯逼供,早就声闻于世。虽然中国早就加入了国际反酷刑公约,但是一个连下落都不被告知的被强迫失踪的人,我们更不敢期望他能被“依法”保障人身安全。

我们是小时候看着新中国主旋律电影电视文艺作品长大的人,现在想起这些主旋律的东西,其实最挣扎的是:现在到底是个什么状况?实不相瞒,如今在家里,听到敲门声,心里都会恐惧的。因为今天家门口出现的查水表的,送快递的,修水管的,极小的可能是入室抢劫的人(如果是,我还可以打110),而最大的可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安系统的工作人员,连110 都配合他们的人。

这个恐慌不是律师们和律师家属的,而是全社会的。

切盼看到贵系统能够回到依法办案的轨道上来!

家属:

  1.李和平妻子 王峭岭
  2.包龙军母亲 赵凤侠
  3.王全璋姐姐 王全秀
  4.王全璋妻子 李文足
  5.刘四新父亲 刘圣贤
  6.李春富妻子 毕利萍
  7.谢远东妹妹 谢远凤
  8.赵威   丈夫 游明磊
  9.高月   弟弟 高亮
10.戈平   妻子 樊丽丽
11.王芳(湖北)母亲 艾回新
12.望云和尚(林斌)母亲 刘银钗
13.王宇母亲 佟彦春

2015年8月29日
写于国际强迫失踪日前夕

 

附:709大抓捕强制失踪人员名单:17名律师、律师助理及律所人员,5名维权人士(其中一位姜建军刑拘37天获释)。

一、17名律师、律师助理及律所人员:

1、王宇 (北京,锋锐所,7月9日04:00被带走,未能联络已逾50天,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煽动颠覆国家安全罪指定监视居住)
2、包龙军 (王宇丈夫,北京,7月9日03:00开始未能联络,已逾50天,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寻衅滋事罪被指定地点监视居住;8月28日警方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为由不准予律师会见)
3、王全璋 (北京,锋锐所,7月 10日13:00开始未能联络,已逾49天,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煽动颠覆国家安全罪被刑拘,其北京住所8月5日被公安搜查)
4、刘四新 (北京,锋锐所行政助理,因审判不公被除牌,10日08:45开始未能联络,已逾49天,以涉寻衅滋事刑拘在天津河西看守所)
5、谢远东 (北京,锋锐所实习律师,7月10日被从家里带走,同日被以寻衅滋事罪、煽动颠覆国家安全罪监视居住,已逾49天)
6、李和平 (北京,7月10日14:00 被警方带走,失踪已逾49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谢燕益 (北京,7月10日下午约谈,12日早上被带走,中午被抄家,失踪已逾47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周世锋 (北京,锋锐所,7月10日07:30被带走,未能联络已逾49天,被刑拘)
9、黄力群 (北京,锋锐所,7月10日 08:30开始未能联络,已逾49天,被刑拘)
10、隋牧青 (广东广州,7月10日23:40 被带走,已逾49天,以煽颠罪被监视居住)
11、谢阳 (湖南,7月11日05:40被带走,未能联络,已逾48天,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监视居住 )
12、陈泰和教授 (广西,7月13日以寻衅滋事被刑拘,羁押于桂林三看,16日下午首次会见律师覃永沛,后不再允许会见,已逾43天)
13、赵威 (又名考拉,北京,李和平律师助手,7月10日17:00被带走,已逾49天,以涉寻衅滋事刑拘在天津河西看守所 )
14、高月 (北京,李和平律师助理,7月20日被以寻衅滋事、煽动颠覆国家安全罪监视居住,已逾39天)
15、李姝云 (北京,锋锐所,7月10日11:30被警方带走,失踪已逾49天)
16、李春富 (北京,李和平律师之弟,8月1日约2200被天津警方抄家带走,失踪已27天)
17、王芳 (北京,锋锐所会计,7月10日08:30开始失踪,已逾49天)

二、5名维权人士:

1、勾洪国 (又名戈平,天津人,7月10日上午在北京被天津国保带走,已逾49天,以寻衅滋事监视居住。8月24日当局修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2、刘永平 (又名老木 ,北京,7月10日确认被捕,失踪已逾49天,以寻衅滋事罪监视居住)
3、胡石根 (北京,7月10日开始失踪,已逾49天)
4、林斌 (望云和尚,福建,7月10日中午在四川成都机场被带走,失踪已逾49天,其主持的寺庙福建九仙禅寺7月9日被查抄,其母8月16日被强行带离该寺)
5、姜建军 (辽宁大连,7月12日以寻衅滋事被刑拘,在被拘37天后获释)
 

——转自新公民运动,2015-08-30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64期,2015年8月21日—201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