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北京“六四暴徒”在押人員名單及情況介紹

2009年05月29日

“六四”已經過去了20年了,北京至今仍有8名當年的所謂“暴徒”被關押著,他們是:朱更生、李玉君、常景強、楊璞、姜亞群、苗德順、石學之、宋凱。

(一)朱更生,男,45歲左右,“六四”後被以“反革命放火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朱更生捕前住北京市政府宿舍院,後搬至海澱區公主墳一帶。朱更生一審被判處死刑,二審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時改判為死緩。“六四”後,中央電視台播放的6月3日夜的“暴亂”錄像中,天安門廣場上一輛坦克在燃燒,一個年輕人站在坦克上揮舞著旗子高喊著“我們勝利了”,這個年輕人就是朱更生。朱更生的父親原系國民政府秘書,文革時被迫害致死,是母親一手撫養了他和兩個姐姐。朱更生的大姐在北京同仁醫院藥房工作。2006年,朱更生的姐姐推著輪椅帶80多歲的老母親探監,母親告訴他,以後可能再也來不了了,盼著他早點回家------後來隻有兩個姐姐輪流去看他。朱更生未婚。目前朱更生現在北京第二監獄服刑,余刑還有5年以上。

(二)李玉君,男,45歲左右,“六四”後因“放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刑原因是6月4日在北京市朝陽區紅廟一帶燒軍車。李玉君的父母是北京國棉三廠的職工,母親89年前因病去世,父親再婚,李玉君被捕判刑後父親從沒去看過他。李玉君有3個哥哥:大哥是老三屆,在哈爾濱插隊落戶,基本沒來看過他;二哥在八裡庄一個中學校辦廠工作,偶爾背著老婆去看一下他,給他點兒零花錢;三哥在花園村的一個汽車修理廠工作,基本上不管他。李玉君的生活費來源主要是靠給刑事犯洗衣服、刷碗換得一些香皂、牙膏、毛巾,另外就是監獄每月發放的5元人民幣津貼。李玉君未婚。目前李玉君在北京第二監獄服刑,余刑還有5年以上。

對朱更生、李玉君情況的補充說明:1991年他們二人接到死緩判決書,93年才申報減成無期徒刑(1994年無期的判據書到手後開始生效),1996年他們兩人由無期徒刑改為有期徒刑的減刑材料由中隊上報到北京第二監獄獄政科,一年後的1997年仍沒有回音。於是,他們找中隊領導詢問。幾天後,中隊指導員劉福利答復他們:報上去的材料丟了,究竟是監獄還是監管局或是法院弄丟的,我們也沒法查,認倒霉吧,我們隻能重新報。就這樣,別人用兩年時間即可改判為有期徒刑,他們卻用了3年多。1998年他們終於拿到北京中法的改判裁定書:有期徒刑20年。

(三)常景強,男,40歲(69年生人),“六四”後因“在人民醫院門口毆打武警”被以“反革命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常景強是家裡的獨生子,其父是社科院的鍋爐工,由於常年為兒子著急上火,2000年患腦血栓,行動不便,由其母照料,2005年,其母去世,父親不久也去世了。常景強被捕前與父母一起住在西城區磚塔胡同,後來常父的單位分房,搬至中關村,1998年中關村拆遷,常的父母又搬遷到房山區竇店鎮,其父於去世前將房子和搬遷買房剩余的十幾萬房款交給了常的表哥,托他將來轉交給常景強。但常父去世後,常的表哥就與他不再聯系了,錢和房的去向無人知道。目前常景強在北京第二監獄5中隊服刑,余刑還有2年左右。

(四)楊璞,男,45歲左右,“六四”後因“放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90年11月26日從一監轉到二監,93年在二監服刑時查出雙腿患“骨結核”,走路需要借用拐杖,後送濱河醫院,94年離開二監去茶澱監獄的病號隊。後轉到延慶監獄服刑。由於他身體有病,無法參加體力勞動,因此一直沒能減刑。目前楊璞在延慶監獄服刑,余刑尚有2至3年。

(五)姜亞群,男,70歲左右,“六四”後因“放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93年底從一監轉到二監服刑。未婚,家裡無親屬。目前姜亞群在延慶監獄服刑,余刑尚有5年左右。

(六)苗德順,男,45歲左右,“六四”後因“放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捕前住五棵鬆一帶,未婚。90年4月在一監服刑時查出患病毒性肝炎(另外當時同住一個監室的還有四個肝炎患者:高鴻衛、於文、楊光輝,均是“暴徒”)。93年底從一監轉到二監,由於不認罪,被監獄定為反改造尖子。92年從“死緩”改為無期,一般情況下兩三年即可減為有期徒刑,但他卻等了5年,原因就在於他不認罪,直至97年從無期改為20年。苗德順性格倔犟,為不給家裡添麻煩,97年他父母去監獄看他,他不見,後來家裡就不再去了。由於抗拒改造,拒絕參加勞動改造,經常被獄警電擊,最多一次有4個隊長用警棍電他,但從沒聽到他向隊長求過一聲饒。在監獄裡,苗德順、石學之和劉權(50多歲,“六四”後因流氓罪被判15年,2006年刑滿釋放,至今劉權的頭上還有一個坑,是被戒嚴部隊用槍托子砸的)他被公認為是監獄裡最頑強的。目前苗德順在延慶監獄服刑,余刑至少在8年以上。

(七)石學之,男,70歲左右,“六四”後因“放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90年12月從一監轉到二監,93年4月從無期改為有期徒刑16年6個月。值得一提的是:91年夏,石學之所在的中隊(七中隊)承接了北京乳膠廠出口美國的乳膠手套的活兒,石學之用中、英文寫了許多紙條,放進手套裡,紙條上寫著:自由民主萬歲;自由救中國;請好心人轉告海外民運人士救救我們------等。後來被發現,被關禁閉,手銬腳鐐加身,手腳用一幅銬子聯上。當年50多歲的石學之被3、4個警察踩著,另外5個警察用電警棍電擊,每次都在半個小時以上,電擊的部位集中在陰部、腋下、脖子和臉部,陰毛都被電焦了,石學之從沒向警察求過一聲饒,痛苦到極點時,他隻是本能地“啊、啊”叫幾聲。在三個多月的禁閉中,石學之經常被提回中隊,進行電擊,獄方以此來威懾其他暴徒。因為年齡大,98年從二監轉到延慶監獄。目前石學之在延慶監獄服刑,今年年底前釋放。

(八)宋凱,男,50歲出頭,“六四”後因“反革命傷害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6月4日在人民醫院門口,張寶生(當年15歲,判刑10)、常景強、宋凱等許多北京市民截獲一輛軍用救護車,大家從車上把一個當兵(王玉文,當年被授予“共和國衛士”)的拽了下來,遭到眾毆,宋凱將一個水桶扣在王玉文的頭上,理由是怕把當兵的打壞了。宋凱被捕後在豐盛派出所內被幾十名戒嚴部隊暴打,後腰被打壞了,留下終身殘疾,走路時往前探著走。92年時家裡曾花錢為其保外,但沒能成功。宋凱捕前住在西城區磚塔胡同,捕後不久離異。宋凱93年底從一監轉到二監,98年轉到延慶監獄。目前宋凱在延慶監獄服刑,余刑1至2年。

備注:
1、上面提供的8名“六四”“暴徒”的情況是由多個朋友提供,不一定完全准確。
2、目前這8名在押“暴徒”及親屬與外界均無任何聯系。

中國政治及宗教受難者後援會 孫立勇

2009年5月5日於澳大利亞悉尼

錯誤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錯誤

網站遇到非預期錯誤。請稍後再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