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重慶法院以“顛覆罪”重判許萬平12年

2005年12月24日

 

 

中國人權從國內消息來源獲知,政治異議人士許萬平於12月23日,被重慶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

據許萬平的妻子陳賢英說,許萬平不承認有罪,沒有在判決書上簽字。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他由政府指派的律師代表,但是根據中國人權的消息來源,當局拒絕了高智晟律師為許萬平辯護,理由是許萬平案涉及國家機密。

許萬平是重慶重要的政治異議人士。今年4月30日,他被公安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法律規定的許可或文件的情況下帶走關押。據報道,警方審問了許萬平參與同最近反日示威有關的一項簽名運動,然后搜查了他的住宅,帶走了他的電腦、文件和其他私人物品。5月24日,許萬平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

中國人權譴責對許萬平的重判和當局在許萬平被逮捕、關押和審判過程中沒有遵守合法程序規定。中國人權呼吁中國政府遵守其國際人權義務,履行中國法律規定的合法程序義務。這些合法程序旨在保護個人免遭像許萬平那樣被非法任意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