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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八憲章》與政治正當性問題

2009年06月04日

滕彪

一個政權的合法基礎是什麼?在沒有人民的明確認可和政治參與下,它憑什麼去統治?單是改進中國人民的生活水平就能為中國共產黨解決其統治正當性的問題嗎?其統治又可以維持多久? 維權律師滕彪就這些問題進行了探討,認為《零八憲章》是中國民間社會發出的一個歷史性政治文本,其所代表的政治正當性內涵,是當局無法回避的。

現存的制度是不是道德的?權力憑什麼統治?我為什麼服從?這是政治學的一個核心命題,也是作為政治動物的人類不停追問的問題。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就涉及到政治正當性(legitimacy)的概念,在評價身份認同、抗議運動、制度變遷、侵犯人權等現象時往往都離不開這個概念。

正當性就是一個政治體制值得被認可。它經歷了一個歷史的發展過程。按照Patrick Riley的劃分,十七、十八世紀之後,政治的正當性基礎不再建立在“父權制、神權中心、神聖的權利、某些優異人群的自然優越性、政治生活的自然性、必然性、習慣、便利、心理的強制,或者任何其它基礎之上”1 ﹔而必須以同意、認可和自願的個體行為為基礎。在現代性的沖擊之下,通過選舉、投票等方式對權力進行認可,是當今統治權力的惟一合法性來源。

根據Max Weber2 的理論,人類服從的三個基礎是習慣、情感和理性計算﹔相應地,合法性/正當性的三種類型是傳統型、魅力型(卡裡斯馬型)和法理型。而趙鼎新3 認為正當性是一個關係性的動態概念,他根據民眾和精英對國家合法性的感受, 將合法性/ 正當性分為法律-選舉型、績效型和意識形態型。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民生進步等等統治績效,能不能使一個未經民主選舉的政權具有正當性?正當性是來自過去的還是面向未來的?

Hannah Arendt 在《論暴力》4 中最早區分了正當性與証成性(justification)﹔類似地,S.M.Lipset在《政治人》中區分了正當性與有效性,5 5Samuel Huntington在《第三波》中區分了政績正當性與程序正當性,6 A.John Simmons更清晰地闡釋了區分正當性與証成性的理論意義。7 設想一個例子:一個婦女A被人口販子販賣給B做老婆,假設A未婚也正准備找對象,再假設B對A非常友善,A也覺得他是個模范丈夫,那麼可不可以說他的買老婆的行為具有正當性呢?首先,“正當性” 關注的是權力的來源,B沒有經過A的同意,不具有正當性﹔其次,B的行為對A有好處,也正是A所需要的,因此具有合理性或“証成性”。但這種証成性不能反推出“正當性”。

1949年中共建政之後,也一直面臨合法性問題。從195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開始,歷次《憲法》的序言實際上都是某種對其正當性的宣告。通過梳理歷史事件,總結出歷史規律和歷史目的,從而確立中國共產黨統治的正當性。這種簡單粗暴地對待歷史的方式,無非是想把正當性建立在某些優異組織的自然優越性(無產階級先鋒隊)和某種歷史必然性(共產主義必然要實現)上,其實掩飾不住毛澤東的大白話“槍杆子裡面出政權”。即使它對中國近代歷史事件的描述和解釋是真實和中立的,仍然無法推論出歷史的規律和目的,因為歷史本來就沒有絕對的真理和永恆神聖的目的。槍杆子裡面可以產生政權,但產生不出來政權的正當性。

在現代性的沖擊之下,通過選舉、投票等方式對權力進行認可,是當今統治權力的惟一合法性來源。

注定缺乏正當性的極權主義體制,只能依靠暴力和意識形態,靠一次又一次的政治運動和全民動員來維系統治。這種統治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末期出現危機,當局不得不進行經濟和社會領域的適度改革開放來緩和危機,企圖重新確立其“正當性”。執政者確信,只要經濟騰飛,民眾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就可以獲得民眾的服從,就可以繼續壓制自由、人權,繼續保持一黨專政。如前所述,即使在基本人權得到保障、民眾生活水平得以提高的情況下,統治者獲得的最多只是“証成性”,而不是“正當性”。何況在只動經濟、不碰政治的跛足改革之下,不但基本人權得不到保障,經濟社會領域也面臨越來越嚴重的問題。

七十年代末期實行開放政策,九十年代中期提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三十年來經濟的確取得了巨大成就,絕大多數國人的生活水平得到顯著提高。但政治體制上的成就乏善可陳。直到今天,中國仍實行嚴厲的一黨專制,政治性結社被嚴厲禁止,沒有獨立的工會、農會﹔沒有集會、游行、示威和罷工的自由﹔沒有新聞自由,言論發表受到事先審查,因言獲罪者人數舉世第一8 ﹔沒有司法獨立,共產黨控制重要案件的審判﹔沒有信仰自由,家庭教會等宗教團體受到打壓,法輪功團體更是被定為邪教而受到慘絕人寰的迫害﹔沒有遷徙自由,戶籍制使農民淪為二等國民﹔沒有普選,即使村委會、鄉鎮選舉也是由政府操縱,舞弊重重﹔沒有財政公開,納稅人無法監督財政﹔沒有軍隊國家化,黨牢牢控制軍隊。人權受到普遍侵害,異議人士、維權人士、上訪者、少數民族更是受到系統性的壓制。

槍杆子裡面可以產生政權,但產生不出來政權的正當性。

經濟上的成就只是表面現象。首先,這種發展實際上是以權貴的瘋狂掠奪為基礎,造成了巨大的貧富差距和社會不公,民眾的被剝奪感在增長,對政府官員和整個體制的不滿在加劇。2006年世界銀行報告稱,中國0.4%的人控制了70%的財富。官僚特權階層年收入是當地城市人均收入的8∼25倍,是當地農民年均收入的25∼85倍。億萬富豪中90%以上是高幹子女。中國的基尼系數9 早已超過國際公認的警戒線,成為貧富最為懸殊、分配最不公平的國家。其次,經濟發展以低人權、低保障為手段,伴隨經濟騰飛的是冤獄叢生,民怨積累,廣大農民、民工無法公平地享受社會進步的成果。由征地拆遷、司法冤獄、計劃生育等引起的上訪數量居高不下,群體性事件迅速上升:2003年為58000起,2004年為74000起,而2005年則高達87000多起。10 102006年的官方數字為73000起,11 但實際數字恐怕不止於此。群體性事件的規模、影響也越來越大,比如2004年的四川漢源事件12 ﹔2005年的河北定州血案、13 廣東汕尾東洲血案14 ﹔2006年的遼寧凌源警民沖突15 ﹔2007年的廣東佛山警民沖突16 ﹔2008年則有瓮安、17 孟連、18 吉首、19 隴南20 等重大官民沖突,以及震動全球的西藏3.14事件。21 最後,權貴的瘋狂掠奪造成了資源的嚴重破壞、環境的急劇惡化,也造成了社會道德的墮落﹔在政治恐懼、愚民教育和消費主義的多重影響下,麻木、冷漠、犬儒主義盛行,知識、文化、藝術的發展受到侵害。

權貴的瘋狂掠奪造成了資源的嚴重破壞、環境的急劇惡化,也造成了社會道德的墮落。

因此,以經濟發展來使政權獲得“正當性”的企圖,注定要破產。一方面,經濟發展只能得到一部分“証成性”。人們要求起碼的自由和尊嚴,沒有政治自由,就不會有完整的“証成性”﹔另一方面,即使獲得了“証成性”,也不等於獲得了“正當性”,政權的合法基礎只能來源於人民的真正認可。

在這種政治結構下,要求非民選的政府官員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並且保護人民的表達自由,這本身就是一個人性的神話。無論官方媒體塑造多少個焦裕祿、22 孔繁森,23 當權力來自於上級而不是投票者時,當三權分立和新聞自由闕如時,政府官員的腐敗就不可避免地蔓延,對公民利益的掠奪和對公民權利的侵害也就成為這種體制的必然要求和必然結果。在極權體制的運轉之下,體制內的人性力量必然受到侵蝕,或者說潔身自好的人很難在體制內獲得重要的位置。極權-後極權體制具有巨大的慣性,由於它建立在暴力、謊言和掠奪基礎之上,它無法像開放社會一樣與公民進行不斷的對話,難以對社會的需求作出及時有效的回應。

表面上,正當性來源於以投票為中心的民主,實際上,正當性來源於表達自由。

這樣它一開始就沒有正當性(沒有選舉和認可),而且為了維持這種統治,它就更無法獲得正當性。換句話說,今天的中共既沒有開放選舉的意願,也沒有開放選舉的能力。公民的溝通權和參與權,是一個健康制度的前提﹔表面上,正當性來源於以投票為中心的民主,實際上,正當性來源於表達自由。美國法學家富勒(Lon L.Fuller)24 因提出法律的程序主義要素而聞名,但他仍然強調,“開放、維持並保護交流渠道的完整性”乃是實質自然法的核心原則。我認為,在今天,可以對一個政權的正當性進行可操作的評價:達不到表達自由的最低限度,一個政權就沒有正當性。這個標準優於“是否存在投票”的標準,因為相關的舞弊、操控和洗腦更難以觀察和評價。

《零八憲章》以自由人權為核心,以建立民主憲政為目標。

讓我們再次回到“買妻”的例子。我要說明的是証成性與正當性的關係。B未經A的同意就強買為妻,顯然沒有正當性,但這不意味著,B就永遠無法獲得正當性,假如B對A非常關愛,給她帶來自由、幸福和安全,允許A自願離開,這樣A就非常可能承認B為合法丈夫,並且履行結婚手續,這種事後的認可使AB的婚姻具備了正當性(當然,這並無法使B的買妻行為獲得正當性)。這在現實中是可能的。但是對一個政權呢?能不能想像通過暴力和意識形態建立的一黨制共產政權,在政治生活中給公民帶來自由、幸福和安全,並且允許公民言論自由、遷徙、離境,並開放報禁、社禁和實行普選?假如它能夠做到這些,它就隨時可以獲得公民的認可,從而解決正當性問題﹔而假如它能做到這些,它也就不再是原來的它,而邁進了自由民主制的門檻。

2008年12月9日公布的《零八憲章》,25是中國民間社會發出的一個歷史性政治文本。它宣告了人權、法治、民主等普世價值和制度轉型的必要性,提出了解決目前政治社會危機的方案,實際上是解決正當性問題的唯一方案。1989年天安門民主運動被鎮壓之後,全世界民主化潮流並未停止,一黨專制政權越來越少,中國成為唯一的不民主的大國﹔在此背景下,《零八憲章》的意義將會越來越凸顯出來。

《零八憲章》是七十年代末期以來民主運動、維權運動積累的民間力量的集中展現。

《零八憲章》以自由人權為核心,以建立民主憲政為目標,反映了中國民間運動對中國政治未來方向的基本共識。雖然毛派氣急敗壞,但無論在思想領域還是政治領域,他們興風作浪的可能性並不大。2004年“人權” 第一次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政府難以拒絕人權話語的正當性﹔但是目前的政治權力構架無法使人權得到保障﹔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實踐經驗上,《零八憲章》呼吁建立的政治制度才是能夠真正保障人權的制度。

《零八憲章》是七十年代末期以來民主運動、維權運動積累的民間力量的集中展現,如劉曉波26 所言,“未來的自由中國在民間”,決定前進方向的主要是公民社會、公民運動,而不是共產黨高層。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走出恐懼,開始說真話,加入到爭取自由的行列中來。憲章主要面向的是普通公民,是對人性和公民精神的呼吁,而不是對政府的諫言、乞求和聲討﹔它首先是一場公民運動,而不僅僅是政治運動。它也是一個長期的運動,將一直伴隨中國實現民主的整個過程。

中國正處在大轉型的前夜,這個變局的深刻性、複雜性和重要性幾乎可以說是空前絕後。在轉型中,面對重大問題,比如反右、土改、大躍進、文革、法輪功、“六四”等,比如民族關係、中央與地方關係等,《零八憲章》都進行了理性的思考,並提出了處理這些問題的原則。

這個文本的力量其實不在簽名人數的多少,而在於它的內容以及認同這一內容的億萬國民。

雖然《零八憲章》只是一個文本或者一套話語體系,但話語本身具有不可忽視的力量。它提供的“社會想像物”將與共產黨的馬列主義、毛主義、三個代表27 展開觀念的爭奪,當局高調批判“普世價值”可以算是一個間接的回應。話語就是行動,在壓制言論的體制下尤其如此﹔看看中國有多少記者、作家被關進監獄,看看當局對待憲章簽名者是多麼緊張,就可以知道。這個文本所代表的政治正當性內涵,是當局無法回避的﹔這個文本的力量其實不在簽名人數的多少,而在於它的內容以及認同這一內容的億萬國民。正如憲章所述,“政權的合法性來自人民”。

“權力憑什麼統治?我為什麼服從?”當越來越多的中國人開始追問這個問題的時候,統治的根基就開始動搖了。新制度的朝陽遲早要躍出地平線。

注釋

1. 帕特裡克賴利(1941-):威斯康辛-麥迪遜大學政治學教授。他於1982年出版了《意願與政治合法性:對霍布斯、洛克、盧梭、康德和黑格爾社會契約理論的評述》一書。 ^

2. 馬克斯韋伯(1864-1920):德國的政治思想家和社會學家。他是建立現代社會科學領域的開創性人物,分析了宗教和官僚主義的社會政治影響。他最具影響力的作品包括《新教倫理和資本主義精神》(1905年)和《社會經濟組織理論》(1947年)。^

3. 趙鼎新(1953-):社會學家,出生於中國,目前是芝加哥大學的副教授。他的書《天安門的力量》探討了1989年的中國民主運動,2002年獲美國社會學學會杰出圖書獎。他還著有論述中國古代和現代國家權力與合法性的著作。 ^

4. 漢娜阿倫特(1906-1975):猶太裔政治哲學家。她一家於1933年被迫逃離納粹的統治。她的書《極權主義的起源》(1951年)研究了納粹和斯大林政權及其歷史淵源、機構和運作。^

5. 西摩馬丁李普塞特(1922-2006):美國政治社會學家。他的著作《政治人:政治的社會基礎》( 1960年)分析了民主制的條件。他從實証觀察提出經濟發展與民主制之間存在深刻因果關係的觀點。 ^

6. 賽繆爾亨廷頓(1927-2008):美國政治學家,以提出“文明的沖突”學說—不同文明間的文化和宗教將是冷戰後世界沖突的主要根源—而聞名。他的著作《第三波:二十世紀末的民主化》( 1991年)探討了發生在20世紀70年代至90年代間的“第三波”民主化的原因、方式及其直接後果。 ^

7. 約翰西蒙斯(出生年月不詳):美國弗吉尼亞大學的哲學和法學教授。他的書《証成性與合法性:有關權利和義務論文》於2001年出版。^

8. 見2008年12月30日“無國界記者”組織發布的“2008年度報告—中國”:http://www.rsf.org/country-50.php3?id_mot=88; 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CPJ’s 2008 Prison Census: Online and in Jail,”December 4, 2008, http://www.cpj.org/imprisoned/cpjs-2008-census-online-journalists-now-jailed-mor.php. ^

9. 基尼系數是用來考察一個國家居民收入分配差異程度的一種方法。基尼系數最大為“1”,最小為“0”。如果一個國家的基尼系數是0,那麼表示這個國家的每個居民的收入是平等的。基尼指數是1,則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不平等,即100%的收入被一個單個的個人全部佔有了。基尼系數由世界銀行提供。 ^

10. 理查德麥格雷戈:《數據顯示中國進入社會動亂高峰期》,金融時報,2006年1月16日,http://www.ft.com/cms/s/0/171fb682-88d6-11da-94a6-0000779e2340. ^

11.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社會轉型期的中國農村土地沖突分析》,2009年4月2日, ,http://www.sociology.cass.cn/shxw/zxwz/t20090402_21131.htm. ^

12. 漢源事件:2004年10月和11月初,四川省漢源縣庫區爆發數萬村民參加的集體抗爭事件,抗議當局為建水庫大壩而強行拆遷的政策。據報道,當局部署了一萬多名士兵對付示威者,沖突中數人被打死,其中包括兩名警察。 ^

13. 定州血案:2005年6月11日,河北省定州繩油村的村民因拒絕向當地一家國有發電廠交出土地而遭到數百名手持獵槍和鋼管等武器的暴徒的襲擊,6名農民被打死,近100名村民受重傷。 ^

14. 東洲血案:2005年12月6日,廣東省汕尾東洲鎮村民因當地政府征用土地興建電廠而引發官民沖突,當局動用警力,以暴力手段對付村民,向人群發射實彈。據報多達20人被打死。 ^

15. 遼寧凌源警民沖突:2006年7月13日,遼寧省凌源市萬元店鎮發生大規模的維權村民和警方沖突事件,數十名村民受傷送院。幾名村民被當局以暴力抗法和妨礙公務的罪名逮捕,而鎮領導人則被雙規。 ^

16. 廣東佛山警民沖突:2007年1月18日,廣東佛山南海三山開發區村民與近千公安、武警發生沖突。村民因不滿政府征地賠償不足,自2007年1月3日開始搭棚保衛農地,阻止發展商開工。 ^

17. 貴州瓮安警民沖突:2006年6月28日,貴州瓮安發生逾萬人抗暴事件,民眾因不滿當地公安包庇溺亡女生一案的凶手,放火焚燒公安局、警車和政府大樓。當地公安局出動武力鎮壓,並大肆抓捕示威民眾。 ^

18. 雲南孟連警民沖突:2008年7月19日,雲南孟連縣發生橡膠場農民與警方沖突事件,造成至少兩人死亡。 ^

19. 湖南吉首警民沖突:2008年9月4日,湖南省吉首市發生大規模民眾抗議,民眾堵塞市中心街道、政府大樓等處,並跟警方發生沖突。沖突中有人受傷,部分示威人士被警方帶走。 ^

20. 甘肅隴南警民沖突:2008年11月17日,甘肅省隴南市發生集體上訪拆遷戶與警方沖突事件,導致60多人受傷。 ^

21. 西藏拉薩3•14事件:2008年3月14日,西藏首府拉薩發生街頭騷亂。中國當局出動大批軍警暴力鎮壓藏人僧侶和平示威後,示威演成大規模流血沖突,導致多人死亡。^

22. 焦裕祿(1922—1964年):山東省淄博市博山區崮山鎮北崮山村人,曾任蘭考縣委書記。中共政府高度贊揚焦裕祿,在焦裕祿逝世後同年11月,河南省委號召全省干部學習焦裕祿為黨為人民工作的革命精神,隨後,全國報刊先後刊登關於焦裕祿的文章,全國掀起一個學習焦裕祿的熱潮。從此以後,焦裕祿是各級干部學習的榜樣。^

23. 孔繁森(1944-1994年),聊城市堂邑五裡墩村人,曾任西藏拉薩市副市長和阿裡地委書記。孔繁森逝世後,中共領導人對孔繁森在西藏工作的貢獻給以極高的評價,中共中央組織部追授孔繁森“模范共產黨員”及“優秀領導干部”的稱號。^

24. 朗•富勒(1902-1978):法哲學家,長期任哈佛大學法學教授。他在《法律的道德性》(1964年)一書中探討了法律與道德的關系,概述了法制可能失敗的一些情況。^

25. 《零八憲章》是一份呼吁中國進行全面政治改革的呼吁書,包括結束一黨專制,實現民主選舉、言論自由和更大的社會平等等,於2008年12月9日《世界人權宣言》紀念日的前一天問世。首批聯署人有303名中國公民,包括農民、著名知識分子和政府工作人員等各界人士。該憲章自發表以來,已獲得8400多人簽名支持。^

26. 中國獨立知識分子、獨立中文筆會前會長, 2008年12月8日,北京警方就其參與起草《零八憲章》一事對他進行傳喚,從那以後他一直被關押。^

27. 2000年2月,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指出:中國共產黨作為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在革命、建設、改革的各個歷史時期,總是代表著中國先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著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著中國最廣大人民的利益(即“三個代表”)。見2001年6月25日新華網《“三個代表”理論》:http://news.xinhuanet.com/english/20010625/422678.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