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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繼續拒發秦永敏結婚證致已懷孩子被引產

2012年08月06日

【秦永敏】當局繼續拒絕給武漢異議人士秦永敏發結婚證。為了避免當局以計劃生育為由來加以迫害,秦永敏和王喜鳳只好到醫院把已經懷上的孩子引產。


秦永敏王喜鳳結婚情況通報(第12號)

強烈譴責中共當局繼續不給我們辦結婚證同時以“非法同居”名義進行迫害的嚴正聲明

 我們於2012年6月26日因為“非法同居”辦“法制學習班”回來幾天后,武漢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告訴我們,他們已經和山西渾源當局商量好了,那邊同意給王喜鳳開戶籍證明了,也就是說,當局終於決定撤銷對我們拿結婚證所設置的非法障礙了!由於秦永敏處於“剝奪政治權利”期間,當局嚴禁秦永敏離開武漢,即使離開青山區也要求向他們打報告,否則會立即抓回關押,因而無法和王喜鳳前往山西辦理結婚證。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只好和當局據理力爭,好容易才得到了當局的這樣一個回答。

然而,這次當局果然說話算數嗎?

不管怎麼說,我們還是先把王喜鳳的戶口寄了回去。

由於七八月份正趕上要為大量新入學的大學生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因此派出所人太多,王喜鳳姐姐實在排不上隊。

 二十多天后,王喜鳳姐姐又去了派出所,裡面人還是太多,她好不容易擠到辦事台附近,向辦事人說明了王喜鳳的所有情況,辦事人員回答可以給王喜鳳辦理戶籍證明,但他們說,正忙著給大學新生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讓王喜鳳姐姐過幾天再去。

2012年8月6下午,王喜鳳姐姐拿著王喜鳳的戶口本又去了派出所。

當她再次把王喜鳳的所有情況向辦事人員(兩男兩女)說明後,辦事人員卻完全改口了。他們說,他們了解王喜鳳的所有情況,正是鑑於此,他們才不給王喜鳳辦理戶籍證明,甚至還執意要把王喜鳳的戶口本扣下來!

王喜鳳的姐姐說:“你們不給辦也就罷了,哪有扣人家戶口本的道理,這也太不像話了吧? ”

這樣她姐姐才好不容易把戶口本從辦事人員手中要出來。

無奈之下,王喜鳳只得第二次要姐姐把戶口本寄回武漢。

應該說明,從2012月5日2開始,秦永敏王喜鳳一直在為辦理結婚證而忙碌。

二人先是前往武漢市青山區民政局辦理結婚證,結果在按政策、法律規定的“三證齊全”的情況下,工作人員以女方王喜鳳戶口本沒有首頁為由拒絕辦理。   

幾經交涉後,辦事員總算指出了一個可能的解決途徑:讓王喜鳳原籍派出所出個戶籍證明。

然而,當王喜鳳把戶口、身份證寄回去讓山西老家的人按武漢婚姻登記方面的要求額外開具“戶籍證明”時,卻遭到當地派出所的拒絕,說必須王喜鳳本人到場才給予辦理,否則就是違法。

為了拿到結婚證, 秦永敏王喜鳳又於5月25日對武漢市政府當局提出了“強烈要求政府當局依法辦理結婚證”的書面申明,其結果是各個相關部門均未作出明確回應。

5月29日,秦永敏王喜鳳為此到青山區政府上訪,還是沒有結果!

接著,當局以此為由把秦永敏王喜鳳夫妻二人從6月1日開始帶到150里以外的一個孤島上辦“法制學習班”26天,其間當局反復指責秦永敏王喜鳳二人是“非法同居”!

正因此,“法制學習班”回來後,為了避免當局以計劃生育為由來加以迫害,我們只好到武鋼醫院引產,極其痛苦的把已經懷上的孩子處理掉!

此後,我們一直非常理性的繼續向當局提出依法給予我們辦理結婚證的出路,七月初,負責和我們聯繫的市國寶通知我們,已經和山西渾源當局商定好,可以給王喜鳳開具戶籍證明了,要我們去走程序,把戶口本再寄回去辦理。

可是誰曾想到,其結果還是被山西渾源當局無理拒絕並企圖扣押戶口本!

必須指出的是,我們作為成年人,在法定手續完備的情況下,一再按照當局的指令走各種程序,卻不僅始終拿不到結婚證,甚至連其額外要求的戶籍證明也拿不到,而且還差點被渾源當局非法沒收戶口。

這一切絕不是偶然的!

因為相反,當局還以此為由反復對我們進行污衊誹謗,不僅刑警王輝一再以“打著結婚的名義非法同居”而抓捕秦永敏,而且青山區公安局法制科陳某、武漢市公安局法制科黃某都在“法制學習班”上以此為由誣稱秦永敏王喜鳳的關係為非法同居!

在此,我們要再次聲明,我們的婚姻不僅自己立下了婚約,不僅用中國傳統方式拜了天地,不僅在親友和大量來賓見證下以現代婚禮進行並昭告了世人,而且在戶口、身份證、離婚證俱全、完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多次去青山區民政局要求登記,尚為此已經發出過十一份“秦永敏王喜鳳結婚情況通報”。

因此,我國政府當局對因為創辦中國人權觀察和中國民主黨坐牢十幾年剛出獄的秦永敏及其妻子的這些污衊攻擊是完全沒有道理的,是利用政權的力量來蓄意製造事端,是對異黨人士的非法政治迫害,是對我們婚​​姻自由權的肆意剝奪和踐踏,也是當今世界無法理喻的卑劣怯弱行徑。

對此,我們將堅決鬥爭。

我們強烈要求中共政權履行其執政責任,依法給我們辦理結婚證,不要再在這件事上對我們進行毫無理由的刁難迫害,否則只能給它自己帶來永遠無法洗脫的恥辱,只能招致舉世之人毫無例外的譴責。

請所有關注中國社會基本人權和自由的世人來為我們主持公道,來對我們的結婚行為和拿取結婚證的努力是否正當進行評價,來對中共政權的以上種種做法給以判別:在這種情況下,中共政權繼續用不給我們結婚證的卑劣手段來迫使我們“非法同居”,甚至對我們進行人身迫害,究竟是在全世界人面前證明了它執政的正當性,還是表明了它正在喪失執政資格?!

早已說過,“攘外必先安內”,今年之內我們別無所求,無論當局怎麼非法迫害,我們都會毫不動搖的堅決要求辦理結婚證!

最後要順便指出,由於當局施壓,親屬已經不敢為王喜鳳代辦戶口證明,這樣,秦永敏王喜鳳不得不向中共當局強烈要求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親自前去山西開具結婚證。

我們將擇日成行,前往山西之前,我們將向外界公佈行程,希望我們冒著被中共政權抓捕乃至蒸發的風險依法辦理結婚證的悲壯之行能得到舉世良知尚存的人們的理解、支持和聲援。

 

20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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