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對毛恆鳳的勞教決定書

2012年10月30日

【毛恆鳳】2012年10月30日,上海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對毛恆鳳作出“收容勞動教養壹年陸個月”的決定。 《勞動教養決定書》指毛恆鳳於2012年1月5日和7月1日參加悼念王扣瑪的母親和陳小明的活動是“犯有擾亂社會治安秩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