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深圳警察不服被判14年上訴案即將開庭:關於對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2012)深羅法刑一初字第1372號《刑事判決書》的疑問(附相關文件6/7)

2012年11月29日

【王登朝】深圳市警察、公民權利踐行者王登朝,在深圳籌備舉行紀念孫中山的集會,宣傳全民享受社保、全民免費醫療、全民平等養老的民生主張,於2012年3月8日被警方拘捕。他在被關押8個月後被當局以“貪污罪”和“妨礙公務罪”判刑14年。王登朝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王登朝和他的律師認為這些指控純屬構陷。王登朝曾策劃組織上萬保安人員工會,轟動一時。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2月7日開庭審理王登朝的上訴案,山東成思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金星和北京新橋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靜林為王登朝擔任二審辯護律師。

以下附件包括王登朝案的法律文件、律師的呼籲書及憲政學者陳永苗呼籲關注王登朝案的文章。


錯誤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錯誤

網站遇到非預期錯誤。請稍後再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