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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世福

廣西北海白虎頭村維權村民高世福於2011年4月被北海市銀海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上訴后被北海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出獄后他提起申訴,但被北海市中級法院駁回。就此,他向中央向廣西派出的巡視組進行舉報,指出一、二審法院在審判中對事實的認定沒有証據的支持,適用法律均存在重大錯誤,請求巡視組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依法提審或指令再審,改判舉報人無罪。 關於高世福不服北海市中院作出申訴駁回的舉報廣西巡視組 高世福 舉報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高世福,男,1972年12月3日出生,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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