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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常青

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分別駁回維權人士 趙常青 和 張寶成 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今年4月,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對趙、張兩人作出判決:判處趙常青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張寶成有期徒刑二年。趙被指控策劃了2013年初在北京舉行的舉牌和演講活動,張寶成則被指控參與了這些活動。隨後,趙常青和張寶成提出上訴,但法院拒絕二審開庭,宣布維持原判。 本月中旬,趙常青的辯護律師 房立剛 遞交法院的二審開庭審理申請書 中指出,一審判定趙常青“參與組織策劃”活動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趙常青“組織策劃”2013年2月和3月的三次舉牌活動,也沒有事實基礎。 在申請書中,...
趙常青在辯護詞中說,當局把他和其他推動反腐的人士送上法庭是在上演一場新的悲劇——不僅是他們和其家庭的悲劇,而且是一場傷害國家、傷害人民、傷害正義的悲劇;從某種意義上講,它還是一場傷及到執政黨自身的悲劇。為了給下一代打造一個健康的、公平正義的製度環境和社會環境,他呼籲大家一起為民主中國而努力。他要求法官在守護公民良知的基礎上,做人民利益的護法金剛,做國家正義的護法金剛,立即終止北京警方和檢方聯袂上演的這場悲劇,當庭宣判他們這些被告席上的國家公民全部無罪釋放。 趙常青“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案於2014年4月10日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開庭審理; 4 月18 日被判處兩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今天上午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分別判處呼籲官員公示財產的四名新公民運動參與者刑期不等的徒刑。起訴書指控 丁家喜 和 趙常青 策劃了2013年在北京舉行的幾次舉牌和演講活動,而 李蔚 和 張寶成 則被指控參與了這些活動。 丁家喜被判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趙常青被判兩年六個月;李蔚和張寶成分別被判兩年。丁家喜、趙常青和張寶成的律師說,他們的當事人將提起上訴。 (欲閱讀有關庭審的情況、辯護詞和與這些維權人士有關的文章,請點擊 這裡 ) 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上個星期開庭審理了這幾名維權人士的案件。當局繼續沿用了以刑事罪名起訴的模式,給這些和平推動官員財產公示進行反腐的活躍人士定罪。...
趙常青的辯護律師張培鴻把他當天坐在法庭上為其當事人辯護的行為稱為“是對智商和法律的雙重侮辱”,理由有三:一、《起訴書》將公民正常表達訴求的行為指控為犯罪,混淆了是非;二、《起訴書》將從未在現場出現的趙常青指控為首要分子,顛倒了黑白;三、公訴機關將明知無罪的人指控為犯罪,將來要受更重的審判。他說,面對如此無稽的指控,坐牢已經變成了一種榮耀。他盼望著、並認為“將來一定會有一場真正的審判,那是完全公義的審判”。趙常青案已於當天審結,將擇日宣判。 愛里沒有懼怕! —— 趙常青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辯護詞 張培鴻律師 審判長、審判員、陪審員: 大約十五年前,辯護人剛出道做律師,...
2013年3月,中國政府開始打壓“新公民運動”,十幾名積極倡導或參與“新公民運動”的中國公民相繼被捕。本文作者以“如果我失去自由”為題撰寫了一系列文章,回憶與這些有追求、有理想、為中國實現民主和自由而身陷囹圄的志士仁人共事的日子,本文即是該系列文章中的一篇,讓讀者從作者的視角看 趙常青 是怎樣的一個人。 請到中國人權雙周刊閱讀全文: http://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11259 2013年4月13日肖國珍律師為趙常青拍攝的照片
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即將召開之際,許志永、丁家喜、 趙常青 等因倡導或參加新公民運動獲罪的十幾名中國公民的辯護人,以及關心新公民案的國內知識界、企業界、新聞界人士,聯名發表公開信,強烈要求人大全體代表正視因新公民案突顯出的公民憲法權利被粗暴打壓,國內言論自由遭非法限制的事實,並在人大會上責成有關部門立即糾正其錯誤作法,以保障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請守住法治的底線 ——就新公民案致十二屆全國人大全體代表的公開信 各位代表; 我們是許志永、丁家喜、趙常青、李蔚、張寶成、馬新立、宋澤、李剛、侯欣、袁冬、李煥君、程玉蘭等因倡導或參加新公民運動獲罪的十幾名中國公民的辯護人,...
維權人士 趙常青 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一案今天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開庭審理。在庭審進行兩個多小時後,趙常青當庭解除對兩名辯護律師的委託,因為他認為法院在程序上存在諸多違法現象,已不可能對案件進行公正的審判,辯護人也難以發揮應有的辯護作用。法庭宣布休庭。他的兩名辯護律師在庭審後當日寫的這份庭審情況介紹中,概述了他們在法庭上提出的該案四個極為重要的程序問題。
1 月 22 日,星期三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 許志永 被控罪名: 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1月26日被 判刑4年 1 月 23 日,星期 四 北京市海淀區法院 趙常青 被控罪名: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趙常青為抗議法庭程序違法,解聘了自己的律師,庭審休庭。 北京市海淀區法院 侯欣 被控罪名: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1月29日判決, 免予刑事處罰 1 月 24 日,星期 五 廣州市天河區法院 劉遠東 被控罪名: 1. 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2. 虛報註冊資本罪 未作宣判 1 月 27 日,星期 一 北京市海淀區法院第二法庭 丁家喜 、李蔚 被控罪名: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丁、李兩人為抗議法庭程序違法...
北京海淀區法院今天開庭審理維權人士趙常青案。由於法院在程序上嚴重違法,不可能對案件進行公正審判, 趙常青 當庭宣布:一、將違法的起訴書退回公訴人;二、解除對兩名辯護律師的委託——他們在這種情況下難以進行充分和有效的辯護。法院宣布休庭。趙常青有15 天的時間重新聘請辯護律師。 趙常青是“新公民運動”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積極倡導者,於2013年4月被逮捕,被指控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該罪最長刑期為5年。 根據 張雪忠 律師和 藺其磊 律師今天在網上發布的《趙常青案開庭情況介紹》,兩位辯護律師在退出法庭之前對法官和檢察官說:“在法庭之內,你們在對趙常青先生進行審判,在法庭之外,...
本文是作者參加紀念“六四”25週年( 天下圍城,紀念“六四”, 催生憲政民主新中國 )接力絕食活動於今年1月4日進行絕食當天寫的感言。在不久前,作者的朋友袁冬、丁家喜、 趙常青 、劉萍、宋澤、許志永、郭飛雄、李化平、王功權等維權人士相繼被捕,作者立誓:“不能讓他們白白坐牢,我們要竭盡全力,把中國建設成為一個在上帝庇佑之下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國家。” 我的絕食感言 肖國珍 絕食的時候,肌腸是餓的,心靈卻反比往日平靜一些。 自袁冬諸友進去後,我的生活就失去安寧——這是一種心靈的感受,是痛苦與憤怒交互作用的感受。接著,丁家喜、趙常青、劉萍、宋澤、許志永、郭飛雄、李化平、王功權等朋友相繼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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