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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江天勇被脅迫辭去辯護律師的嚴正聲明

2017年05月31日

江天勇的妻子驚聞江天勇解聘兩位辯護律師的聲明,不相信這是江天勇的真實意思。她推定,江天勇在被指定監視居住六個月屆滿之時簽署解聘辯護律師的聲明,是酷刑之下的產物,並特此聲明:家屬有權聘請律師,非見到其本人確認,解聘聲明無效;兩位律師受家屬委託,繼續工作直至江天勇被釋放。

江天勇是在去年11月中旬探望“709”案件被捕律師謝陽的妻子陳桂秋及陪同她與謝陽的辯護律師到長沙看守所了解謝陽的會見事宜後,於11月21日晚在上火車準備回京時失聯的;12月17日中國媒體報導稱,江天勇因涉嫌“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冒用他人身份證以及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遭到警方逮捕。


關於江天勇被脅迫辭去辯護律師的嚴正聲明

5月31日美國西部時間凌晨四點,驚聞覃臣壽發來江天勇自己解聘兩位辯護律師的聲明。我對當局威逼解聘律師的惡劣行徑極度憤慨,更不可能相信這是江天勇的真實意思,聲明自然無效。早在5月12日,就有體制內的人士告知江天勇被酷刑,腳腫得不能站立,江天勇在被指定監視居住六個月屆滿之簽署的解聘辯護律師聲明,可以推定是酷刑之下的產物。

據我所知,709被捕律師和維權人士幾乎都經歷了辭退律師或強迫接受官方指定律師的過程。被捕前,江天勇曾經發表過鄭重聲明:內容如下,“能為我擋風雨的差不多都進去了,該輪到我了。昨天簽授權委託書聲明如下:

  1. 我絕不會自殺,只能是被自殺;
  2. 我已委託有律師,不會不請律師,堅決拒絕官方指定律師;
  3. 我是血肉之軀,不那麼堅強,我在非自由狀態下的放棄、悔過、承諾都是無效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他的“獄中”聲明絕不是他個人的真實意識表達,甚至不排除在酷刑之下而為。我特此聲明,家屬有權聘請律師,非見到其本人確認,解聘聲明無效。兩位律師受家屬委託,不受所謂江天勇解聘的影響,繼續工作直至江天勇被釋放。

江天勇的妻子:金變玲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