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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立軍的刑事判決書(影印件,共29頁)

2016年01月15日

遼寧省鐵嶺市異議人士姜立軍(又名姜力鈞)於2016年1月15日被瀋陽市大東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3年。姜立軍被指控撰寫詆毀黨和政府形象的文章並發佈到網上,引發大量網民對國家公信力的質疑,對政府工作的開展造成了不良影響,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姜立軍於2014年5月16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尋釁滋事罪兩項罪名拘留,同年6月23日被以涉嫌這兩項罪名批准逮捕,最後以尋釁滋事罪獲刑。被關押期間,姜立軍曾遭受刑訊逼供(《關於瀋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岳鵬等人對我刑訊逼供的控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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