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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謝陽是否被酷刑事項重新調查要求書

2017年03月10日

湖南省檢察院檢察官楊忠平在央視《律師謝陽“遭遇酷刑”真相調查》的報導中,稱西方媒體報導的謝陽遭酷刑的內容不屬實,央視還顯示了檢察院所做的《關於謝陽及其辯護人反映謝陽在指定監視居住和看守所羈押期間受到刑訊逼供、虐待等問題的調查報告》。為此,作為謝陽的代理律師和製作、傳出內有謝陽遭遇酷刑內容的《會見謝陽筆錄》的陳建剛律師,要求檢察院將此調查報告送達謝陽的兩位辯護律師,並就謝陽是否被酷刑事項重新展開調查——此調查小組人員應由湖南省檢察院、謝陽的家屬、謝陽的辯護律師及“西方媒體”代表組成。陳建剛律師的八項要求還包括對調查、詢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並公開播放;對眾多謝陽提到對他實施酷刑的偵查人員和涉嫌瀆職、故意侵害其權利的長沙檢察院檢察官進行詢問調查等。


就謝陽是否被酷刑事項重新調查要求書

謝陽被迫害案文書【005】號
要求人陳建剛,男,北京搴旗律師事務所律師,係被構陷人謝陽的辯護律師;聯繫電話1338136825。

要求事項:
1、湖南省檢察院向謝陽的辯護人陳建剛律師、劉正清律師送達《關於謝陽及其辯護人反映謝陽在指定監視居住和看守所羈押期間受到刑訊逼供、虐待等問題的調查報告》;

2、由湖南省檢察院、謝陽的家屬、謝陽的辯護律師及“西方媒體”代表組成調查小組對謝陽是否遭受酷刑重新調查;

3、對調查、詢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對中國社會及世界媒體公開播放,以資公信;

4、對謝陽所提到的在偵查階段對謝陽實施酷刑的李峰、李克偉、王德華、胡云峰、王鐵鉈、朱恆、葉雲、謝樂石、週浪、尹卓、屈可、李暘、周毅、莊曉亮等28位偵查人員進行詢問調查;

5、對謝陽所提到的劉曉紅、李維寧、方惠、胡勇超、段小龍、姜彬、李治明、王志勇、金燦照幾位涉嫌瀆職、故意侵害謝陽權利的長沙檢察院檢察官進行調查;

6、對謝陽被指定監視居住的長沙市開福區德雅路732號國防科技大學第一干休所的地點進行調查,並對其從業者進行調查詢問;

7、由湖南省檢察院、謝陽的家屬、謝陽的辯護律師及“西方媒體”代表組成調查小組共同觀看對謝陽的全程審訊錄音錄像,並對外公開;

8、向社會公開你院決定在2017年2月份成立“獨立調查”小組並決定開始調查的決議過程、人員和全部文件。

事實與理由:
相信各位檢察官小的時候都受到過父母教育,不可說謊,說一句謊言需要十句百句謊言進行掩蓋。各位今已成年,身居高位,雖權重祿厚,但父教母命,諄諄在耳,安能忘心?本人不疑各位有虧德行,只是祿位迷眼、權勢熏心之際,擔心各位易生遺忘,特提出本要求,以便提醒。

其一,你院該向謝陽的辯護人送達你們的調查報告。

你院刑事執行監察局檢察官楊忠平表示經過調查,你院出具了《關於謝陽及其辯護人反映謝陽在指定監視居住和看守所羈押期間受到刑訊逼供、虐待等問題的調查報告》,依據此報告標題,你院發起調查是基於辯護人對於謝陽遭受酷刑事項的反映,但無論謝陽之前的辯護人張重實律師、藺其磊律師還是現在的辯護人陳建剛律師、劉正清律師,我們都沒有收到這份文書。你院以辯護人反映為由發起調查,但從未向辯護人了解任何一句話、一張紙,又未向辯護人送達一頁紙的文書,更沒有一句話的告知。且你院又沒有對上述文書進行公開。既然以對律師申請作出回應為由,理應告知律師,否則做了不是白做。記得,父母教誨過我們“不要撒謊”!

其二,你院獨自成立調查小組,這不中立,不公正。

由於對謝陽的政治性指控是反黨反社會主義,言論攻擊、詆毀政府部門、司法機關,而你院直接受到共產黨的領導,且各位參與調查者都是黨員(有不是黨員的請說話),且你院又是司法機關。從對謝陽的指控來看,你院是直接的受害者,和被告人、施暴者謝陽是爭訟關係,由你們秘密的、獨自的成立調查小組,且秘密調查,這不中立,不公正,不夠光明正大。

因此,要求人要求由湖南省檢察院、謝陽的家屬、謝陽的辯護律師及“西方媒體”代表共同組成調查小組對謝陽是否遭受酷刑重新調查,並公開調查經過,以資公信。畢竟父母在我們小時候教育過我們,“不要撒謊”。

其三,你院秘密調查,這不公開,不夠光明正大。

你院刑事執行監察局檢察官楊忠平表示及電視採訪中一晃而過的文書顯示你院是在2017年2月份開始調查,3月1日由環球時報首發新聞,3月2日再有各家電視台播放。但你們開始調查沒有告知謝陽的家屬,沒有告知謝陽的辯護人,且長沙第二看守所同時禁止辯護人會見謝陽。如果是光明正大的,又是為了平息“西方媒體”謠言的調查,越是公開越能取得公信力,但你們為什麼秘密進行呢?

生活常識告訴我們,不見陽光的地方最容易滋生細菌和蛆蟲。我們都是做法律工作的,讓我們的工作展現在陽光之下吧。畢竟父母教育過我們“不可撒謊”。

其四,你們遲到的調查顯示你們不夠勤勉,但是足夠瀆職。

你院楊忠平檢察官表示在2016年10月份就發現了西方媒體傳播的謝陽遭受酷刑的謠言,但你們卻在四個月後才開始調查。楊忠平檢察官還在鏡頭前說你們的職責就是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你們躺在權力上睡了4個多月。是你們不夠勤勉呢,還是你們不夠誠實。畢竟父母教育我們“不要撒謊”。

其五,潛在的酷刑實施者或許是謠言的受害者,他們哪裡去了?

謝陽筆錄中,律師和家屬所反映的酷刑實施者有李峰、李克偉、王德華、胡云峰、王鐵鉈、朱恆、葉雲、謝樂石、週浪、尹卓、屈可、李暘、周毅、莊曉亮等28人以上;謝陽筆錄所反映的涉嫌瀆職的檢察官有劉曉紅、李維寧、方惠、胡勇超、段小龍、姜彬、李治明、王志勇、金燦照等人,如果存在酷刑,他們是酷刑實施者,是犯罪嫌疑人,是幫兇,是瀆職嫌疑人。

如果不存在酷刑,他們都是謠言的受害者,為什麼不讓他們出來接受記者的調查呢?為什麼不讓他們出來現身說法、揭穿謝陽及其辯護人和家屬的謠言呢?為什麼不讓他們出來說出真相打擊一貫造謠的“西方媒體”呢?為什麼不給他們機會洗清他們的冤枉、還他們清白呢?

為了揭穿西方媒體的謊言你們專門自發成立了調查小組,這個小組可以調動記者,可以在不是辦案人的情況下走進看守所見到律師都見不到的謝陽,可以安排記者採訪謝陽的獄友,在偵查和檢察共計50餘人當中找幾個人出來接受采訪不困難吧?畢竟父母告訴我們“不可撒謊”。

其六,請讓我們看到謝陽對是否遭受酷刑正式表態,請記者拿一本日曆再提問。

你院作為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的被害人獨自地、秘密地去調查,製作了《關於謝陽及其辯護人反映謝陽在指定監視居住和看守所羈押期間受到刑訊逼供、虐待等問題的調查報告》,這份報告沒有告訴謝陽的家屬,沒有對社會公開,沒有送達謝陽的辯護人,有沒有送達謝陽我們不得而知,因為我們被切斷了和謝陽的會見。你們的文書至今只是在央視媒體上一晃而過,所以在你們文書中怎樣向謝陽調查的?向謝陽提了哪些問題?謝陽是如何回答的?我們辯護人、謝陽的家屬、社會公眾和保持懷疑的西方媒體沒有人知道。這不夠公信,不夠公開。

而央視記者的鏡頭更是搞笑,剪切剩下了謝陽的幾句話,“我現在晚上睡9個小時,我現在有人給我檢查身體,我現在鍛煉身體……”這是2017年2月份,但謝陽家屬、謝陽的辯護人及西方媒體反映的是謝陽在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之間指定監視居住期間的酷刑,你們難道不知道時光推移?這難道不是焦點的錯亂?刻舟求劍的道理難道需要重新教育?

所以,請讓謝陽說話,讓鏡頭對準謝陽,問他是否遭受過酷刑,律師的《會見筆錄》是否屬實,就足夠了。讓謝陽說話吧,以資公信。你們表面上說是調查謝陽的事情,但卻不給鏡頭讓謝陽說話,卻給楊忠平檢察官足夠的時間和機會說話,如果沒有合理、足夠的證據,楊忠平,你的結論從哪裡來的?

畢竟,父母教育過我們“不可撒謊”。

其七,你院的調查內容之說結論內容保密,央視鏡頭讓人生疑,結論不夠客觀。

你院的《調查報告》對我們保密(楊忠平檢察官寄給我一份吧,免得我老是掛念),央視鏡頭中顯示的你們認定的對謝陽指定監視居住的那個房間卻讓人生疑。鏡頭里幾個小孩子坐的小凳子是謝陽“吊吊椅”使用的嗎?楊忠平說做過實驗,謝陽的筆錄是虛假的,那你們是怎樣做的實驗呢?需要公開一下吧,畢竟是以資公信。這個指定監視居住的地點事關重大,你們作為謝陽的受害人、苦主,你們怎麼能獨自去調查呢?

其八,你們的旗號是對輿論熱點進行調查,保護當事人權益,以資公信。

前面我說了你們7項不足,其他我就不再繁敘。即便是有7項不足,但你們有一項有餘,就是你們打了一個很好的旗號和名義,你們名義上說是為了保護當事人的權益,為了查清事實,所以你們開始調查,雖然你們的調查不夠中立,不夠公正,不夠公開,不夠客觀,不夠全面,不夠勤勉,不夠準確,但是你們有一個好的名義和旗號,這是你們的長處和優點。為了發揚你們的優點,本人申請重新調查,審查參與調查。上次調查的缺點,我們爭取在這一次中完全得到彌補。

■基於上述原因,更重要的是,父母畢竟教育過我們“不可撒謊”,我不懷疑各位的良心品質,不懷疑各位的智商能力,我只是擔心各位容易遺忘了天生的良善,遺忘了父母的教誨,遺忘了身後的歷史,遺忘了子女的眼神。

本人特提出上述8項要求,查清事實,還公眾一個真相,請你院當事者裁察。

此致
湖南檢察院
楊忠平檢察官

要求人:謝陽案辯護人陳建剛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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