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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平妻子:我的丈夫李和平之六--第一次刑事《傳喚記》

2015年08月06日

我的尋找丈夫的過程,以春富被帶走,帶到一個想不到的角度。而我,在連著兩天被北京市公安局打電話告知要跟我談談,要談談網絡上的文章,被我拒絕後 今天上演了驚心動魄的一幕。

首先,我很怕,自從上次和平被警方帶走沒有消息後,我不相信警方的話。所以當今天片警來敲門時,說是帶了合法手續,我沒辦法相信。我的門下面沒有縫,塞不進來,我要求門外面的人從陽台把東西吊上來,我簽字,就跟他們走。但是門外的人拒絕。就這樣僵持了兩個鐘頭,我說多簡單的事,你讓我看到我簽字我才敢開門,對方就死活說你到陽台看一眼。我說三樓我看個毛啊。給你個筐子吊上來。不給。無奈,我一直打電話,打110,打110投訴,打110報警,打政府公開電話。直到下午兩點,上午還說的是行政傳喚,下午就變成了刑事傳喚。警察不知從哪裡弄的人, 開了我家的門鎖,進到我的家裡。我也終於看到了他們的刑事傳喚通知書,落款是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出示證件的是天津市公安局的一個小伙子,後來片區一個女民警也出示了她的證件。只是主導的那個警察,不肯出示自己的工作證,只說自己是北京市公安局的,協助天津警方工作。

到了博興路派出所,進了詢問室。後來又被叫出來採集指紋掌紋身高影像等等。採集的小伙子問歸哪一類,那個主導的說:“其他”。

採集完信息,下午2點半開始問,是博訊網的一篇尋找李和平的文章。問是不是我寫的,我拒絕回答。問我起訴新華網的訴狀是不是我寫的,我答是自己委託的律師寫的, 感謝他關注民事案件。他說民事訴狀他不管,但是博訊網轉載了,說博訊網是官方定性的敵對勢力網站,可憐我真不知道博訊是哪裡的。

總之,最後的焦點是如果我的文章博訊網再轉載,他們就用同樣的方法再傳喚我。他們也請我轉告我的律師,如果再被博訊網轉載,要小心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最後,我堅持要詢問我的警察出示他的證件,他說已經有天津市公安局的出示了證件,他不給我看。我說,你詢問的你非說是天津的詢問的。我要是有經驗 下次誰出示證件我跟誰說。他就是不出示證件, 所以我拒絕在筆錄上簽字。到最後還是不給我看證件。晚7點零八分時,他們要我在傳喚證上簽字,我問那個天津市公安局的警察,簽了就可以走了嗎?他說是。我簽了字出來了,並不敢馬上離開派出所,在大廳的椅子上坐了半個多小時天才走。說句實在話 ,那個出示證件的,我還覺得可靠些。那個拒絕出示證件的警察,我怎麼都覺得是要害人的,要離他遠一點。

來源:https://plus.google.com/+GuestsZhen/posts/iZ7hKA993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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