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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財在監獄服刑處境堪憂 呼籲關注

2016年08月26日

在漢津監獄服刑的湖北維權人士劉家財經常挨罰,壓力很大,目前在服用精神類藥物,其妻向維權人士李蔚求助。李蔚通過已經出獄的劉家財的獄友了解到其所在監獄狀況:每天勞動時間幾乎12個小時;完不成勞動定額的要受到懲罰——晚上10點其他服刑人員就寢後需要站幾個小時才能睡覺;早餐和晚餐只發一小飯勺稀飯吃;背不會《服刑人員行為規範》和《弟子規》的要加班學習和罰站等。另外,獄警還不允許其他服刑人員跟劉家財說話。李蔚呼籲社會各界關注服刑人員特別是良心犯在監獄的處境,呼籲保障他們的權益。


劉家財在監獄服刑處境堪憂 呼籲關注

2016年8月12日接到正在服刑的湖北維權人士劉家財妻子王玉蘭的電話,說:劉家財在監獄處境很不好,經常挨罰,壓力很大,目前在服用精神類藥物。會見時有警察站在旁邊,有些話劉家財不便說。她讓我與劉家財一名已經出獄的獄友聯繫了解詳情。經多次聯繫後,終於與該湖北籍人士聯繫上了,聽他講了劉家財所在的湖北省漢津監獄和劉家財的處境等初步情況。改天再聯繫該劉家財的獄友進一步了解,電話就無法打通了。

劉家財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2015年5月8日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8年8月11日。

以下是通過劉家財已經出獄的一名獄友了解到的情況:

一、監獄服刑人員作息時間

上午
5:45起床
7:00早飯
8:30-9:00出工

中午
12:00吃午飯,午飯時間20分鐘
12:20出工

晚上
8:30-9:00收工
10:00就寢

一天勞動時間幾乎有12個小時。

二、服刑人員經常受到體罰和剋扣口糧

漢津監獄服刑人員的主要勞動任務是縫製服裝。製作服裝是流水線作業,每名服刑人員負責​​不同的工序。

從入監隊開始就需要出工勞動。

每名服刑人員每天都有勞動定額,完不成勞動任務的服刑人員會受到懲罰。懲罰手段之一:晚上10點其他服刑人員就寢後需要站幾個小時才能睡覺。懲罰手段之二:早餐和晚餐只發一小飯勺稀飯吃。

以下是我與劉家財的獄友的問答。問話者是筆者,回答者是劉家財一名已經出獄的湖北籍獄友。

:“你們勞動時間那麼長的原因是什麼?季節性的還是長期如此?”
:“長期如此。監獄為了創收啊。”

:“司法部不是規定收支兩條線嗎?”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天高皇帝遠。沙洋農場在當地(黑暗)是出名的。過去有‘(獄警)自行車比汽車跑得快……’的歌謠。”

三、監獄其它方面對服刑人員的嚴苛管理

1、新犯入監先進入監隊2個月。規定時間背不會《服刑人員行為規範》的服刑人員,此後每天需要晚上加班學習到第二天凌晨1點-2點才能睡覺。

2、背完《服刑人員行為規範》後,還需要背《弟子規》,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背不會,還需要天天晚上罰站。

3、勞動時,如需要上廁所,需要向管教幹部(獄警)報告,經同意才能去。去上廁所需要一路小跑,回來後要向幹部報告:“謝謝幹部教育。”

該獄友說:入監時,他和劉家財在同一個入監隊兩個月,後​​來分到不同監區了。在監獄,雖然幹部表面上對劉家財很客氣,但背地裡狠著呢。幹部不允許其他犯人和劉家財說話,說他是反革命政治犯。誰和他說話誰就要受處罰。

一些良心犯在服刑期間都會遇到與劉家財類似的處境,雖然監獄法明確禁止體罰或虐待服刑人員,但是向檢察院控告往往得不到支持,起訴到法院,法院往往以服刑為刑事訴訟法授權的行為為由不予立案。

請大家給劉家財郵寄信件,關心和鼓勵他。也請社會各界關注服刑人員特別是良心犯在監獄的處境,呼籲保障他們權益!

 

附:

劉家財簡介

劉家財,男,1965年10月26日出生,原系葛洲壩集團職工。1998年至2000年期間,由於某種原因,葛洲壩下崗職工合法權利受到非法侵害及葛洲壩企業可能存在某種嚴重問題,劉家財為數千下崗職工討要工資、為職工子女爭取教育經費維權,嗣後在困難環境下為爭取維權成功,依憲、依法組織獨立工會接受一些媒體採訪,因此被湖北省宜昌市司法當局於2001年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管制兩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劉家財出獄後,當地國保對其長期監控騷擾,甚至劉家財因此丟了工作,但劉家財多年來並未因長期遭受非法對待及承受的巨大壓力而放棄公民權利,繼續通過各種方式,依法、理性、平和、堅定為公民權利、自由、民主、法治、人權鼓與呼為良心犯聲援,參與許多具體維權工作。

2013年8月2日劉家財因在網路上轉發山東維權律師李向陽的《復仇血洗公告並招募敢死隊員》而被員警帶走,第二天被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崗區分局以“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行政拘留10天,關押在宜昌市拘留所。

2013年8月12日劉家財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崗區檢察院批准逮捕。2013年11月21日,宜昌市檢察院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向宜昌市中級法院提交起訴。2014年7月23日宜昌市中級法院對劉家財“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進行開庭審理。2015年5月11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劉家財有期徒刑5年。2015年12月2日湖北省高院裁定駁回劉家財的上訴,維持原判。

劉家財目前服刑地點:湖北省漢津監獄

通訊地址:湖北省荊門市平湖路沙洋漢津監獄第五監區,郵政編碼:448200

 

劉家財妻子王玉蘭電話:15971646832

 

李蔚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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