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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截止日會見陳啟棠

2017年04月10日

廣東佛山維權人士陳啟棠(天理)於2017年3月31日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四年六個月,在上訴截止日(4月10日),其代理律師李方平到佛山南海看守所會見了他。陳啟棠情緒樂觀。他說他當庭表示上訴,在宣判筆錄上寫道:“滿紙荒唐言,一件誣陷案。不服,上訴!!!”他已寫了三頁紙的上訴狀,對公檢法違反法定程序以及打壓言論自由提出上訴。他認為自己被抓、重判,遠因是十幾年來參與一些維權活動的積累,近因是發表文章支持香港佔中以及積極營救蘇昌蘭。


上訴截止日會見陳啟棠

李方平律師

2017年4月10日

今天蘇昌蘭丈夫阿德開車送我去佛山南海看守所會見陳啟棠(天理)。陳啟棠、蘇昌蘭兩人都是2017年3月31日宣判,分別以煽顛罪判刑四年半和三年。當天前往旁聽的阿德、蘇尚偉(阿蘭哥哥)、阿德年近八旬的老母親三人被強制失踪七日,據阿德講被控制後收掉手機關在南海少年軍校,因三個人都是重病號,經要求又被送往醫院三班倒看管,每餐定飯15盒,由此推算固定看守人員達到12人。

9:30,管教把天理帶出,繼續在旁監控。可能是已經宣判的原因,監控距離在是兩米開外,這比以往緊挨著側耳旁聽已有所不同。天理還是帶著習慣性的燦爛笑容,根本不像一個年近花甲的老人,也完全沒有幾篇文章重判四年半的氣憤和沮喪。他說雖是意料之中,但當庭表示上訴,在宣判筆錄上提筆寫道:“滿紙荒唐言,一件誣陷案。不服,上訴!!!”他自己寫了三頁紙的上訴狀轉交管教,對公檢法違反法定程序以及打壓言論自由提出上訴。他分析了一番自己被抓、重判的原因。遠因是十幾年來參與佛山、廣東地區、合肥小安妮等維權事件的積累;近因是香港佔中時發了《敢怒、敢言、敢上街》等三篇聲援文章和一些圖片,以及積極營救蘇昌蘭。我告訴他,二審改判的機率微乎其微,包括案卷移送時間在內正常應該四個月左右審結,然後送監獄服刑。天理說上次他們構陷我所謂詐騙8000元被判了兩年半,還有一年三個月餘刑,就是不送我去監獄,這次能不能進監獄都難講。

臨近告別時,天理要我轉告家人,不要因為自己的事,影響孩子的終身大事。自己還要呆兩年,孩子只要感情穩定,先結婚,不要等他出來,將來生孩子一起歡慶。說完,天理露出頑皮幸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