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謝陽妻子陳桂秋首次披露酷刑消息來源,並逐項反駁中央電視台謊言

2017年05月09日

“709”案被捕律師謝陽遭受酷刑的消息曝光並引起國際社會強烈譴責後,官方媒體中央電視台在2017年3月2日的報導中稱通過多方調查佐證,全面證明“謝陽沒有遭到酷刑“;報導誣稱有關謝陽酷刑是由謝陽的妻子和江天勇律師”合謀策劃“出來的,並讓江天勇律師出鏡認罪,還稱湖南省檢察院對謝陽酷刑進行了”獨立調查“等等對此,謝陽的妻子陳桂秋打破沉默,撰文披露她如何從多渠道 - 會見謝陽的律師,聽到謝陽求救的路人,謝陽同監室獲釋的囚犯,甚至良心未泯的國保,公安人員 - 獲得的謝陽遭受酷刑的信息陳桂秋還逐條批駁了中央電視台的報導,並稱對那些抹黑她,否認謝陽酷刑,參與此報導製作的所有人,她將保留依法控告的權利,而且要控告到國際社會,讓真正獨立的司法力量來為她,為謝陽,為謝陽的辯護律師們伸冤。


謝陽妻子陳桂秋首次披露酷刑消息來源,並逐項反駁中央電視臺謊言

2017年3月2日,CCTV-4中文國際在11分49秒的節目中,對有關湖南人權律師謝陽遭受酷刑的事做了報導。報導通過多方調查佐證,全面證明“謝陽沒有遭到酷刑”,有關謝陽酷刑是由我和江天勇律師“合謀策劃”出來的。報導內容包括自去年11月21日被秘密關押至今的江天勇律師出鏡認罪,湖南省檢察院對謝陽酷刑進行的所謂“獨立調查”,記者進入看守所採訪謝陽的所謂見聞等。

對於謝陽酷刑的真相,陳建剛律師作為辯護人,在去年十二月以及今年一月份持續幾天的會見中做了詳盡、專業而嚴謹的筆錄,並在1月19日公諸於眾。官方媒體3月初發起的大規模構陷也暗示陳建剛律師的筆錄為虛構。對此,陳建剛律師已經做了詳細而有力的反駁。

從3月初到現在,我已經沉默了兩個多月。今天我決定打破沉默,首先披露我從去年8月開始,如何陸續獲得謝陽遭受酷刑的消息。然後我將對中央電視臺的報導進行逐項反駁,我想讓全世界知道到底誰在撒謊編造,是謝陽、我、江天勇律師、陳建剛律師,還是貴為一國喉舌的國家宣傳機器。

一.我如何從多管道獲得了謝陽酷刑的資訊

(1) 2016年7月底,湖南國保出於做謝陽思想工作的目的,安排張重實律師見到謝陽。當時謝陽已經失去自由一年,在監視居住六個月後,關押在長沙市第二看守所。見面非常短暫,謝陽匆忙向張律師描述了一些酷刑情況。謝陽說他遭受了刑訊逼供,並曾喊叫呼救。謝陽還告訴律師,近日看守所把與死刑犯關押在一起,死刑犯蓄意用燃燒的煙頭挑釁他並發生衝突,他被死刑犯用手鏈往死裡打,頭部受傷。

(2) 2015年8月,有人多次半夜2、3點給我打電話、發短信,說長沙市德雅路上的國防科技大學第一幹休所的二樓,有人求救,並把我的電話、名字、單位都大聲喊出來了。我也去找這位勇者核實過,他說慘叫聲非常恐怖。後來辯護律師的筆錄印證了那次慘叫的情形。當時謝陽在重病下遭毆打,向窗外大聲喊叫求救。

(3) 2016年11月21日,張重實律師第一次正式會見謝陽,親耳聽到謝陽被看守所袁進毆打的慘叫聲,以及觸摸了謝陽被打腫流血的腦袋。對此,張重實律師和我向媒體做了披露。

(4) 在謝陽被關押在看守所的一年多裡,多位已經釋放的人員向我傳遞了非常詳細的酷刑資訊,描述了謝陽在看守所遭受的非人遭遇,包括被隔離、被禁止用錢、沒有牙膏手紙等。謝陽還向他們講述了他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所遭受的種種酷刑折磨。我有錄音可以證明,合適的時候我會公佈出來。

(5) 我和國保隊伍、公安隊伍的人接觸期間,有些人給我傳遞謝陽在關押期間的一些酷刑資訊。我有錄音可以證明。

(6) 我掌握的謝陽酷刑的資訊來源廣泛,因為怕真相提供者被打擊報復,我不能說出實名。他們是國保隊伍良心尚存者、公安系統良心尚存者、善良的普通老百姓、與我們同樣受難的人。等到哪天恐怖製造者都下地獄了,我將把他們當英雄捧出來。

在陳建剛律師的筆錄發表前,我和辯護律師公佈的酷刑資訊包括兩個時間段:謝陽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2015年7月11日——2016年1月8日),以及進入看守所後(2016年1月8日——今天)。我們所掌握的資訊,件件可核實。

我從以上管道獲得的謝陽酷刑的資訊,在陳建剛律師會見謝陽後所做的筆錄中,全部得到了印證。

二.對中央電視臺的批駁

以下我以CCTV對謝陽酷刑報導的節目順序,逐步揭穿他們無恥的謊言:

(1)在節目播出的8點33分鐘處,報導指出:“記者注意到,謝陽上樓時“行走正常、步態穩健、爬樓梯時輕鬆自如”。

記者採訪是2017年2月27日,離謝陽被秘密關押的日期足有597天。謝陽右腿骨折,這麼長時間是否應該癒合了?但現在的癒合,能說明之前沒有被坐吊吊椅折磨、導致雙腿腫脹異常、大腿小腿一般粗?

(2)在節目播出的8點34分鐘處,他們採訪到謝陽,並引用謝陽的話:“我當時叫救護車是和這個腿沒有關係的,是由於我生病了”。在8點35分鐘處,記者說:“確實是叫了救護車,但並不是西方媒體所報導的遭受酷刑的結果,而是由於身體出現了發抖的情況,經過診治醫生發現沒有什麼問題,為慎重起見,警方還是通知了120,到駐地再次診斷。確定謝陽身體狀況正常。”

記者,你奉旨編謊,良心何在?根據《謝陽會見筆錄》,真實情況是:謝陽在重病情況下,居然被人一隻手頂住胸口推在牆上,一動都不能動,甚至無法呼吸;另外一隻手左右煽謝陽耳光,打腦袋,直至昏迷。

120來了後做了什麼?沒有任何救治,沒有藥物,看看就走了。記者,出於專業上的嚴謹,你為何不調取2015年10月下旬該事件發生的錄影來核實?錄影不是最能為你提供事實和真相嗎?

(3)在8點35分鐘播出的節目中,報導指出:“謝陽現在身體正常,西方媒體所報導的他在羈押期間遭到毆打折磨的事是如何炮製出爐的呢?”在8點37分鐘—8點42分鐘的節目中指出,記者指出江天勇是“根據自己的想像,授意謝陽妻子編造謝陽遭遇酷刑的文章,然後經過自己的修改潤色之後發佈出去”,並大量引用江天勇的認罪,認定江天勇是謝陽酷刑的主要炮製者和幕後推手。在節目播出的8點38分鐘,記者指出“事實上編造這些酷刑時,不管是謝陽的妻子還是江天勇本人,都沒見過謝陽。直到文章出爐後律師才第一次會見謝陽”,“江說是他編的”。在8點38分鐘的節目中指出,“謝陽現在的代理律師會見謝陽後,再次在網路上拋出一份所謂的《謝陽會見筆錄》,這份筆錄竟然和此前境外媒體炒作的、由江天勇炮製的、謝陽遭遇酷刑的內容如出一轍。”

我在前面已經清楚地寫了我的資訊來源,與江天勇毫無關係。江天勇律師的言行真偽,我們不得而知,因為他是在秘密關押中,失去自由。他在監獄外的親人現在都被監控,辯護律師的會見權、通信權、瞭解案情權等等都被剝奪,這樣狀況下,會發生什麼樣違法的事情呢?江天勇會在什麼樣的逼迫狀態下做出此類自我抹黑的視頻?我們會有知道真相的一天。

我將我知道的酷刑資訊整理成文,交給中文系畢業的、文學功底深厚的江天勇律師潤色,是違法嗎?如果你們認為“把長句子改成短句子、把圖片的位置移到中間位置”是違法編造炮製的話,那你們天天做的文字和圖片編輯工作該如何定性?

陳建剛律師會見後公佈的《謝陽酷刑筆錄》,為何與我掌握的資訊如出一轍?因為這就是酷刑事實啊!酷刑發生了,不管是誰公佈,都會是一樣的。如果你們是有良知的自由媒體,由你們來公佈這些事實的話,難道會不一致嗎?

(4)在8點42分鐘的節目裡,記者指出:“謝陽遭遇酷刑一事,經西方媒體報導之後,也立刻引起了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的高度重視。他們專門成立了調查組,對此事進行了獨立調查。結論是:沒有酷刑。”在8點42分鐘的節目裡指出:“2月13號,專門成立了八人調查組,主動對此事進行了獨立調查。”在8點42分鐘的節目裡指出,湖南省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局楊忠平副處長說:“經過我們的調查,這四塊內容基本上查不屬實。就是說可以肯定地說不屬實。”

我問你們:你們說的“立刻高度重視”是怎麼個“立刻”?我早在2016年8月12日就公佈了知道的第一個酷刑資訊“陳桂秋:“709”案謝陽遭酷刑:拒絕會見,你們究竟在害怕什麼?”,辯護律師們在2017年1月19日公佈了《會見謝陽筆錄》和《會見謝陽筆錄》(二),你們所謂的調查組怎麼2月13日才成立?你們這是“立刻”嗎?

再說說你們的“獨立”。我和先後四位辯護律師們無數次到長沙市檢察院、湖南省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長沙市第二看守所駐所檢察室、長沙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廳、公安部反映謝陽酷刑情況,我們現場找你們、遞交控告信、郵寄控告信,給你們發短信、打電話,你們哪位給我們答覆了?相反,你們串通一氣,共同對付謝陽,對付著我和我的辯護律師們。你們的“獨立”在哪裡?你們如果不是撒謊,欺騙中國公眾,欺騙國際社會,為何要秒刪我們的文章?真相令你們害怕,是不是?

(5)在8點43分鐘的節目裡,記者說:“事實上,謝陽被羈押期間不止是沒有受到所謂的酷刑,監管人員針對他羈押前腿部受傷的情況,還給他安排醫生,用雲南白藥等進行治療。”

你們是害怕謝陽坐吊吊椅後,上下腫脹一般粗的腿被廢掉了,沒有辦法向上面交代吧?可是,不論是骨折,還是腫脹,雲南白藥有用嗎?你有常識嗎?

(6)在8點43分鐘的節目裡,記者說:“警方介紹,在謝陽被羈押期間,司法機關擬安排其妻子與他會見,但江天勇唯恐兩人見面將使謝陽的思想發生轉變,認罪悔罪,因此極力勸阻。謝陽妻子聽信于他,所以至今未與謝陽會見。”

記者,你做這樣的節目,應該沒有人告訴你一些秘密,讓我來告訴你吧!2016年10月初,湖南省檢察院的人與湖南省公安廳的國保,來到湖南大學,在我面前極其迅速地拿出一張紙晃了幾秒鐘後,立馬收回去折疊進公事包。當我要求細看一下時,他們堅決不讓我看了。他們說那是謝陽的親筆,要我去看守所見一面。可是,既然是謝陽給妻子的親筆,為什麼不讓我細看?裡面到底有什麼蹊蹺?我說需要時間來決定此事。可是,他們極其迫切。我說下午不行,他們說現在就可以,立刻可以趕往看守所,那時已經是中午12點左右了。

事情奇怪啊,我的辯護律師張重實、藺其磊幾十次跑長沙,跑各級公安局、各級檢察院,要求保證會見的權利,15個月了都沒有會見到謝陽,此時卻突然來人要我立刻、馬上、當下去見謝陽!而且不能告訴任何人、特別是不能告訴律師!這樣的情況下,若是你,你敢去嗎?反正我不敢!所以我拒絕了。記者,這才是你需要告訴觀眾的真相。

我深深知道,在中國,公檢法是一家,司法毫無正義和透明可言。根據中國法律,謝陽在關押期間,一天24小時,一星期7天,必須有視頻記錄。若嫌時間太長,就拿出2015年7月12日——2015年8月11日,一個月的視頻足以。如果酷刑是假的,官方只需要拿出謝陽關押期間的錄影為證。這是最有說服力的原始證據,官方為什麼一直不拿出來?可見你們所謂的這證那證,全是偽證!

對於抹黑我、否認謝陽酷刑、參與此報導製作的所有人:湖南省檢察院的無良檢察官們、媒體無良記者們、幕後推手們,我都將保留依法控告的權利。我會控告,而且要控告到國際上,讓真正獨立的司法力量來為我、為謝陽、為我的辯護律師們申冤!

撰寫人:709家屬:陳桂秋(謝陽妻子)

支持者:709家屬:王峭嶺(李和平妻子)
          709家屬:李文足(王全璋妻子)
          709家屬:金變玲(江天勇妻子)
          709家屬:原珊珊(謝燕益妻子)
          709家屬:劉二敏(翟岩民妻子)
          709家屬:樊麗麗(勾洪國妻子)

2017年5月6日

錯誤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錯誤

網站遇到非預期錯誤。請稍後再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