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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生律師就維權律師被打壓致最高檢察院控告函

2015年07月31日

博訊首發

余文生律師致函最高檢察院,請求依法追究公安部及其所屬下級​​廳局和相關人員大規模抓捕恐嚇律師、公民,“未審先判”等違法亂政及反人類行為。控告函說,自2015年7月9日王宇律師被警方抓捕失踪開始,當局數日內對百餘名律師、數百名公民採取約談、傳喚、恐嚇、警告、抓捕等行動,並不通知被關押人的家屬,還在官方媒體上大肆攻擊被捕律師及公民,讓他們“自證其罪”,在全國製造恐怖氣氛。


致最高檢察院控告函

控告人:余文生,男,1967年11月11日出生,律師,北京市人,電話13910033651,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政達路2號CRD銀座712室。

被控告人:公安部法定代表人:郭聲琨

控告請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及其所屬下級​​廳局和相關人員大規模抓捕恐嚇律師、公民,“未審先判”等違法亂政及反人類行為

事實和理由:

自2015年7月9日王宇律師被警方抓捕失踪開始,短短數日全國上下十幾名律師、幾十名公民被抓捕,百餘名律師、數百名公民被警方約談、傳喚、恐嚇、警告。在家屬、辯護律師不知被捕律師、公民關在哪裡及涉嫌罪名,更見不到被捕律師、公民,也未收到拘留通知書的情況下,官方媒體記者卻能見到被捕律師、公民。中央電視台等官方媒體與警方大肆攻擊被捕律師及公民,讓被捕律師、公民在媒體上“自證其罪”,“未審先判”,在全國製造恐怖氣氛,公然違反刑事訴訟法,行反人類之惡行。

余文生作為酷刑受害者依據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特向最高檢察院依法控告公安部,希望最高檢察院調查追究公安部及其所屬下級​​廳局和相關人員違法亂政及反人類的行為。

此致
最高人民檢察院

控告人:余文生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