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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Update

最新的跡像是北京有可能讓林鄭月娥出面啟動香港緊急法,動用「香港警力」平息事態。這樣既可最大限度避免給國際社會造成中國干預的口實,又可在局勢不利時把責任推給港府。這是習近平的如意算盤,也是一場豪賭。習能否度過命中註定的這一劫,讓我們拭目以待。
2019年7月29日,著名的人權活躍人士 黃琦 被 四川省綿陽市中級法院 以「故意洩露國家秘密」 、「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兩項罪名判處12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萬元。輿論普遍認為,這是習近平2012年上台以來,對異議人士最嚴厲的判決之一。 「這是中國當局對和平行使權利的維權人士的又一個可以預知、令人髮指的政治迫害,綿陽中級法院的判決凸顯了中國所謂‘法治’的含義」,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說,「它意味著利用法律來懲罰、噤聲、虐待和折磨試圖揭露和解決嚴重社會問題的中國公民。」 黃琦是國內資深的維權活躍人士,曾先後兩次被判入獄,共服刑8年。他創辦的 六四天網 ,...
中國人權 綜合網絡消息:四川維權人士、 六四天網 創辦人 黃琦 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故意洩露國家秘密」一案於1月14日在綿陽市中級法院秘密開庭。黃琦在庭審中表示不承認法院合法性,並為了辯護律師的安全,當庭解除代理,致庭審中斷。黃琦目前無代理律師,其母親蒲文清已被軟禁一個月,與外界失聯。 黃琦的辯護律師劉正清因不久前遭當局吊銷律師執照而無法出席庭審;另一名辯護律師李靜林在庭審後接受媒體詢問時三緘其口,表示什麼都是秘密,不能說,連休庭時間都要保密。 據報導,庭審前一天,當局就出動大批警力在綿陽火車站和一些去往綿陽中院的道路上設置了大量警車。...
中國人權 從可靠信息來源獲悉,劉曉波在當局囚禁中死亡後,“六四天網”創辦人 黃琦 的母親 蒲文清 極度擔憂身患重病的兒子也會死於看守所。黃琦於2016年11月被拘留,於12月被以涉嫌“非法為境外提供國家秘密”罪正式逮捕;因他在“六四天網”發布了綿陽市某部門的一份文件,該文件列出了打擊黃琦和訪民陳天茂的下一步工作措施,後經有關部門鑑定,該文被認定為 絕密文件 。四川當局曾多次威脅黃琦的母親,並向為黃琦呼籲的訪民散佈:“不要指望黃琦能活著出獄”。 7月11日,黃琦母親通過視頻發表聲明,要求政府從人道主義出發,釋放黃琦。 黃琦是國內資深維權活躍人士。...
郭飛雄的姐姐楊茂平寫: 6月13日上午11點我先後乘火車、汽車歷經二十多小時趕到陽春監獄,拿著楊茂東妻子的信件,要求會見楊茂東勸說其停止進行了三十多天的絕食行動。監獄信訪接待室、陽春監獄獄政科科長、辦公室主任接待了我。拒絕我會見楊茂東,理由是我每次會見都引發國際國內輿論的極大關注、聚焦。我不明白,即使我有本領操控輿論,這能成為獄方拒絕我會見的合法理由嗎?經過和多方面溝通,我在陽春監獄大門外等待了3個小時,仍然被拒絕見楊茂東,並拒絕接受我送去的書籍。經過8小時露天靜坐抗議、言辭交涉,6月15日獄方才勉強同意我寫封短信,由他們轉交楊茂東。楊茂東看信後寫一封信給我。楊茂東的回信不允許我帶走,...
中国人权 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正在狱中绝食的维权人士 郭飞雄 (本名 杨茂东 ),其姐 杨茂平 今天到阳春监狱,要求会见郭飞雄,并转交其妻张青要求他停止已危及其生命的绝食的 信 ,但监狱当局故意阻挠,拒绝杨茂平的会见要求。郭飞雄先前曾对姐姐说,只有当他见到姐姐时才会停止绝食抗议。 目前,郭飞雄的妻子张青带着两个孩子住在美国。张青日前写信给郭飞雄,用电邮传给杨茂平转交,要他停止绝食。杨茂平通过快递公司把这封信送到监狱。狱方告诉杨茂平他们已经把信给了郭飞雄。但据知情人士说,郭飞雄家的一位北京朋友于6月14日下午打电话到监狱,狱方说他们“正在研究”是否要把这封信交给郭飞雄。...
  • Yu Shiwen and wife Chen Wei
因組織舉行“六四”公祭活動遭當局逮捕的於世文,自2014年5月被關押,至今已超過20個月,當局既不審理該案,也不放人,已屬於嚴重超期羈押。 2014年5月23日,於世文和妻子陳衛因組織“六四”公祭活動被拘押,隨後被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拘留,7月3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正式逮捕;同時被逮捕的還有參加“六四”公祭活動的姬來松、董廣平、侯帥、方言等人士以及為他們做代理的常伯陽律師,人稱“鄭州十君子”。其後,“十君子”中先後有九人獲釋,只有於世文仍被繼續關押,他表示拒絕認罪。 於世文目前被關押在鄭州市第三看守所。他患有先天性腦血管疾病,需每日服藥,並曾在看守所中風昏迷過。...
2015年12月3日,維權人士 郭飛雄 向廣州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認為天河區法院對他的判決缺乏基本的事實依據,依法要求重審此案,改判他無罪。此前,天河區法院於11月27日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和“尋釁滋事”兩項罪名,判處郭飛雄有期徒刑6年。 郭飛雄上訴書的主要論點是: 法院未能證明 2013 年 1 月 7 日至 9 日他在南方報業大門外舉行的聲援南方週末的街頭集會活動“導致現場秩序嚴重混亂” 。 郭飛雄在上訴書中寫:“這一切,都有法庭上所放映的他的演講錄影、秘密員警即國保的數段錄影和演講現場斜對面的即時交通視頻直接為證。” 袁兵、袁小華的證言,...
今天,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開庭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和“尋釁滋事”兩罪合併,判處中國著名的活躍人士 郭飛雄 (本名 楊茂東 )6年有期徒刑;而後一項罪名是在庭審前新增加上去的。 與郭飛雄同案的 孫德勝 ,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兩年半;而 劉遠東 案則單獨審理,其案曾於2014 年 1 月開庭審理,直到今日才做宣判,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其有期徒刑3年。 法院給郭飛雄新加的罪名,是在庭審前才向郭的兩位律師李金星和張磊宣佈的。對此,兩位律師感到震驚和憤怒,張磊律師說:“他們要給郭飛雄直接增加一個‘尋釁滋事’罪名。我出離憤怒了!太黑暗了!裝模做樣聽取律師意見,卻又不讓律師發表意見,...
71歲的資深記者 高瑜 “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上訴一案,於11月24日在北京市高級法院進行了不公開審理。今天,法院作出裁決,將其刑期從原判的7年減為5年;同日,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該案一審法院)作出決定,稱鑑於高瑜的病情對其施行監外執行。 高瑜是中國獨立的新聞記者,長期以來關注時事政治,批評中國當局,今年4月被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7年徒刑。今天,北京高級法院的終審裁決仍維持了對其剝奪政治權利1年的決定。 中國人權 執行主任 譚競嫦 說:“當局給高瑜減刑並讓她監外執行,這並不能抹掉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當局對她的判刑是利用法律來達到政治目的,懲罰行使言論自由權利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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