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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林案二審違反程序直接宣判

2014年10月21日

10月20日,蚌埠市中級法院對安徽活躍人士張林的上訴案作出維持一審判決的裁決;張林于9月5日被蚌埠市蚌山區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刑3年6個月。張林的代理律師王宇就法院未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就倉促結案提出抗議,指法院嚴重違法。

王宇律師10月20日發微信說,她和張林的妹妹當日上午8點半到蚌埠市第一看守所會見張林時,一名法警正帶張林外出,說去法院開庭,張林說法院事先沒有通知他。王宇律師趕到蚌埠中院,卻被法警阻擋在法庭之外,詢問後才得知當日不是開庭,而是宣判。王宇律師對此表示,蚌埠中院沒有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就倉促結案,“已經嚴重違反法律程序且侵犯當事人的辯護權,我們會對相關違法人員提起控告!”

張林的媽媽段瑞華哭泣著對中國人權說:“律師坐了一夜火車,一清早和我小女兒張萍到看守所見張林……法院宣判張林,我們家屬也不通知,就連他的律師也都沒能進入法院啊。這個制度有多麼黑暗,我兒子就這樣被他們一次次迫害,坐牢多年患了一身的病,我們上哪裡講道理,我傷心啊,難過啊……”

2013年2月27日,張林和已經在合肥入學的女兒張安妮被警方強行送回家鄉蚌埠。安妮的就學困境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各地維權律師和網友趕往合肥展開聲援小安妮重返校園的抗議活動;一些參加聲援活動的維權人士其後被抓捕,甚至被判刑。張林也於同年7月被當局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拘留。同年12月18日,安徽蚌埠蚌山區法院開庭審理張林案,但直到今年9月才宣判。

張林簡介

張林是資深的異議人士,自1980年代以來因參加民主運動和維權活動而多次入獄,被判刑或被勞教。他上次入獄獲釋是2009年8月。張林創作的30萬字自傳體《悲愴的靈魂》,曾獲獨立中文作家筆會授予的“獄中作家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