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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敦促允許獨立觀察員監督對維權律師的審判

2016年08月05日

日前,中國當局對維權律師周世鋒和維權人士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國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相繼開庭審理並作出一審判決。據網上發布的官方庭審筆錄和媒體報導,四名被告均表示認罪和悔罪,並接受​​判決。當局還發布了對同時期被捕、被指控相同罪名並獲取保受審的王宇律師的採訪視頻,在視頻中,王宇稱其律所主任周世鋒不是一個“合格的律師”,並對自己發表的“不當的言論”及接受過外媒的採訪表示“很慚愧也很懺悔”。

這五人是中國當局在2015年7月份開始的在全國范圍內對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的打壓行動中被捕的,一共有300多名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成為打壓目標;迄今仍有18人被警方羈押,並已被正式逮捕,其中還有五人也被指控“顛覆”罪名。

中國當局的嚴厲打壓對中國的民間社會意味著什麼?國際社會應該如何回應?

打壓那些站在捍衛基本權利和促進公民社會發展的最前沿人士的做法,凸顯了中國共產黨所謂“依法治國”政策的真正目的——維護中國共產黨的一黨統治地位。現政權不是維護社會公正和人民的合法權利,而是利用法律制度作為一種政治工具破壞維持法治所需的力量:一個獨立的司法制度、獨立的律師協會和一個強健的公民社會。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說:“‘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這是習近平剛上台時宣布要做的,但事實卻正相反,中國當權者正在把那些合法挑戰他們濫權的人士關進籠子裡;當權者不從根本上解決社會和政治問題,卻在試圖剷除那些努力幫助解決這些問題的人。”

過去一年來,中國當局對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的迫害,即廣為人知的“709大抓捕”,標誌著中國人權狀況的進一步惡化,在全國維權群體中製造恐怖氣氛。數十名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不僅被長期羈押、與世隔絕,不得與家人聯絡,不得選擇和會見律師,其家人被當局用作迫使他們屈服的籌碼,而且當局還重新使用文革中的手段:強迫公開認罪及接受懲罰。

這種迫害還表明當局正在採取一種新的控制和懲罰的模式,從整體上剝奪公民的政治權利和人身自由。這種模式是通過官方的抹黑宣傳來摧毀個人和職業聲譽;強迫​​被拘者公開互相告發,在維權圈內製造緊張和分裂;通過把外國非政府組織定性為敵對勢力及對與這些非政府組織的合作定為犯罪來切斷中國民間社會團體和國際社會之間的任何“不受歡迎的”的聯繫。

這些對外國非政府組織的公開攻擊,已成為中國官方宣稱的“反對外國勢力”的一部分。事實上,這些非政府組織近一二十年來對中國不斷壯大的公民社會提供了急需的支持。這種“中國例外主義”的說辭,其目的是破壞國際公認的原則、規範和標準,以及國際法所載明的普世價值。國際社會不應接受這些被中國當局用來為其侵犯國際人權標準做辯護的相對主義的詭辯。

我們敦促各國政府、非政府組織、法律專業人員和學術界派出獨立觀察員來監督即將到來的對中國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的審判,大聲譴責任何違反程序、侵犯權利的行為。國際社會不能再接受中國版的“法治”;我們必須立場堅定地面對中國當局對國際核心價值和原則的侵蝕;因為這些原則和價值是對所有人的基本權利和尊嚴的保障。

“709大抓捕”中被正式指控但尚未審判者:

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

  1. 王全璋
  2. 李和平
  3. 李春富
  4. 劉四新
  5. 劉永平

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1. 謝燕益
  2. 謝)
  3. 龍軍
  4. 吳淦(網名:屠夫)
  5. 望雲和尚(林斌)

被控“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

  1. 劉星(老道)
  2. 姚建清
  3. 李燕軍

被控“尋釁滋事”罪

  1. 尹旭安
  2. 王芳
  3. 張衛紅(張皖荷)

被控“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1. 幸清賢
  2. 志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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