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將於3 月1 日開始生效。
該條例於2月2日首次公佈,新華社稱它將進一步“增加政府的透明度”。然而,把該條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2010 年修訂)放在一起辨讀,它對國家機密定義的含糊不清、模棱兩可和過於寬泛,與以往沒有任何變化;處於國家機密系統核心的信息控制政策也沒有任何鬆動。
相反,修訂的保密法和實施條例專門針對中國迅猛發展的互聯網和數字平台採取措施: 擴大國家秘密保護的範圍,涵蓋所有的公共信息網絡,如互聯網、 傳統媒體和全部領域(硬件、 軟件、 服務提供商等), 並對廣大的參與者規定了明確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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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的國家秘密法律框架
中國的國家秘密法律框架主要由法律、 條例和規定三個級別組成。
關於特定信息的分類類別,或有關部門或機構對特定信息進行分類的過程,目前沒有這方面的公開信息。與以前版本的法律和法規一樣,這種完全不透明的狀況繼續對公民構成重大危險。公平的基本原則至少要求法律要明確規定什麼行為是被禁止的。
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
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英文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