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原则
中国人权是非盈利性、非政治性的独立组织,不依附于任何政府、政党或宗教团体。
中国人权认为人权是普适的,同时具有完整性。各项人权互相关联不可分割。中国人权致力促进的人权,以联合国发布的《世界人权宣言》以及相应的一系列国际文件为准则,既包括公民、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中国人权反对一切形式的暴力。中国人权鼓励中国国内的人权受害者,依循法律途径寻求保护,在穷尽本国法律机制的情况下,中国人权为受害者寻求国际上的帮助。当国内的法律与国际人权标准有所抵触时,中国人权呼吁修改或废除这一法律。
中国人权认为民族自决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但保障自决权的方式并不一定等同於国土分离或独立。对于台湾和西藏的独立问题,中国人权保持中立。
中国人权的经费来自会员个人和基金会的支持。中国人权不接受任何有政治条件的资助。
目前工作内容
人权教育
中国人权编辑、出版的人权教育系列,通过丛书、报刊杂志上的文章、中文广播专题节目以及国际互联网络等媒介介绍给读者。内容包括对人权的基本认识、国内人权状况、国际人权运动和理论、怎样开展人权工作及介绍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等等。
人道帮助
在国内因倡导人权、民主而受难的政治犯、前政治犯和他们的家属,由于所受的迫害,生活往往陷于困境。出于对这些受难者的关怀,中国人权设立了“人道帮助基金”,专门募集、管理来自国际社会和华人团体这方面的捐款,并且通过可靠方式转交给国内的政治受难者。一九九一年以来,国内已有遍布二十七个省市的上千人次接受过这一基金的援助。
法律咨询
对国内人权受到侵犯而从事依法抗争的人士,中国人权选择适当个案,帮助联系律师,必要时提供经济援助和法律咨询,并运用具有国际法效力的联合国人权保护机制以及国际媒体争取声援。
人权监督
中国人权对中国的人权发展以及具体个案的关注有两个方面。
- 公民和政治权利:
中国人权和国内的政治犯家属和人权活动人士保持密切联系,整理个案资料和作专题分析报告,向有关国际组织和媒体提供信息。我们的重点放在非法羁押、政治逮捕、酷刑和非人道待遇,以及剥夺集会结社和言论自由这些人权侵犯方面。
- 经济和社会权利:
中国人权关注的重点,是经济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其经济、社会权利所受到损害的弱势群体,如城市中的盲流和备受剥削的童工、女工、以及缺乏必要保障的下岗工人等等。中国人权出版专题文章和分析报告,论述社会和经济权利的基本内涵,如住房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和健康保护等等;我们也对目前中国社会对这些权利的保障现况,以及政府如何改善这种现况)提出具体政策性的建议。
发行刊物
中国人权自一九九零年开始发行一份中英文双语季刊《人与人权》。英文部分着重报导分析中国境内的人权状况,而中文部分则以诠释介绍国际人权标准、人权理论和人权活动为主。每期发行三千册。发行对象主要为海外华人和中国学术界,新闻、外交机构,此外还有世界各地人权团体和联合国的人权委员会等等。一九九七年开始这份刊物改版成全部为英文,而另外发行中文的人权教育丛书。
中国人权在电脑网页上提供中英文有关中国人权状况的讯息。此外,中国人权也经由网络向全世界新闻媒体、人权团体和华人社团发布有关人权的新闻、不定期的专题报告,以及个案呼吁资料等。
二零零零年,中国人权在互联网上建立了支持"天安门母亲运动"的专题网站(FillTheSquare.org)让世界各地的人都可以透过这网站,参与天安门母亲要求终止免责的运动。
运用联合国人权机制
中国人权和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次委员会以及各专题工作小组和特别报告员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我们长期国际呼吁的重点,是敦促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接受国际人权机制的监督。在中国政府承认这些国际标准之后,中国人权的重点,转向运用条约委员会的机制,监督这些人权标准在中国实施的情况。中国人权将提供研究报告、分析和建议),通过常年游说、提供信息、参加相关会议的方式,促进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记录的关注。
中国人权每年出席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日内瓦的年会,在正式会议上就中国的人权状况发言并提交报告。中国人权的代表团也参加了一九九三年在维也纳召开的世界人权大会,及一九九五年在北京召开的世界妇女大会。中国人权同时是亚洲太平洋地区非政府人权组织协调委员会的成员。
组织结构
中国人权执行委员会,每年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负责管理职员的工作,商讨及制定中国人权的发展方向和策略。
人权工作无分国籍、种族、宗教信仰和政治党派,任何人只要认同中国人权的宗旨都可参与。你也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络,参与中国人权的呼吁行动。
中国人权的理事会成员有:
Robert L. Bernstein, William Bernstein, 程晓农 (Cheng Xiaonong), 韩东方(Han Dongfang), R. Scott Greathead, 谭竞嫦 (Sharon Hom), 胡平(Hu Ping), Harold Hongju Koh (高洪柱), 关卓中(Cheuk Kwan), 李进进(Li Jinjin), 李录 (Li Lu), 刘青 (Liu Qing), Christine Loh (陆恭惠), Robin Munro (罗宾), Andrew Nathan (黎安友), James Ottaway, Jr., Megan Wiese.
Joseph Birman, 柏杨 (Bo Yang), 张湘湘 (Cheung Xiangxiang), Marie Holzman (侯藏明), Robert James, Joel Lebowitz, (Lin Mu), Torbjorn Loden, 陆铿 (Lu Keng), Paul Martin, Nina Rosenwald, 阮铭 (Ruan Ming), Anne Thurston (石文安).
执行主任:谭竞嫦
如何和我们联络?
Human Rights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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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212) 239-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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