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告诉中国人权,深圳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2月7日开庭审理警察王登朝因不服被以“贪污罪”和“妨害公务罪”重判14年而提出的上诉案,庭审历时3小时未作判决。庭审中,法官多次打断王的辩护律师的发言。其辩护律师坚称对王登朝的指控纯属构陷;另有熟悉本案的律师认为,王被重判的真实原因是他组织筹备一个大型民主集会。当局在一份内部文件中,指王登朝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唐吉田】唐吉田律师因关注原深圳市警察、公民权利践行者王登朝的案子而被深圳桂圆派出所警察非法传唤两个多小时。王登朝于2012年3月准备在深圳市莲花山公园搞一场宣传民主的活动时被警方拘捕,在关押8个月后,被当局以“贪污罪”和“妨碍公务罪”判处1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