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性个案:哈达

[Image: Hada]

背景材料

姓名哈达
出生日期1955年11月29日
刑事拘留1995年12月11日
正式逮捕1996年3月9日
指控间谍罪和分裂国家罪 [刑法(1979)第 92、97、51、52、64条]
判刑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现关押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第4监狱(赤峰(Ulanhad) 监狱)
预期释放日期2010年12月10日


概况:为维护蒙族文化和政治参与权利而被监禁

哈达现年53岁,已婚,育有一子,曾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开办一家蒙古学书店。哈达目前正在监狱服其15年徒刑的第13年刑期。在长期的羁押期间他曾遭酷刑、虐待,据悉他的健康状况很差。

哈达长期积极参与维护蒙古本土文化和语言及促进蒙族人的政治参与的活动。1992年,他和另一名活跃人士特格喜 建立了后来成为“南蒙民主联盟”的组织。由於参与这一组织的活动,哈达和特格喜於1995年被警方拘留,於1996年被以涉嫌犯“分裂国家”和“间谍”罪闭门审理。

哈达的亲属一直被当局监视和骚扰,他们提出将哈达转至离家较近的监狱,或改善他的关押条件,均未得到有关当局的答复。


现况:遭酷刑、虐待,基本需求被拒

在被羁押期间,哈达经常性地遭酷刑和虐待。据一位曾与哈达一同关在赤峰监狱的政治犯告诉中国人权,哈达经常遭虐待和残酷折磨,还受到监规惩罚,从关禁闭到“睡铁床”,即双手双脚被铁铐固定在四角。 据报道,监狱官员曾两次举枪指向哈达头部威胁其生命。 赤峰监狱一直拒绝给予哈达其它囚犯可以获得的自由。他还一直被拒绝获得必要的医疗保健和定期同亲属的接触。 据他儿子威乐斯(Uiles)说,监狱当局派两个人专门监视他爸爸,不许出门,也不许同别人讲话。 此外,监狱官员曾用电棍殴打他。他儿子於2007年8月前去看望他,带了一条新褥子,哈达想把他正在用的又薄又脏的褥子换掉,但监狱当局不准。哈达还被禁止到监狱小卖部购买方便面和其它日用品,而这对其它犯人都是允许的。


联合国和其它官方相关文件

  • 联合国:哈达在赤峰监狱的恐怖遭遇,包括毒打和酷刑,已被联合国《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特别报告员记录在2002年的一份报告 中。 2006年,联合国秘书长人权扞卫者情况特别代表、任意羁押问题工作组主席兼报告员、促进和保护言论自由权特别代表和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一起就哈达案向中国政府发出一项紧急呼吁。

  • 欧洲议会:1997年欧洲议会通过一项决议,要求中国政府在有国际观察员在场的情况下重新审判哈达和其它被逮捕的南蒙民主联盟活跃人士的案子。

哈达的故事

哈达现年53岁,蒙古族,於1955年11月29日出生於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 他的妻子新娜也是蒙古族人,他们育有一子叫威乐斯(Uiles)。

努力促进文化
哈达作为一名蒙古语言文学专业的大学生在大学的时候就在内蒙古自治区参与了蒙古文化保护运动。1983年他从大学毕业后用蒙古语发表了一系列政治理论文章。

1986年哈达考上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和妻子新娜在内蒙首府呼和浩特开设了一家宣传蒙古文化的书店。 1995年12月,哈达被捕之后,官方媒体光明日报还发表文章赞扬他们的书店为保护和促进蒙古文化作出了努力,并称之为“蒙古学之家”。

积极参与政治
27年来 ,哈达一直参与促进蒙古文化、语言和宗教的独立的蒙古组织及为蒙古人利益的政治活动。1992年他同特格喜共同创办了后来成为南蒙民主联盟的组织。他亲自起草了组织规则和章程。 后来该组织确立了“反对汉族殖民统治,争取南蒙自决、自由、民主”为自己的宗旨。

哈达为独立的南蒙民主联盟的出版物“南蒙之声”写文章,并撰写了“内蒙古之出路”一书。他的那些最终成为指控他根据的文章主要阐述了南蒙民主联盟在内蒙古自治区争取自治、自由和民主的目标。1995年,南蒙民主联盟和哈达在呼和浩特组织了几次和平的示威游行,要求当局承认和尊重蒙古族的权利。

遭拘留和逮捕
1995年12月10日,警方闯入哈达家进行搜查,搜走了大批与南蒙民主联盟有关的文件,以及哈达与该组织成员和国际学者联系的资料;次日,哈达被拘留,1996年3月9日,哈达被正式逮捕。

1996年7月30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以“阴谋颠覆政府罪,分裂国家罪,为敌人窃取、刺探、提供情报罪”和“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 起诉哈达和特格喜。经过闭门审理之后,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於1996年11月11日以“分裂国家罪”和“间谍罪”判处哈达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1996年12月26日,内蒙古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哈达提出的上诉。


家庭处境艰难
1995年12月16日,哈达的妻子新娜在他们的书店前门上贴出告示,告诉人们哈达和其它活跃人士已经被拘留和骚扰。学生们抗议当局对哈达及其它活跃人士的拘留和骚扰,当日新娜被当局以“煽动学生闹事”为由从书店抓走,并被实行收容审查。

新娜於1996年1月12日获保释,但於1月28日因接受海外媒体采访再次被拘留。尽管她没有被正式指控,但新娜一直到将近4个月后的4月12日才获得释放。公安局查封了他们在呼和浩特的书店,使他们家庭失去了所有收入来源。

哈达的儿子威乐斯於2002年被以“抢劫罪” 判刑2年。 据南蒙古人权信息中心报道,在威乐斯被逮捕之前他遭到警方的骚扰和殴打。威乐斯於2003年12月18日获释。


哈达案件:法院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

中国人权为哈达进行的呼呼和媒体工作

以下是中国人权为哈达所做的呼吁和媒体工作,包括新闻发布、声明和个案追踪。如欲订阅中国人权的新闻,请以“订阅”为标题电邮至:communications@hrichina.org最近的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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