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觉 (Fang Jue)

 

方觉 (Fang Jue)

背景:

原名刘恺。男,1955年出生,户籍地:北京市。 1982年毕业於北京大学经济系。1982年至1983年在水利电力部工作,1983年至1991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研究所工作,1991年至1994年先后在福州市政府和福州市计划委员会工作,担任福州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等领导职务。1995年辞去官职,在北京注册了一家贸易公司开始经商。  

参与运动及主张:

方觉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方案,1998年1月,在美国、法国和台湾等地发表了《中国需要新的转变─民主派的纲领意见》;1998年7月,在香港发表了《扩大中国的政权基础》。方觉多次接受西方媒体的采访,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一些方针政策及一些领导人提出公开批评。  

被捕原因:

在海外媒体发表文章,阐述其政治体制改革方案和接受西方媒体的采访,对中国政府的一些方针政策和领导人进行批评。  

被捕日期:

1998年7月23日,方觉被秘密逮捕,家和办公室被搜查,文件和手稿等被抄走。同年10月公司被查封。在被秘密关押期间,方觉受到19次审讯,国安人员曾对他进行连续30多个小时的疲劳提审,并以讲出和中共高层官员的关系作为释放他的交换条件。1998年9月28日,方觉的家属才得到方觉被捕的通知单。  

审判日期:

1999年3月22日,方觉被以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正式起诉;4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方觉案。同年6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方觉有期徒刑4年。  

控罪:

非法经营罪。  

刑期:

有期徒刑4年。  

监禁地点:

北京良乡监狱。  

其他资料:

方觉被判刑后,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方觉在监狱被作为严管重犯实行二级严管(对犯人最严厉的管制,伙食最差),24小时被监狱里的牢头监视,其购买食品、给亲人打电话和定期会见亲人等基本权利都被剥夺。因拒不认罪并且控告监区长肆虐囚犯收受贿赂,方觉於2000年12月30日被关入禁闭室,被禁闭了25天,方觉的四肢被冻伤。方觉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都有严重疾病,并患有高血压。方觉的妹妹多次为方觉提出保外就医的要求,均未获回音。

2002年7月22日,方觉刑满出狱。从早晨八点钟开始办理出狱手续,直到晚上6点钟方觉才被允许离开监狱。当局没有给方觉办恢复户籍和身份证的手续。方觉回家时,被5辆警车10多名警察一路严密监视跟踪。方觉获释后一直被严密监视。

方觉在电话中与美国大使馆的人权官员约定於2002年9月11日上午10点钟在美国大使馆附近见面。9月11日上午9点钟,北京市公安局的5名警察闯入方觉家(方觉的电话被监听),要求他不得擅自与美国外交官见面,但遭到方觉的断然拒绝,结果方觉被强行带到公安局接受强制传唤。被审问3小时后方觉获释。

2002年10月20日,方觉准备於下午两点钟与一些朋友在北京长城饭店会面。多名警察两点钟前赶到方觉的住所,阻止方觉和陪同方觉的何先生赴约。由於方觉据理力争,两人被强行扭押至公安局,被审讯3个多小时后获释。  

近期情况:

在中共十六大召开前夕(2002年11月8日召开),国内异议人士开始遭到镇压。2003年11月4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多名警察强行冲进方觉住所,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并且拒绝出示公务证件的情况下,给方觉戴上手铐予以拘捕。方觉的保姆也同时被捕。方觉头部被用布蒙起来,被押送到北京郊区的一所秘密监狱。此监狱由军方管理,方觉被单独关押,24小时均由2、3名军人看守。方觉不被允许看报、看书、与外界联系、同亲属见面。方觉被禁止走出房间。房间内仅有一张单人床,方觉每天被强迫坐在床上。 方觉被审讯16次。警方指责方觉公开批评中国的共产主义制度和中共政权的对外政策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并要求方觉报告2002年7月22日离开监狱后的全部政治活动。方觉对警方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多次提出抗议。

被秘密关押82天后,2003年1月24日上午,方觉被蒙着眼睛直接从秘密关押地点押送到机场。由美国驻中国大使馆官员陪同,方觉乘美国联合航空公司飞机於2003年1月24日下午抵达芝加哥;后由美国国务院官员陪同,於当日晚9时飞抵纽约。

方觉的母亲和妹妹获知方觉将被驱逐的消息,要求到机场同方觉告别,但遭到拒绝。

从被秘密拘捕至被驱离中国,方觉及其家人从未得到任何方觉被拘捕的通知和法律文件,至今不知方觉曾被关押的地点。

方觉现获聘为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访问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