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登朝】深圳市警察、公民权利践行者王登朝,在深圳筹备举行纪念孙中山的集会,宣传全民享受社保、全民免费医疗、全民平等养老的民生主张,于2012年3月8日被警方拘捕。他在被关押8个月后被当局以“贪污罪”和“妨碍公务罪”判刑14年。王登朝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王登朝和他的律师认为这些指控纯属构陷。王登朝曾策划组织上万保安人员工会,轰动一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月7日开庭审理王登朝的上诉案,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星和北京新桥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林为王登朝担任二审辩护律师。
以下附件包括王登朝案的法律文件、律师的呼吁书及宪政学者陈永苗呼吁关注王登朝案的文章。
- 关于充分保障王登朝和辩护人诉讼权利以及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要求书
李金星、李静林, 2013年2月4日 - 王登朝简介和照片
李静林,2013年1月31日 - 要求公开开庭审理的申请书
王登朝的辩护律师,2013年1月21日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2年11月26日
- 刑事上诉状
王登朝,2012年12月6日 - 关于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2)深罗法刑一初字第1372号《刑事判决书》的疑问
王登朝,2012年11月29日 - 呼吁关注筹办民主聚会判14年的警察王登朝
陈永苗,2012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