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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5月8日,海南省万宁市发生了一起小学校长带该校6名女生开房的恶性刑事案件。万宁市公安局对社会公布办案情况,称案件受害人“处女膜未破裂”、“未被强奸”。 “广州新媒体女性网络”发表公开信,对万宁市公安局的办案能力及其职业操守提出质疑,认为其涉嫌渎职,呼吁对其问责。

2013-04-02

【李建峰】李建峰是前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长,2003年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李建峰否认对他的指控,认为这纯粹是当局为报复他在法律框架内协助他人维权而对他进行的栽赃陷害。李建峰获减刑5年,共服刑11年,其间曾遭酷刑并被强迫劳动。李于2013年4月获释,面对他的是妻女离去、父母老迈、生活无着的困境。

2013-04-23

维权人士杨林于4月22日失踪,39名包括律师、学生在内的各界人士联名向社会发出《寻人启事》。

【要求官员财产公开】这10位律师分别是因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而被以“非法集会”刑事拘留的赵常青、丁家喜、袁冬等人的辩护律师(参见中国人权新闻稿《赵常青等7人因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被刑拘》)。10名律师在给北京市公安局的信中列举法律条款,证明他们当事人的做法“完全不构成犯罪”,并以宪法为据,指出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属言论自由范畴,因此他们认为,丁家喜、赵常青等7人都是无罪的,当局应依法撤销案件,释放被羁押的当事人。

2013-04-21

【李建峰】本文详细介绍了原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厅审判长李建峰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6年后,在服刑期间遭受酷刑、被强制劳动的情况,以及减刑获释后所面临的妻女离去、父母老迈、经济拮据、急需援助的现状。

【蒙冤警察】全国蒙冤警察群体继2012年8月、9月发表公开信,敦促中共解决司法系统的腐败问题、为他们的冤案平反之后,又向新的中央领导发出了三封公开信。在2012年10月和12月的信中,他们敦促新领导停止以“维稳”名义迫害维权人士,要求惩治那些需对这些冤案负责的人,表达了他们在维权运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决心。在2013年2月以反腐宣言的形式写的信中,他们谴责腐败官员假借“维稳”旗号保护他们自己,对公民任意拘押、殴打及施行其它侵权行为。这份宣言还表达了签署人对中共承诺反腐、坚持宪法至上和推进法治的支持。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就当局对北京的维权人士赵常青和律师丁家喜刑事拘留发表声明,指出当局这样做只会让不稳定的社会更加动荡,让更多正义的维权律师勇敢地站出来。声明呼吁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赵常青和丁家喜。

许志永等10名律师、媒体人、企业家就当局最近将至少7名公开要求政府官员财产公示的人士刑事拘留发表公开信,要求保障公民自由表达权利,立即释放这些被拘留人士。

2013-04-13

【律师被打】4月12日,四位北京维权律师在东北大连准备在当日开庭审理的一宗指控13个法轮功学员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案件中为被告进行辩护,因法院临时决定取消开庭,四位律师前往法庭索要“不开庭通知”。在法院门口,梁小军律师和王全璋律师被盘查并被禁止用手机发微博,而程海律师和韩志广律师则与其他围观人士一起被强行驾到在一旁等候的大巴车,程海律师被打,手机和公文包被强行拿走,后被带到大连市委团校强行搜身。

2013-04-07

【劳教罪恶】国内媒体《Lens杂志》近期第一次深度报道辽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的种种酷刑和罪恶,引起社会巨大反响,但原文在该杂志网站上已被删除。本网站转载该文如下,来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59f68a0101isep.html

【劳教罪恶】近日,国内媒体《Lens杂志》第一次深度报道了辽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的种种酷刑和罪恶,广州中山大学教授、长期关注妇女权益和基本人权的社会活动家艾晓明撰文对比德国法西斯独裁导致的暴行,呼吁公众在暴行面前打破沉默、领导者和调查者及时严肃查处此类暴力事件、施暴者反省自己的行为。

2013-03-01

【因“维稳”违约酒店败诉案】反歧视公益机构“南京天下公文化传播公司”(“天下公”)于2012年4月计划在苏州举行公益律师交流会。为此与“苏州莫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莫泰”)签署协议,约定“莫泰”于4月29日至5月2日承接“天下公”在会议期间的住房、餐饮及会议等服务。天下公为此支付定金。但开会前夕,莫泰单方毁约。天下公于2012年11月将莫泰诉至苏州当地法院。审理过程中,莫泰以“不可抗力”为由提出抗辩,称莫泰接到当地警方的紧急通知,告知“天下公”将召集的会议有政治上的严重问题,禁止莫泰提供服务给天下公;警方证实为了维稳需要,的确口头通知莫泰停止接待。法院于2013年3月18日作出判决,认定莫泰“不可抗力”抗辩依据不足,判决莫泰败诉。

【纪念林昭】清明节前夕,艾晓明撰文介绍了因批评中共暴政而在文革中被处死的民主先驱林昭的生平、其大量遗稿的收集整理和保存等情况,以此向林昭遗产的所有守护人致敬。艾晓明认为林昭的思想及其对历史的见证是“认识二十世纪中国社会的一份重要史料”。艾文指出,林昭狱中遗稿并未全部归还,她的档案也仍被封存。她呼吁上海当局,“应该全部公开其档案,开放给研究者以及公众。”她同时认为,目前对林昭的研究“过于单纯”,不应回避她的一些异常精神状态和情欲幻想。

【悼念“六四”死难者】2013年4月1日,清明节前夕,一群八九民运的参加者和民间知识分子,汇集河北省正定县公开祭奠1989年“六四”死难者。这是“六四”惨案以来24年间,中国民间首次公开祭奠追思“六四”死难者。

2013-04-03

【要求官员财产公开】北京公民侯欣等四人到西单闹市展示“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等横幅,被以“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法律学者和公民运动推行者许志永等人撰文支持反腐勇士。

【要求官员财产公开】2013年3月31日下午,北京公民侯欣、袁冬、张宝成和马新立等4人到西单闹市展示“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等横幅,发表反腐演讲,被警察强行带走,后被确认四人被刑事拘留,目前关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现场视频见。

艾晓明的文章介绍了谢贻卉所拍摄的讲述中国少年劳教犯的记录片《大堡小劳教》。谢曾和谭作人合作完成四川地震中学受难校调查报告。谢的纪录片跟着《四川日报》原记者、右派老人曾伯炎来到四川省峨边县大堡镇的劳教农场,采访了包括生还者在内的众多证人。从1957年开始,中国学苏联改造流浪儿,把劳教对象扩展到未成年人。被送到那里的10至17岁的青少年高达四、五千人。到1961年停止这一做法时,数千人因饥饿、疾病而死去。文章称该纪录片“充满了有关劳教罪恶的知识”,不仅为这段鲜为人知的极权劣行提供了活证据,具有历史意义,“而且,特别在今天有关终结劳教制度的决策依然犹抱琵琶的时刻,它更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片将为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纪录片收藏项目收藏。

【马亚莲】上海维权人士马亚莲到北京上访,正值两会召开、政协主席贾庆林提出以制度化方式终结所谓“非正常上访”。她为避警察骚扰躲在朋友家,并借朋友电脑发出她写的这篇文章。她认为,贾庆林的提议是“将法律和法院置于权下,公然藐视和扭曲了法律”,“此措施必定引发更大的民怨潮,被终结的决不会是‘非访’,而只会是‘法治’!”

【宗教自由】北京家庭教会维权人士徐永海致函两会代表委员,尤其是来自辽宁、浙江和北京的代表委员,吁其关注基督徒受迫害的情况,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信仰自由。

2013-03-05

【黑监狱】江苏南通维权人士齐聚,用模拟方式演绎被以参加“法治教育班”为名关入黑监狱的经历和原因。在法治班学习期间,未经允许不许吃饭、不许上厕所、不许睡觉、不让见家人,被没收身份证和手机等;学习班结束,要达到“不上访、不上网、不接受记者采访”的效果。片中还讲述了上访者最易被套进“口袋”之罪:扰乱秩序、煽动颠覆、敲诈勒索、准备上访等。

【王登朝妨害公务、贪污案】深圳市警察王登朝上诉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2月7日开庭审理,至今未果。辩护律师王全璋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此案。

2013-02-15

【王登朝妨害公务、贪污案】深圳市警察王登朝,被派驻保安公司任最高职位,本来拥有月薪12000余元,衣食无忧,却为倡导公民待遇平等,于2012年初在深圳筹备举行纪念孙中山的集会,结果于2012年3月8日被警方羁押,并于同年11月被以 “贪污罪”和“妨害公务罪”判刑14年。深圳中级法院于2013年2月7日开庭审理其上诉案,至今尚未作出裁定。作为警察的王登朝,为什么要做吃力不讨好甚至有风险的事呢?您也许能在律师的会见笔录里找到部分答案。

【国际公约】继2月底首份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公民建言》后,又一份由151人签署的呼吁书也向全国人大提出了这一要求。这份呼吁书的签署者中包括维权人士郭飞雄、上访人士毛恒凤和王扣玛、政治异议人士胡石根、记者昝爱宗、维权律师李苏滨以及艺术家严正学等。

【张林】姚诚是张林的朋友,是张林在合肥借住房子的主人。他说,合肥警方在没有预先告知、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强行进入他的房子搜查,还将张林10岁的女儿从学校绑架带走关押,其所做的一切只能说明他们不仅非法,而且没有人性。

【张林】安徽蚌埠维权人士张林在文章中叙述了合肥警方为将他驱逐出合肥于2月27日、28日绑架并关押了他10岁的女儿20小时。警察抄了他在合肥借住的朋友的家,抄走了他的钥匙、手机和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