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毛恒凤案,上海黄浦区法院再次移师安徽劳教所秘密审理上海的维权人士案,这次是李惠芳案。维权人士马亚莲说,此事说明了“全国范围内政法系统对合法维权者、对权利受侵弱民的同仇‘敌’忾、步调一致和不惧麻烦。这样的事件一次次的发生,非但是民众的悲哀,也必然是国家的悲哀!”
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2004年12月10日
遂宁市公安局局长王明华 2010年7月21日
王力雄 等
释放新疆记者 尊重言论自由
我们获悉,51岁的维吾尔族记者、作家海莱特•尼亚孜(Gheyret Niyaz身份证名字为海来提•尼亚孜),最近被新疆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泄露国家秘密”罪名判刑15年。海莱特生於新疆塔城,毕业於中央民族学院,曾担任《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法治纵横》杂志社副社长,他长期坚持在互联网上用汉语撰写文章,曾是“维吾尔在线”的编辑和管理员,以及维吾尔在线论坛的版主,逐渐成为众多网民关注的维族知识分子。
书记员 王琳 2010年7月21日
审判长鲍浩、审判员蒋伟君、代理审判员高凌
上海上访人士毛恒凤的丈夫吴雪伟撰文揭露安徽女劳教所对毛恒凤的残酷虐待。
今日上午9:20我刚出楼门,等候门口的张警官告诉我:今天口头传唤,要问一下《官逼民反》文章的事。他带我上了一辆警车,里面已有两位穿制服的警察等着我,并由他们带我去五角场派出所。一场游戏又开始了,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9:50在派出所310室进行笔录,这是合法传唤的必要环节。杨浦区国保警察部门领导小李发问,派出所民警老张用电脑记录,我回答。他问我:你今天为何到派出所来的?我回答:不清楚。他问《官逼民反》怎么解释、是否你的真实意思、等等其他几个问题。我一概回答:不予回答。
我不予回答,是对小李警官与张警官的尊重。他们都是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尤其小李还是读书人。官逼民反的名词解释,他们都懂。我的文章是有内容的,已写得清清楚楚,他们也看得懂。文章是我署名的,当然文责自负。这些小学生的低级问题,我不好意思回答,所以利用我在审讯中可以不予回答的权利。
冯正虎 2010年7月18日
上海官逼民反 冯正虎
杨浦分局工作情况;杨浦分局劳教请示;劳教委证据清单1;劳教委证据清单2;驻京组工作情况;7月14日出庭通知
杨浦分局工作情况
杨浦分局劳教请示
劳教委证据清单1
劳教委证据清单2
文章叙述了毛恒凤2010年2月被劳教的缘由,呼吁目击者於7月21日毛恒凤案开庭时出面为其作证申冤。吴雪伟的文章后附有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7月14 日发给他的出庭通知书、上海市劳教管理委员会今年3月对毛恒凤的劳教决定书和上海市公安局今年2月对毛恒凤的拘留决定书。
张凯, 2010年7月16日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会见北京维权律师张凯,询问其7月4日应邀访美被北京边防拦阻出境一事及其他工作情况。
受美国驻华使馆的邀请,今天早晨,我至美国驻华使馆与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进行会晤,因为这已经是我们的第二次会见,彼此并不陌生,谈话轻松、愉快。洪博培大使非常关心7月4日,我应邀访美,却被边防限制出境之事。我详细的介绍了 当天的情况,洪博培大使感到不解和遗憾,并愿意尽力给予帮助。之后,洪博培大使向我询问了工作的情况,我向其介绍了中国家庭教会的整体状况及临汾教案、阿 里木江案,以及守望教会购买教堂的现状。洪博培大使表示非常愿意关注,并希望我们日后能有更多的交流机会。
下载判决书(2009)津铁刑初字第88号的PDF(31页,5.02MB)
上海黄浦区法院无视家属推迟开庭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要求,不顾原告律师还来不及赶到,坚持开庭,邬玉萍当庭抗议被警察强行制止,邬玉妹和旁听访民退庭以示抗议。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
受被告王宇委托,经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指派,张凯律师作为王宇涉嫌故意伤害案件的辩护人,该案在贵法院承办。但是,我们认为:贵院在办理过程中, 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律师权利,变相剥夺当事人的辩护权。具体理由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鑑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 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根据《关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的通知(六)将传唤当事人和通知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鑑定人和勘验、检 查笔录制作人,翻译人员的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张凯与王宇是在6月21日上午建立的委托关系,当天下午工作时间至贵院提交委托手续,但贵院刑庭无人接待,6月22日晨赶至天津,递交了委托手续, 所以按照法律规定,贵院至少应该在三天后开庭审理,并应该下发开庭通知书,但是贵院在没有给律师下发开庭通知书的情况下就开庭审理,客观上剥夺了被告律师 的辩护权。
关於提请紧急关注王宇律师涉嫌伤害案遭逮捕、判刑一案的建议书
全国人大、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
受被告王宇委托,经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指派,张凯律师作为王宇涉嫌故意伤害案件的辩护人,该案一审业已结束,王宇律师被判三年,现在正在二审中, 我了解到,该案在侦查、审理过程中多处程序违法,严重侵犯律师权利,变相剥夺当事人的辩护权。具体理由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鑑定人和翻译人员,传 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浙江省慈溪市农民胡加茂、胡江浙、胡春江、邵雅娣等人反映其土地被强行占用,家人被殴打,长期上访不仅得不到解决,反被多次拘留、监禁、关押,法院也拒不受理的投诉
浙江省余姚市农民熊先来反映其农田被非法占用,长期上访不仅得不到解决,反被多次传唤、关押、送至宁波市公安局安康精神病院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