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價錢賤賣水泥廠 工人包圍市府請願抗議

1998-11-08
二億元資產私售僅要價百分之一﹐洛陽工人包圍市府已一周﹐中國人權呼籲中國政府不能出售工人的生存權。

中國人權從國內獲知﹐洛陽水泥製品廠工人﹐從十一月二日到十一月六日的五天﹐在洛陽市政府正常工作的整整一周內﹐都包圍佔據著市政府門前示威請願。示威的工人達二百多人﹐代表全廠六百多工人﹐並舉著全廠六百多工人全部簽名的請願信﹐要求市政府取消賣掉該廠的批准文件﹐保障全廠六百多工人工作生存的權利。洛陽水泥製品廠是一個有六百多工人的中型一級國有企業﹐擁有固定資產二億多元人民幣﹐但被該廠廠長李秀峰、書記趙連林背著全廠工人﹐擅自決定賣給私人資本的中泰公司﹐出賣價格僅是該廠固定資產的百分之一﹐即人民幣二百萬元。這一等於將國有資產私自白送的買賣﹐已經得到洛陽市政府的批准﹐工人們示威請願即是要求市政府撤銷這一批准。洛陽水泥製品廠是一個一直盈利的國有企業﹐在95 ─96 稅收年度﹐是洛陽繳稅最多的“稅收百強”之一。該廠每年生產4萬5千根各種型號的水泥電線杆、120 公里各種型號的水泥管道﹐以及其他的水泥製品﹐是當地建設需要的有經濟效益的企業。工人們對這樣一個企業﹐為什麼以百分之一的價格出售﹐充滿了懷疑和困惑。對關係全廠所有人員生計、工作和命運的大事﹐由工人們辛勤創造的財富的處置﹐根本不予工人進行任何溝通交換意見﹐感到極度氣憤。對因為企業的出售﹐使他們的工齡和應該享有的福利待遇消失﹐將要出現的裁員和隨時可能面臨的失業﹐而這一切卻沒有相應的補償和保障措施﹐感到極其不滿和焦慮恐慌。所以全場六百多工人全部在請願書上籤名﹐並由自動組織起來的工人二百多人﹐前往洛陽市政府示威請願﹐堅決要求市政府撤銷賣廠的批准。這一示威請願活動﹐沒有聽說遭到警方強力鎮壓或取締。由於七日和八日是政府休息日﹐所以工人們週末沒有前往市政府示威請願。但是這一事態仍在發展之中﹐工人們要求撤銷賣廠批文的決心沒有絲毫改變。

中國人權極為關注洛陽水泥製品廠工人的處境﹐在中國當前的經濟發展中﹐這一賣廠事件有代表意義。中國人權要求中國政府對工人的要求、他們以示威請願的方式實現要求的行動﹐不得以暴力的方式進行鎮壓取締﹐而是要重視他們的要求並尋找不損傷他們利益和丟失工作的方式解決。中國人權讚同中國政府重視生存權的主張﹐但這一主張應該在實踐中得到貫徹遵守﹐中國人權呼籲中國政府不能出售工人的生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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