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宣言吁國民努力實現公平正義

1998-09-27
關於《自由與公民權利宣言》、《社會公正與公民權利宣言》的說明


中國人權發表兩份國內人權文件﹕《自由與公民權利宣言》、《社會公正與公民權利宣言》。這是中國的人權、民主運動進入世紀之交的重要文件﹐此刻的發表更有其特殊意義。與以往發表的很多人權呼籲信件有明顯不同﹐這次是直接呼籲全體公民共同努力﹐以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而非主要訴諸國家機構和國際輿論﹔雖然在這兩份文件上籤名的只有五位知識分子﹐但是內容並非抽象的觀念﹐而是廣大民眾現實具體的要求和願望﹐在中國一般人中都會引起強烈共鳴。從民主牆開始﹐公開的有宗旨有組織的爭取人權民主﹐中國已經走過了 20 年。這期間經歷了許多起伏﹐尤其是鮮血淋漓的“六四”﹐現在又走到了一個關鍵時刻﹐中國社會和運動本身都期盼並需要有形式到內容的突破。這兩份文件﹐就是在過去爭取人權民主的積累上﹐倡導社會廣泛訴求的公民運動。中國諸多的政治問題和社會問題﹐已成積重難返的社會頑症﹐不能得到有效的促使和平理性改變的機緣﹐則潛伏著巨大的社會災難的可能。由於中共當局對政治改革諱疾忌醫﹐而國內尚沒有強大的政治或社會力量﹐可以促使、迫使這種局面改變﹐實際上中國社會陷入了難以推展的膠著狀態﹐而各種危機正在加速降臨﹐更使中國的未來充斥悲涼的意味。這兩份文件的出現﹐及其醞釀和相應的社會探索過程﹐為包容廣泛的民眾參與和改變這種狀態﹐提供了思維方式和探索實踐的希望。

這兩份文件的起草人是蔣培坤﹐人民大學的美學教授﹔負責對此發言和解釋的是江棋生﹐原人民大學博士研究生﹔共同簽署發表的有丁子霖﹐人民大學副教授﹔林牧﹐退休前為西北大學黨委書記﹔魏曉濤﹐高級工程師。這兩份文件﹐醞釀於去年冬天﹐今年夏天起草並六易其稿。它是經過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後形成的﹐包括政治學、經濟學、法學和人文學等各方面的人士﹐尤其是聽取了工人、農民等社會一般大眾的意見。所以﹐這兩份文件集中了中國公民的普遍訴求。

實際上﹐中國的公民運動早已悄然興起﹐即使在“六四”後的政治高壓下也已存在。94 年初﹐許良英、王來棣、丁子霖、蔣培坤、劉遼、邵燕祥和張抗抗﹐這7 位有影響的自然科學、人文學知識分子和詩人、作家﹐因魏京生等一批異議人士被拘捕發表“人權呼籲書”﹐呼籲政府當局結束以言治罪的歷史。緊接著在 95 年﹐即聯合國國際寬容年﹐又有 45 位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知名人士簽署了“寬容呼籲書”﹐發起和參加者中有許良英、林牧、丁子霖、蔣培坤、王丹、劉念春、江棋生等人。這類包括“為貧苦的百姓說幾句話”的公民訴求﹐近年來持續發展。僅在今年﹐在全國 20 多省市中﹐就有多次大規模的公民行為﹐如 8 月 7 日抗議印尼虐華﹐中國 20 多省市 229 位各界有相當影響的人士簽名﹔又如 8 月 27 日對於長江水災聲明性表態﹐中國 19 省市 309 位各界關心人士聯名共署。這場運動的宗旨﹐不僅僅是政治上的訴求﹐同時也重視生存環境的權利和條件﹐包括了一般中國民眾的各方面的期望和需要。

前捷克斯洛伐克﹐曾經由一批傑出的、堅定的知識分子﹐發表《七七憲章》重要文件。這一文件是捷克斯洛伐克過去經驗的突破和發展﹐對捷克斯洛伐克的未來有重大影響﹐就是對整個世界也有其特殊的意義和貢獻。在充滿危機感、傾覆感及對未來的迷惘和恐懼的今天中國﹐在必須並且儘快找到隧道出口的今天中國﹐一場有廣泛民眾參與的公民運動﹐期望也可以突破目前的困境﹐化解可能的巨大危機和災難。中國將在 10 月初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將會適逢其時的有助於這場公民運動。這兩份文件究竟對中國將產生怎樣作用﹐關鍵要看能否也象《七七憲章》一樣﹐形成持續有效的發揮社會影響和作用的模式。

《自由與公民權利宣言》
《社會公正與公民權利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