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中國的母親河─長江”

1998-08-26
告全國同胞書﹕“善待中國的母親河─長江”

中國公民運動蓬勃興起﹐19 省市 309 人發表告全國同胞書﹕“善待中國的母親河──長江”(原文於後)﹐指出長江今年危害嚴重的水災﹐是近幾十年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系統的後果﹐中國政府難辭其疚﹐並提出 7 條補救改變的倡議﹐中國人權歡迎並呼籲重視公民運動﹐這一運動展示的維護生存條件和環境的人權觀念是中國人權運動的新內容和趨向。

中國人權8 月 26 日從國內獲得告全國同胞書﹐題為“善待中國的母親河──長江”。這份由異議人士江棋生牽頭工運人士朱銳聯絡﹐包括許良英、丁子霖、林牧、任畹町等著名人士簽名的告同胞書﹐是關於中國近來嚴重水災的表態和要求。告同胞書重點指出﹐這次洪災造成數千萬民眾生命和財產的重大損失﹐賴以生息的家園被吞噬﹐禍因則是幾十年來相繼的毀林煉鋼、毀林造田和亂砍濫伐等。這種以破壞自然生態為代價的生產方式﹐必須立即停止﹐要學會理性智慧的與大自然相處﹐生產應該尊重順從大自然的形態和規律。告同胞書並具體提出 7 條倡議﹕1.轉變“征服大自然”的態度﹐確立尊重大自然、協調相處﹔2.確立經濟發展與自然生態良性循環的戰略﹐摒棄掠奪性開發﹔3.停止毀林造田、破壞植被﹔4.增加防洪投入﹐提高防洪御災的能力﹔5.要求政府如實公佈具體災情﹐尊重新聞採訪、報導的權利﹔6.救災搶險是政府天職﹐停止藉此為黨政領導人歌功頌德﹐相反﹐有關領導人應該引疚自責﹐懲辦瀆職官吏﹐審查和追究上兩屆政府在預防洪患方面的瀆職行為﹔7.政府深刻反思既定的治國、治水方略﹐建立科學決策程序﹐執法要能有效制止各種破壞生態、惡化環境的犯罪行為。

這份告同胞書由 309 人簽署﹐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慶、陝西、四川、湖南、湖北、浙江、江蘇、貴州、安徽、山東、山西、遼寧、吉林、廣東、福建、河北等 19 省市的人士。其中﹐有 50 年代即因追求民主而歷經磨難矢志不渝的老先生許良英﹐有“六四”中痛失愛子的母親代表丁子霖﹐有當年輔助胡耀邦並進而踏上民主之途的前官員林牧﹐有民主牆的重要成員任畹町﹐有“八九民運”中與中國政府對話團的常委江棋生。在北京的簽名者中﹐有數十人是“六四”難屬。當然﹐簽名者中有相當大的數量﹐是長期爭取人權民主並飽受迫害的異議人士。簽名的人涵蓋了社會各階層﹐包括工人、農民、教授、官員、律師、學生、工商業者等等﹐是迄今為止的各種公開信中﹐參與簽名人數最多的一次。從內容來說﹐與以往有明顯的不同﹐不是單純的政治表態或政治訴求﹐而著重在生存環境的權利和條件上。這正是中國目前蓬勃興起的公民運動的顯著特徵。中國許多有識之士﹐意識到中國積重難返的諸多政治和社會頑症﹐必須通過大量民眾投入參與﹐並進而形成公民社會的意識﹐才能遏止並有效的解決﹐因此正在推動和發展一場公民運動。這個運動所展現的目標﹐是維護人權、追求民主、尊重法律、重視生存權利和自然環境的和諧。這封告全國同胞書﹐大概即可以視為這一運動的重要表示﹐也可以視為號召全國民眾向公民社會出發。

中國人權歡迎並呼籲重視這場悄然來臨的公民運動。生存權利發展權利﹐全都離不開和諧友善的環境﹐無視環境的惡化而追逐一時的經濟利益﹐是吞噬並毀壞長遠的生存權利發展權利。中國以往的經濟生產行為﹐實際就是陷入了這種可悲的惡境﹐中國政府對此難辭其疚。中國有識人士挺身而出﹐給改變環境的惡化以希望和力量﹐也必定有利公民運動的推動。這一運動展示的維護生存條件和環境的人權觀念﹐是中國人權運動的新內容和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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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中國的母親河──長江
告全國同胞書



今年入夏以來﹐長江流域洪水居高不下﹐經久不去﹐給沿江數千萬民眾造成了重大的生命和財產損失﹐吞噬了無數百姓世代賴以生息的家園。我們對災區父老鄉親的不幸和苦難﹐如同身受﹔我們對奮戰在抗洪救災第一線的軍民同胞﹐深表敬意。

過去的兩個月﹐是動人心魄、不能忘懷的兩個月﹔是洪水肆虐、令人揪心的兩個月﹔是別無選擇、“嚴防死守”的兩個月﹔也是發人深思、催人猛醒的兩個月﹕面對滔滔黃水、滾滾濁浪﹐無論是力不從心的悲壯棄守﹐還是力挽狂瀾的拼死相抗﹐都透出一種愴然的被動和深深的無奈﹗痛定思痛﹐我們不難明白﹕長江﹐這條中國母親河的狂躁與咆哮﹐是我們這些炎黃子孫逼出來的﹗多少年來﹐在盲目自大的“人定勝天”觀念主導下﹐我們對長江欠下了無盡的孽債﹐現在﹐我們已經和正在吞咽大自然報復與追索的苦果。

必須承認﹐原來浩淼清澈的萬里長江﹐正是在我們這一、兩代人手裡變成了第二條黃河。由於毀林煉鋼、毀林造田和亂砍濫伐﹐近 50 年來﹐長江中上游地區的森林覆蓋面積已下降了一半以上﹐長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積已由 50 年代的 36 萬平方公里增加到 90 年代的 80 多萬平方公里﹐年流失土壤至少已達 24 億噸之巨﹐河床抬高﹐排洪不暢。而土壤侵蝕、泥沙俱下﹐再加上“圍湖造田”﹐又導致沿江湖泊淤淺﹐水面面積銳減﹐蓄水調洪能力急劇衰退。在長江流域生態系統遭到如此嚴重的破壞﹐以及長期以來水力防洪設施低投入低標準乃至偷工減料、毀堤填河的情形下﹐由厄爾尼諾、拉依娜現象所造成的持續性大量降雨﹐終於把長期病態運行的母親河逼急了﹐變瘋了。在洪水流量比 50 年代每秒少 1 萬多立方米的情況下﹐長江水位卻全面超過了歷史最高水位﹐洪水張狂﹐於今為甚。終於﹐繼黃河水患之後﹐觸目驚心的長江及嫩江、松花江水患﹐又成了懸在國人頭上的一把把利劍。

在這場嚴峻的抗洪搶險的背水一戰中﹐中華民族表現出了挽救生命、捍衛家園的頑強生存意志﹐全球人類尤其是海內外華人展現出了感人至深的人道主義精神。然而﹐我們更應該將這場世紀末的特大洪災看作是一場天譴。它深刻地警示我們﹐理應向全世界展示中華民族的另一個形像﹕我們能夠吸取和記住自然、歷史給予的教訓﹐能夠理性和智慧地對待養育自己的山河土地﹐能夠為子孫後代留下足夠的重建美好家園的空間。中華民族的希望在於﹕不是去戰勝“不可戰勝”的大自然﹐而是善待中國的母親河──長江﹐善待人類賴以蔓延生息的搖籃和根基──大自然。

在這樣的天譴和警示之下﹐我們﹐一批願為自然之友、關愛人類命運的中國公民﹐在此向全國同胞倡議﹕

一、應當從根本上改變我們對大自然的態度﹐拋棄那種“與天 l 斗、與地斗、其樂無窮”的愚昧和以“征服大自然”為驕傲的過時觀念﹐走出單方面地向自然索取的歷史誤區﹐確立尊重大自然、與大自然協調相處的自然觀和生態觀。

二、應當確立經濟發展與自然生態良性循環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摒棄殺雞取卵、竭澤而魚的掠奪性開發。實踐已經證明﹐那種以破壞自然生態為代價的粗放式經營﹐那種以浪費資源、惡化環境為代價的所謂經濟高增長﹐已經給我們帶來了禍國殃民的嚴重後果﹐必須立即停止。

三、應當停止一切毀林造田及破壞植被的愚蠢之舉﹐長江中上游的宜林山區﹐應當一律退耕還林﹐爭取在幾十年時間之內﹐還長江以清澈。應當果斷地退田還湖﹐不再與水爭地﹐以收調節水量、疏導水患之利。

四、應當大幅度地增加對於防洪設施興建和維護的投入﹐提高防洪御災的能力﹐爭取逐步達到全流域能抵禦百年一遇之洪水的標準。

五、應當要求政府當局如實公佈這次大面積嚴重水患的災情﹐公佈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準確數字﹐還公民以知情的權利﹔要求政府當局放棄對媒體的控制﹐尊重新聞從業人員自由採訪、獨立報導的權利。

六、應當彰明救災搶險是政府的天職、各級官員惟有克盡職守這一樸素的道理。那種藉抗洪救災為黨政領導人歌功頌德的一貫做法應當中止。相反﹐對於這場主要由人為因素造成的水患洪災﹐有關領導人應該引疚自責﹐以謝天下﹕各級瀆職官吏必須受到懲辦﹔對於上兩屆政府在預防洪患方面的瀆職行為﹐建議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特別動議﹐依法予以審查和追究。

七、應當要求本屆政府直面嚴峻而慘痛的事實﹐深刻反思既定的治國、治水方略﹔真正建立起科學的決策程序﹐形成尊重規律、標本兼治的江河湖海治理、利用總方針﹔加大執法力度﹐有效約束、制止和匡正各種破壞生態、惡化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

簽名者(以簽名先後為序) 、

江棋生、馬強、 吳蓓、 趙昕、 劉衛東、 齊晉生、 劉京、 金橙、王范地、 許良英、 王來棣、 林牧、 鄧雙林、 丁子霖、 蔣培坤、 袁可志、 吳小軍、魏小霞、王林海、浦志強、 楚延慶、 孫力勇、 蔣昊同、 曹帥、 呂彬、 杜彬、 武天春、雄越、 劉志、 劉全、 李濤、王忠良、 王林建、 劉秀麗、潘青、蔡鍵、周淑莊、 要福榮、宋秀玲、於清 、 齊國香、姚瑞生、 潘木治、 李淑娟、 蘇冰嫻、 張艷秋、 劉秀臣、 賀瑩 、 索秀女、吳定富、 孫承康 、劉仁安 、肖昌宜、 張先玲、 寇玉生、趙延杰、 沈暉、肖書蘭 、袁長祿、 袁淑敏、 郝義傳、王桂榮、尹敏 、石峰、 陸玉寶、 鄺滌清、周燕、 劉天媛、管衛東、孟淑珍、周淑珍、 祝枝第、 孟金秀、 徐玨、馬雪琴、 陸馬生、 賀田鳳、 尤維潔、李顯遠、劉梅花、 韓淑香、 王琳、張樹森、 郭麗英、錢普泰、 杜東旭、 李雪文、 黃金平、 黃定英、 任金寶、 董志民、 金貞玉、 田維炎、李桂英、 揚大榕、 周治剛、 張治強、 王伯冬、 黃寧、孫偉民、 朱銳、 馬少華、金艷明、 儲海藍 、 任畹町、 張學明、孟紹強、 高峰、陳清林、 廖曉藝、王道、 聞敏、 礦樂莊 、王國強 、張純珠 、俞振斌 、李海文、高玉詳、 王童、 祁林、 王正雲、 張前進、姚軍嶺、張智勇、 陳天石、 李寰旭、 李相 、李斌、 陳明心、 揚凱、史虹揮、章華、安寧、翟偉民、 楊濤 許全、 王濤

(滇)﹕張天、趙剛 、周國強 、錢玉民 、王兵、 李學國、 劉從明、 李正、 郭彥中、 王俊秀、 張彥、 鄧肯、 譚文相、候金聚 、李時合 、 張明 、范子良、 崔國暉 、楊子立、 江小平、 楊海、 高軍生、馬曉明、 鄭保和、王中陵、 張鑒康、陸中明、 凌小平、 吳雙印、 湯致平、 付升、 周軍、 王濤

(陝)﹕吳彥軍、閻英中、 王東海、 王培劍、 吳高興、 毛國良、 徐光、 祝正明、 朱虞夫、程凡、 俞鐵龍、 俞元洪、 鄭玉林、 毛慶詳 、 王榮青、毛奇峰、 葉崇武、方笑鳳、 廖亦武、陳衛、 劉賢斌、 楊偉、 文強、 歐陽懿、佘萬寶、 秦禮尚、 陳兵、 邢宏偉、胡明君、 鄧煥武、 何兵、 雷元海、許萬平、 金紀武、謝長髮、劉建安、譚力

(湘)﹕胡卓毅、 張帆、李金鴻、 馬健如 、周佩夫 、陳國經、 宋戈、 唐基石、 劉峻峰、 劉麗平、蔣復興、 熊曉華 、姚中秋 、肖慧渡、 王永法、 潘章榮、 梁五一、 彭良坤、張汝雋、 李國濤、蔣旦文、 姚振義、姚振賢 、周建和、蔡桂華、 韓立法、 戴學忠、冷萬寶、 唐元雋、 田曉明、王德豐、安福興、 李杰、 王澤臣、王文江、 孫友嵩、劉建平、 林學平、孫昆、薛新成、 馬得明、 林信抒、 陳依彬、王政軍、陳鼎明、陳建、林曉、 孫堅章、陳輝、 林海濤、 丁躍健、樊百華、 邵孝澄、張玉詳、 王迎政、 郭少坤、 劉連軍、 張永紅、 牟傳珩、 雁鵬、 李協林、 牟孝柏、 姜福禎、 張銘山、王欽德、 鄭宏、 薛超青、 劉青平、楊在行、曾寧、全林志、方家華、 莫建剛、 韋盛忠、呂洪來、李慶喜、 譚力

(粵)﹕王洪學、 王屹峰、俞心焦 、冉東、 陸中明

(鄂) ﹕張振霞、馮有祥、王文華、姜立均、謝萬軍、 趙小金、王勝利、馬觀平、范學義、 馬振越、吳惠芬、 朱玉山 、宋慶華、楊柳、 桑慶子、 劉建、賀澤紅、王邁、王楚禹、 林衛民

(自 8 月 20 日至 8 月 25 日﹐簽名者 309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