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譴責李必豐被判刑迫害

1998-08-24
著名工運和宗教人士李必豐被判處 7 年有期徒刑﹐中國政府以莫須有的刑事罪名加害異議人士﹐中國人權對此表示強烈憤慨和嚴厲譴責﹐呼籲國際社會關注李必豐遭受的卑劣人權迫害﹐運用影響進行有力的援救。

中國人權從國內獲知﹐中國時間 24 日早晨至傍晚 5 點﹐基督教“華人良心行動組織”負責人李必豐﹐被四川省綿陽人民法院進行了開庭審判﹐併當庭宣佈判處李必豐 7 年有期徒刑。李必豐是 24 日早晨﹐被法警從四川江郵縣看守所押到綿陽法院審判的。李必豐在庭審辯護中﹐反駮了對他刑事罪名指控的不實與荒唐﹐指出這是對他人權和民主活動的蓄意扭曲迫害。法庭拒絕聽取李必豐政治迫害的辯護﹐並依照事先擬定的罪名和刑期﹐以經濟詐騙為名判處李必豐 7 年徒刑。但是﹐法庭並沒有充足的人證和物證﹐唯一的一張證據是一家公司開給李必豐的 6,000 元欠條。據了解﹐李必豐為自己工作部門進行業務時﹐曾經將一批保險箱賣給這家公司﹐該公司沒有現金而開據了欠條。這家公司是公安局下屬的經商創收機構﹐李必豐賣給它保險箱之後該公司就倒閉了﹐所以李必豐結算業務時交出的只是一張 6,000 元欠條。李必豐的律師剛接手時﹐對李必豐和家屬說﹐李必豐根本沒有犯罪﹐這些經濟帳目也與李必豐沒有關係。但是﹐律師很快受到司法部門的警告﹐說李必豐的案件情況複雜﹐不要強行辯護給自己找麻煩。

李必豐現年 34 歲﹐是著名的異議人士﹐也是中國基督教人道團體的負責人﹐活躍的工運活動分子﹐原是綿陽市稅務局幹部。去年 7 月中旬﹐李必豐向中國人權提供了四川綿陽發生大規模流血工潮﹐國際媒體報導後產生了巨大廣泛影響。中國破產失業下崗工人問題﹐一直是嚴重的社會問題﹐但國際國內苦無事實﹐李必豐提供的信息﹐讓國際國內猛然看到真實的一面﹐從此開始高度重視和深入了解報導工運、以及工人的困難痛苦狀況。中國外交部和新華社及各級政府﹐不得不多次出面說明或加以否認。此外﹐李必豐還報導了四川都江堰的工潮、三臺縣的工潮、廣元縣的工潮、遂寧市的工潮﹐及江蘇省連雲港的工潮﹐等等。另外﹐李必豐還組織宗教人士﹐在全國很大的範圍內﹐對失業下崗工人的各方面情況進行書面調查﹐先後發表了失業下崗工人、婦女、兒童及工人春節期間狀況的報告。李必豐是很早即進行民主人權追求的異議人士。1986 年﹐李必豐就創辦了民刊“尋夢園”﹐後被警察定為非法組織而取締﹐李必豐也因此遭到警察迫害。1989 年民主運動中﹐李必豐組織成立了成都市青年自治會﹐擔任主席﹐與四川省高自聯一起領導了成都市的遊行等活動。同年 7 月 5 日被捕並隨後判處有期徒刑 5 年。出獄後﹐多次遭到無理關押﹐沒有正式工作﹐但始終關心並呼籲聲援工人﹐因此招致中國政府對他的追捕。他在逃亡中依然蒐集下崗工人情況﹐並為改善工人的狀況大聲疾呼。

中國人權對中國政府以莫須有的刑事罪名加害李必豐﹐表示強烈憤慨和嚴厲譴責。法庭審判的情況已經說明﹐對李必豐的刑事判罪﹐沒有事實和根據﹐而是政治迫害。以刑事犯罪的名義﹐誣陷迫害異議人士﹐是中國政府越來越愛使用的技倆。這是企圖抹黑異議人士和民主運動﹐減弱壓制國內國際輿論的同情和救援﹐同時也可以實現懲治和嚇阻的作用。對此﹐中國社會和國際社會應該格外關注﹐清楚識別李必豐所遭受人權迫害之卑劣﹐並運用各種方式和影響進行有力的援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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