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議人士林信抒及其妹妹被抄家關押﹐並被採取強制措施監視居住﹐繼續審查公開言論及與海外的聯繫等﹐中國人權譴責對林信抒言論權的侵犯﹐以及株連親友。
中國人權從國內獲知﹐中國時間 24 日早 7 點 40 分﹐福建異議人士林信抒﹐被警察抄家並關押。來的 4 個警察是福州市公安局政治保衛處的﹐由一名學校保衛處的幹部領路和陪同。警察出示了福州公安局長簽署的搜查證﹐搜走了一批文章、信件和通信錄等東西。搜查大約進行了3 個小時。結束搜查後﹐警察又出示了傳喚證﹐將林信抒帶到附近一個地點關押審問。審問的主要內容﹐是林信抒多次發起全國公開信的聯繫、經過情況﹐與海外一些人的聯繫等。到夜裡 10 點多鐘﹐警察向林信抒宣佈﹐對他採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外出和其他活動﹐要彙報並得到允許。還要求林信抒第二天仍要前來﹐繼續接受審問和交代問題。特別嚴重的﹐是林信抒的妹妹林信為﹐她的家也同時遭到搜查﹐並且也對她進行了詢問﹐同樣是直到夜裡 10 點鐘才允許回家﹐並且說明第二天要繼續審查。林信抒的妹妹並不與他住在一起﹐林信抒所進行的人權民主活動﹐他妹妹一無所知﹐對她進行抄家和審查﹐完全是株連無辜。
林信抒現年 54 歲﹐是醫學院畢業的內科醫生﹐因進行人權民主的爭取活動而丟失了醫生工作。林信抒是中國對日索賠著名的發起人之一﹐被中國政府視為危險分子而受到監視騷擾。近年來﹐林信抒參與或發起了一系列的建議信公開信的活動﹐對中國政府提出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要求、批評或建議﹐導致他反覆遭到拘禁關押﹐威脅騷擾長期不斷。
中國人權譴責中國政府對林信抒的人權侵犯﹐尤其是對他妹妹的抄家關押審查和威脅。林信抒無非是說了幾句想說的話﹐或是聯繫他人說了幾句話﹐符合人權公約關於言論自由的規定。中國憲法既然規定了言論自由﹐又要簽署加入人權公約﹐保障林信抒的言論自由就是不容推卸的責任。而對林信抒妹妹的人權侵犯﹐更是封建專制的株連手段。中國人權要求中國政府停止對他們的強制措施﹐並退還抄家拿走的私人財物。
林信抒被抄家關押家人受株連
1998-08-23